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一部分我写的文献引言部分,希望深入讨论,后续可提供全文
城市公共产品供给问题不仅涉及方法论(如何度量公平),还包括谁应受益、社会公正的本质以及政治舆论的界定等多重价值判断[5],而传统上由城市管理者决定设施的区位和数量,其差异性最终通过社会群体可达性差异表现出来,并导致实际享有结果的不公平。由于城市公共产品是特定的范围的集体消费,并无特定服务对象,因此具有一定的空间维度,相对空间范围之外的公民存在一定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从内在属性看,公共服务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不是绝对的,要受空间条件的限制,只有在特定的空间范围之内,公共物品才具有非排他性或非竞争性。诸如东部与西部、城市与乡村、体制内与体制外等,这种空间性的划分为公共服务的排他性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体现了竞争性[6],为公共产品借鉴私人产品供给形式提供了可能。
当前对公共产品空间失配问题的研究思路有二:一是基于配置公平的经济视角,通过泰尔指数及分解、洛伦兹曲线、基尼系数等方法考察领域公共产品的匹配性。该方法对于财政的主要投入领域进行了较多研究,如刘小勇(2011)[7]基于空间面板数据对地方卫生服务的收敛性进行了研究,认为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存在显著的空间负效应,降低了地区间公共卫生服务收敛速度,省级ZF间未形成趋好竞争,反倒形成了逐底竞争;二是基于可达性的地理视角,通过ArcGIS、Geoda等测度一定空间的公共产品的供给、需求及其总量和空间的缺口。林康等(2009)[8]提出了基于可达性角度的公共产品空间公平性的定量评价方法,如王亭娜(2007)[9]从可达性的角度考察了我国公共产品的空间分布。但从现有研究成果来看,亟待从空间供求、空间消费、外部空间关系和空间治理等层面重构基于时间与空间融合统一的现代地方公共产品的核心理论体系(陆军,2010)[10],
如我国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和教育资源,在城乡分割、部门分隔的情况下,长期以来基本医疗保障大部分是由体制内国有部门职工所享有,非国有部门职工和农村人口被排除在外,即由于体制问题导致公共产品的供给不公平;再如条块分割的教育资源,当前各大城市按照对口共建、院校附中附小的入学方式与就近划片、电脑排位的入学方式并存,形成了新的公共产品空间分布悖论——近在咫尺的公共服务无法享受,形成了供给和需求在空间的错配,而上述城市公共产品空间供给问题与总量、效率关系不大,这种空间结构性问题背后是体制上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因此需要我们关注现有的公共产品供给机制、需求反映、消费形式等在城市空间层面如何发挥作用。
本文将围绕公共产品提供机制、需求表达、异质消费三方面在空间角度对现有文献进行述评,并指出可能的研究领域和具体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