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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历史NIE5]中国古代为什么会出现“十羊九牧”和“白员”现象?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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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5-9 12:01:00
我同意乡土利益纽带使得一些地方“白员”会遏制自己的短期行为,但是如何制约轮流调动的地方官员呢?地方官员利用“白员”等于要自己从薪俸里支付成本,为了维护自己的短期利益,可能会更严重地勒索百姓。而且,我觉得因为官员不可能是包税制,这必然迫使官员去寻租。清白的官员不会允许雇佣的“白员”胡乱征税,这必然产生矛盾。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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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andaodi 发表于 2005-5-9 14:18:00

随意说几句,仅供张兄参考。

首先,白员与张兄的理解有出入。张兄的意思,白员是实际做事情的编外人员,这部分人较之正式在编人员更有效率。而张兄的理由是效率的需要,导致了最后的均衡。我承认,白员是做事的,在某些方面比正式在编人员有效率。但这不是白员得以生存的原因。其原因是由于分配结构引起的。设想为什么愿意去做白员,显然是收益高过其他行业;进一步问是谁都可以做白员的吗?显然不是的。去做白员需要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在解决某些问题方面有效率。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白员都是出于效率的原因的,这是在编人员出于自己的考虑,(主要是主政官员的利益)。这种效率可能和社会福利是相悖的。

第二、白员超过在编人员是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这一说法太模糊。我认为是统治集团内部博弈的结果。举一个例,红楼梦中,主子有丫环,丫环还有丫环,象晴雯这样的大丫环是需要人服侍的。不是晴雯所在集团有什么力量,而是为了服务于宝玉,王夫人、贾母等集团统一的安排。所以,白员是统治阶级利益的均衡,与其他阶级无关。即使白员形成一个集团,它也是很脆弱的。

第三、张兄注意到白员中有促进效率的,却没有注意到大多数是来守寡民脂民膏的,各地政府中都存在这种情况,由于某些原因,这里就不说了,但是,白员的社会成本超过 收益却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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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sky 发表于 2005-5-9 17:52:00

对白员问题,我是一点都不了解,但是我们能不能跳出张三李四兄的思维,先在假定信息完全,计算能力完全的前提下,分析白员对社会效率的损害;然后在加入信息不完全,计算能力不完全,分析白员对社会效率的损害

社会现实使一个问题提出来了,在分析了“存在即合理”之后也应该分析这个存在的不合理吧。要不实在没有必要提出这个问题

治学之道,日进一尺,长久坚持,也能通达!——wa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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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5-9 19:45:00

首先我声明一点,我分析的是中国封建王朝,特别是明清两代的“白员”现象,主要试图回答的是nie兄“为什么不把“白员”变为正式工作人员”这样一个问题,我的答案是:既定的信息结构,决定了这样的分成机制,使得白员不是拿取固定薪酬的工作人员。如果白员是“正式工作人员”,反而会更加丧失效率。

至于民国以后延续至今的机构膨胀,我以为和明清时期的白员现象是另一个经济性质的问题。

至于楼上三位兄的问题,我稍后有空会一一作复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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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quake 发表于 2005-5-9 20:34:00

在既定的信息结构下,“白员”的现象不是符合社会效率,而符合地方官的利益,这也是为什么一位“清官”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原因。

关于信息的不对称,首先是皇帝与地方官的信息不对称(这在明清时代的技术条件下尤为明显,而且中国对同时期的国家来说比较“大”);再就是地方官与白员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应该较小。

问题是老百姓的权利得不到维护,对法律而言,剩余索取权是老百姓自己的,因为税收有限,但事实上因为实际的执法者--地方官与立法者--皇帝的极端的信息不对称,使这种剩余的索取权变成了没有明确界定产权的“共有地”。因为这种剩余索取权没有明确界定给地方官,使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变得很糟糕。(欧洲的领主制就较好的界定了权利,而且国家较小)

