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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析入门] 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别之二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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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别之二

——产品生产方式和商品生产方式的探讨(4)

使用价值就是产品,这是每一个人都能够理解的每天都在进行的产品生产的结果。在产品生产中没有任何秘密存在。但是理解交换价值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交换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要理解这一点,必须把握下列几个主要观点:

第一,劳动折合为简单的、可以说是无质的劳动。

要按照商品所包含的劳动时间来测度商品的交换价值,必须把不同劳动折合为无差别的、同形式的、简单的劳动,总之折合为质上一致的、因而在量上有差别的劳动。这种折合似乎是一个抽象,但这个抽象却是社会生产过程中每天都在实行的。表现在交换价值中的劳动,就是一般人类劳动。一般人类劳动这个抽象,存在于一定社会中每个平常人所能完成的平均劳动中,它是人的肌肉、神经、脑髓等的一定的生产支出。它是每个平常人都能适应,而他在某种形式上应当能够完成的简单劳动。交换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还包含着一个前提:就是物化在一定商品如一吨铁重的劳动,不问它是某甲的还是某乙的劳动,总是同样多;或者说,为生产一个具有一定的质的和一定量的使用价值,不同个人所费的,是同量劳动时间。

第二,生产交换价值的、因而生产商品的劳动所借以成为社会劳动的特定方式。

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的条件,是劳动的社会规定,或者说,是社会的劳动规定。每一个个人的劳动就其表现为交换价值而论,具有平等性的这种社会性,只有在它作为平等者去对一切其他个人的劳动发生关系的限度内,它表现为交换价值。进一步说,在交换价值上,个别人的劳动时间,直接表现为一般劳动时间,而个别劳动的这种一般性,直接表现为个别劳动的社会性。因此,任何个人为生产一定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也就是所有其他个人为生产同一商品也会耗费的必要劳动时间。可见表现在交换价值中的劳动,以分散的个人劳动为前提。这种劳动,要靠它采取与自己直接对立的形式即抽象的一般性的形式,才变成社会的劳动。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还有一个特征,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似乎颠倒地、就是说,当做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出来了。只有在一个使用价值当做交换价值来同别的使用价值发生交换关系的情况下,不同个人的劳动才相互间当作平等的一般劳动而发生关系。因此,交换价值是隐蔽在物质外壳之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种社会生产关系采取了一种物的形式,以致人与人在他们的劳动中的关系倒要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和物对人的关系。这种情况,只由于日常生活中看惯了,才似乎是无足轻重不讲自明的事情。在商品上,这种神秘化还是很简单的。大家多少总会模糊地感到,作为交换价值的商品之间的关系,不过是人们对于他们交换进行的生产活动的关系。在比较高级的生产关系上,这种简单外貌就消失了。当商品转化为货币时,货币就代表着一种生产关系。当货币转化为资本时,资本就代表着一种生产关系。

第三,以使用价值为结果的劳动和以交换价值为结果的劳动之间的区别。

劳动当做以某种形式利用自然物的有目的的活动来说,是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是同一切社会形态无关的、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物质代谢的条件。相反,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却是劳动的一种特定的社会形式。以裁缝的劳动为例,在它当做一种特殊生产活动的物质特性上,它生产衣服但不生产衣服的交换价值。它的生产交换价值,并非当做裁缝劳动,而是当做抽象的一般劳动,而这种抽象一般劳动属于一种并非由裁缝缝出的社会关系。

一种商品的交换价值在它自己的使用价值上是表现不出来的。可是,当做一般社会劳动时间的物化来看,一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对别种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有一定的关系。因而,一种商品的交换价值把自己在别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表现出来。等价物,实际上就是在别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上表现出来的某种商品的交换价值。

现在的问题是,一种特殊商品怎样会直接表现为物化一般劳动时间呢?

交换价值是不同使用价值交换的数量关系,每种商品,当做交换价值,成为一切其他商品的价值尺度。当一切商品都用一种特殊商品来测度它们的交换价值,这一种特别提出来的商品,就变成了交换价值的适宜的存在,变成了它的当做一般等价物的存在。这种特殊商品就是货币商品,因此,货币就是交换价值的适宜的存在!

作为商品,它直接是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统一;同时,它只有在对于其他商品的关系上才是商品。各种商品彼此间的现实关系,是它们的交换过程。这是一种彼此独立的个人所参加的社会过程,而他们只是以商品所有者的资格来参加的;他们彼此间的相互存在,是他们的商品的存在,因此他们实际上只是当做交换过程的有意识的承担者出现。这就是商品交换的全部形式内容!

由此可见,商品所有者相互之间对于他们作为一般社会劳动的劳动关系,就表现为他们对于他们的作为交换价值的商品的关系,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彼此当做交换价值的相互关系,就表现为它门对于一种作为它们的交换价值的适当表现的特殊商品的全面关系,这个关系,反过来又表现为这种特殊商品对于一切其他商品所特有的关系,因而表现为一件物品的似乎是天生的一定的社会性质。这样表现为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的适当存在的特殊商品,或者说,作为一种特别提出的特殊商品而出现的商品交换价值,就是货币。它是商品交换的结晶,是商品在交换过程本身之中造成的。货币不是符号,正如一个使用价值的作为商品的存在不是符号一样。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表现为存在于个人之外的一个对象,人们在社会生活的生产过程中所参与的一定关系表现为一件物品的特有性质,这种颠倒,这种不是空想出来的而是平凡实在的神秘化,是生产交换价值的劳动的社会形式的特点。在货币上,它不过表现得比在商品上更加夺目而已。

由此可见,在产品作为商品,商品作为交换价值,交换价值的适当存在形式货币的商品交换中,商品、交换价值、货币不过是产品的价值形式的不同的表现!这也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最本质的区别!

劳动者201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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