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网友提出如何把日时分与元角分对接?如不能对接,劳动价值论就很难成立。
本人试答如下。
一个懶人与一个正常人比较,同样1小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同,正常人1小时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例如就是1小时,懒人由于懒,他的1小时劳动时间中会有一些时间不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例如1半的时间不在劳动,而是在“模样工”[1],其实他的真实的劳动时间也就是半小时,就是说,他1小时劳动时间内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半小时。
由此,在8小时工作日内,正常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1小时/1小时×8小时=8小时,而懶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0.5小时/1小时×8小时=4小时。
如果正常人1个工作日生产2件上衣,每件上衣的价格是20元,则有4小时/20元=0.2小时/元,1小时=5元。因为现实中时间单位是1小时=60分,所以60分/5元=12分/元。元成为小时与分之间的另外一个时间单位,类似1刻15分是小时与分之间的一个时间单位1样。
懶人以元这个时间单位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2.5元/1小时,20元/1个工作日。
注意,这个“元”其实就是一个时间单位。元=12分。同样需要指出的是,元虽然也是一个时间单位,但它在现实中却不是一个像小时,分等等那样可以用钟表直接计量的时间,而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时间单位,它可能是12分,也可能是62分,还可能是2日,1年等等。
总之,元角分本身就是动态变化着的非标准时间单位。
[1].“模样工”——这是我们经常说的“磨洋工”的真实含义,装模作样在劳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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