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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
关于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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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价字21号
关于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的通知
市自来水公司:
根据《吉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细则(试行)》(吉省价工字[2001]39号)有关规定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白山市城市供水价格的批复》(吉省价工字[2004》9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调查测算,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你公司供水价格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供水价格
1、民用水价格由现行的l.80元/m3调整到2.30元/m3。
2、公用水价格由现行的3.20元/m3和4.00元/m3调整到4.OO元/m3。
3、特业用水价格
(1)、餐饮、宾馆(旅店)、理(美)发、建筑业,大众浴池(无包房)用水4.80元/m3。
(2)、歌舞娱乐业,屮、高档浴池,游泳馆,咖啡厅,茶馆,美容按摩院,网吧,酒吧,刷车用水7.00元/m3。
4、用水分类标准详见《白山市民用、公用、特业用水分类》。
二、价格执行时间
从2004年5月1日用水量起开始执行。试行期六个月,到期后重新审批。
三、几点要求
1、供水企业要加强对城市供水的管理,努力降低管网漏失率,逐步达到减亏增盈。
2、水费收缴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安装水表但未按水表读数计量收费的,用户有权拒缴水费。由于估收水费而未及时查表形成累计水费差额的,由供水企业承担;造成多收水费的,除退还给用户外并由物价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3、要努力做好供水服务,认真执行供水价格政策,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供水价格顺利实施。
附:《白山市民用水、公用水、特业用水分类》。
白山市民用水、公用水、特业用水分类
根据《吉林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细则(试行)》(吉省价工字[2001]39号)有关规定,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按照使用性质可分为民用、公用、特业三类用水价格。
1.民用水价格范围
民用水价格是指供水企业供给城市居民正常生活消费的自来水价格。
范围包括:居民生活、敬老院用水。
2.公用水价格范围
公用水价格是指除民用和特业用水外企、事业单位(含机关)用的自来水价格。
范围包括: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保险、学校医院、供电企业等除民用和特业用水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水。
3.特业(高消费)用水价格范围
特业(高消费)用水价格是指企业供给非大众阶层消费及高耗水经营项目用自来水价格。
范围包括:餐饮、宾馆(旅店)、理(美)发、建筑、浴池、歌舞娱乐业、游泳馆、咖啡厅、茶馆、美容、按摩院、网吧、酒吧、刷车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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