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安卓/wp
教授
总评分: 论坛币 + 50 查看全部评分
举报
讲师
城市公共供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照规范后的城市供水价格类别和用水量计征。
1、居民生活用水由0.35元/立方米调整为0.65元/立方米。
2、工业用水0.90元/立方米;
3、行政事业用水0.80元/立方米;
4、经营服务用水由0.55元/立方米调整为1.30元/立方米;
5、特种行业用水由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其中,洗车场用水2.10元/立方米。
(二)自备水源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自备水源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按取水量由0.50元/立方米调整为1.10元/立方米。
一、收费范围,广安市污水处理厂(在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向直接排放污水进管网的单位及个人收取污水处理费。
二、收费标准,对城市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按用水量每吨收取0.25元;对其它经营单位按用量每吨收取0.35元。
副教授
无标题.png (27.68 KB)
2012-12-18 11:49:06 上传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初级热心勋章
初级信用勋章
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