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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水价
■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市政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用水
■中心城区非居民用水终端价为3.7元/立方,居民生活用水仍为2.7元/立方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物价局获悉,经贵阳市ZF批准,从明年1月1日起,贵阳水价只按照三类收取: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以及特种用水。同时,执行工业、商业用水同价政策。
据悉,明年起,贵阳北控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范围内(包括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金阳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花溪区、乌当区)城市供水价格将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原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市政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此次简化水价分类改革,不涉及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价格,原对旅游星级宾馆(饭店)用水价格在规定价格基础上下浮10%的政策不再执行。
同价后的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如下:
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金阳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工业及其它用水、经营服务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2.9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0元/立方米,合计为3.70元/立方米;花溪区范围内:行政事业用水、市政园林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价格统一调整调整为2.1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0元/立方米,合计为2.95元/立方米;乌当区范围内:行政事业用水、市政园林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2.2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0.80元/立方米,合计为3.05元/立方米。
调整后的价格自2013年1月1日起的用水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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