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烟雨红尘
7026 55

正视投资 [推广有奖]

51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11-26 17:05:24
clm0600 发表于 2012-11-22 11:03
交换的一直是价格,是交换总量的价格体现,而不是所谓的馒头价格。
-----------------
一个馒头价格1元 ...
强调一下,经济学里面的东西是建立在有用的基础上的,而不是无用!


产品的价值体现在产品的有用性,交换是交换有用性的交换,正如你的二手物品已经没有多少有用性,却之王换的什么?
    对于一个馒头来说,在一年时间内的使用价值可能会等于一个新馒头——因而体现为一个馒头+一年时间=两个馒头。


把经济学讨论建立在凭空认为别人的东西无用的基础上,这很无趣。

52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11-27 09:32:24
clm0600 发表于 2012-11-26 17:16
产品的价值体现在产品的有用性,交换是交换有用性的交换,正如你的二手物品已经没有多少有用性,却之王换 ...
1、我从未说过二手的没有可用性,似乎是你在断章取义!

   “不是我高尚,而是这些二手货,根本卖不了几个钱,”
    “二手的就没有有用性了?简直是偷换概念,二手房你看看值多少钱?
一个旧家具,就算没有多少有用性,至少也比一个馒头值钱!”
--------------------------------------------------------------------------------------------------------
    看看这些话,才隔了一段回答就出来这么矛盾的说法,你在想什么?还是只想故意把正常的讨论扯乱?


2、什么叫做比喻都不懂么?
   诚然,现实中是很少见这么高的利息,这只是一种比喻方式,到这个时候追究这种方式的夸张问题来了?

   这里强调的是关于使用权交换代表的利益的真实存在,而不是对于数量的确认!

53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11-28 09:56:49
1、很明显的矛盾,你不愿意这么说,那就各自保留吧;

2、很明显的比喻,你却不愿意承认,那也就罢了,却把馒头的事情当做现实来曲解?
    这一年的时间,是针对于所借产品对于这一年的使用价值的时间,是对应于多出的部分——毫无疑问这是事先确认交换关系的事情,而不是所谓的借一年之后再还就可以要两个,把明显的事情往敲诈方面描述,很有心得?

54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11-28 13:51:03
clm0600 发表于 2012-11-28 12:24
毫无疑问这是事先确认交换关系的事情,而不是所谓的借一年之后再还就可以要两个
----------
先说好了就 ...
麻烦你先理解好敲诈的定义好不——谈到什么词就喜欢自己给个定义,这讨论习惯不好!

55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11-29 12:57:40
clm0600 发表于 2012-11-28 17:09
那就叫趁人之危好了。
扯,继续扯!

56
烟雨红尘 发表于 2012-11-30 13:35:53
clm0600 发表于 2012-11-29 14:30
我买得起100万的房子,而你买不起只能租我的房子,那就不好意思了,你要是租70年,尽管是住同样的房子,你 ...
又假设条件,凭空设定个“想住却买不起,不想住却有钱买”的说法,动不动就喜欢设个虚假的条件很有意思?


谁规定只有买不起的人才租房子?谁规定出租房子的一定是不想住的?
  谁又规定多少租金算勒索,多少不算?

已经说过多少遍了,这是交换,却还要一遍遍地问“这不是勒索还能是什么?”。。。看不懂中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9 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