白员越多,意味着白员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对于地方官而言,信息不对称的解决就越彻底,地方官的实际的“剩余索取权”就越彻底地得到收益。当然,清官不需要这些。这就是为什么政治越黑暗“白员”越多。无论是中央与地方的信息不对称或是民主的确立,都会解决“白员”的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9 23:14: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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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sky 发表于 2005-5-9 21:20:00
各位,能不能各自弄一个文字模型出来,还有我不同意所谓的“剩余索取权”,因为这些人就根本没有投入资本,因此没有任何产权。用“寻租”比较好,或者用“敲诈”,或者用“抢占”,反正肯定不是正当意义的“剩余索取权”
治学之道,日进一尺,长久坚持,也能通达!——war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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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quake 发表于 2005-5-9 23:28:00

那就叫做“敲诈权”,或叫做“最终征税权”。

总之,这个“权力”事实上是由地方官拥有的,因为皇帝--地方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地方官是利用“白员”来敲诈老百姓,不可能通过正式的制度,因为表面上这种权力是没有界定给地方官的。

皇帝越勤政爱民,会积极的降低这种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的恶果,地方官的“白员”会较少;反之,就是另一种极端。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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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e 发表于 2005-5-9 23:35:00
其实,大家争论“白员”是否符合效率所需,主要是指实际上是否真的需要这么多“白员”,这恐怕需要实证研究才行。当然,无论如何,一方面我们不否认白员的效率,但是也不能否认其带来的成本。在无法量化之前,我问一个问题:地方官员是如何控制最佳白员规模的呢?如果他不控制,那么一定会导致低效率;如果他控制,有何证据?
天下滔滔,我看到象牙塔一座一座倒掉, 不禁为那些被囚禁的普通灵魂感到庆幸, 然而,当我看到, 还有少数几座依然不倒, 不禁对它们肃然起敬, 不知坚守其中的, 是怎样一些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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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李四 发表于 2005-5-10 11:44:00
以下是引用masquake在2005-5-9 23:28:44的发言:

那就叫做“敲诈权”,或叫做“最终征税权”。

总之,这个“权力”事实上是由地方官拥有的,因为皇帝--地方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地方官是利用“白员”来敲诈老百姓,不可能通过正式的制度,因为表面上这种权力是没有界定给地方官的。

皇帝越勤政爱民,会积极的降低这种信息的不对称造成的恶果,地方官的“白员”会较少;反之,就是另一种极端。

[em01]

我不完全同意mas兄“这个“权力”事实上是由地方官拥有的”的说法。在明清两代,地方官的收入除了政府俸禄之外,来自于税收浮收的灰色收入大致有三块:“火耗”,“羡余”和“节敬”,称为“定例”,既然是定例,其数字是大抵稳定的。

也就是说,从经济关系上来看,地方官更像是“白员”们的雇员。或者如我在前所说,是白员雇用了政府的权威及政府的代理人地方官。所以我不同意nie兄的“地方官员利用“白员”等于要自己从薪俸里支付成本”,,duandaodi兄的“这是在编人员出于自己的考虑,(主要是主政官员的利益)”的说法。

就白员而言,他们会给地方官员一份固定的好处,以示对朝廷权威的尊重,但此外的事情,是决不希望官员们干预的。如果官员们试图干预,他们会死得很惨的。在红楼梦中有一段描述,贾政外放地方官,不识时务,吏员们是如何整治他的。

同时“白员”不会希望自己的队伍里人员太多,因为这是从他们腰包里掏钱。所以我不觉得这里会有“机构膨胀”的问题。当然,我没有实证的资料,但我认为这个问题要实证也不会太难。

http://bbs.cenet.org.cn/list.asp?boardid=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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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瑞 发表于 2005-5-10 12:22:00

我认为是地方官员“雇佣”了“白员”。由于地方官是由上级政府委派,通常情况下,地方官员都不是本地人,这会给他的工作代理诸多不便。相对于地方官员,“白员”的存在是一个较为稳定的、长据一方的群体,类似于奥尔森所说的“坐寇”,而地方官员则类似于“流寇”。地方官员出于自身利益、政治前途、应付上级财政、绩效考核的需要,会采用雇佣较多“白员”的情况,来协助自己的完成自身目标。

“白员”作为每个地方的特殊利益群体,由于长期居于某地,在“坐寇”思想的存在下,其行为会受到自身的一定约束,即“第一方”约束,为了追求长期利益,在很多问题上,白员可以起到一定的保护地方利益的积极作用。

所以,使地方官员雇佣了“白员”,而不是“白员”雇佣了朝廷。

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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