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对马克思分析框架的批评主要有两点,一是把阶级作为分析单位,二是“没有将人口的改变纳为主要的变迁来源”。诺思本人在研究中也确实是把人口变迁作为社会经济变迁的主要来源的。人们习惯上把唯物史观称为“生产力动力论”,于是就把诺思的理论称为“人口动力论”(参阅林岗关于马克思与诺思比较的文章)。但是“人口动力论”的名称,使不少读者对诺思理论产生了严重误解,因为这一名称往往使人认为诺思把人口增长作为经济增长的唯一“原因”。
在哲学上,对“原因”和“条件”这两个概念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对因果关系的定义也缺乏“可操作性”,引起了许多不必要的争论。由于把诺思的“人口模型”称为“人口动力论”,又把“人口动力论”理解为“人口增长是经济增长的唯一动力”。就引起了疑问:人口增长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为什么只在西欧才导致市场兴起和社会进步呢?叶先生就此说,“也许中国的人口压力堪称世界之最,人地矛盾较之西欧远为突出……何以在古代中国就无法兴起市场经济社会?”他的看法是,“诺思理论似乎解释力不够”。
为了解答这一疑问,我们有必要就“选择史观”对西欧情况的探讨做一回顾。“选择史观”由环境条件、选择倾向和选择结果(社会)三部分组成。如果用H表示环境条件,用f表示人的选择倾向,用S表示选择结果(“社会”),那么选择史观就可以用函数式“S=f(H)”来表示。环境条件H首先可以分解为原始地理条件和社会运行过程中从社会之外掺入社会中(并引起人们新选择)的外生变量。西欧自然地理条件早就存在,但中世纪前人口稀少,所以形成了孤立分散的封建庄园。人口的自然增长导致庄园之间空地和边远地区的开垦。新老地区不同的人口密度和自然资源造成不同的生产类型,使得不同地区相互交换产品具有盈利,促使商品市场逐渐发展起来,接着又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这样,在S、f和H三部分中,最初的变迁是H中的人口因素。由于人口自然增长根源于人的“生物”属性,是引起社会变化的“外生变量”(经济学认为,外生变量是真正的“自变量”),所以诺思把这一解释社会运行的原理称为“人口模型”。
根据穆勒“探求因果关系四法”,探究因果关系大都要利用多种情况的对比,在情况对比中的因果关系可以用四句话来表示(这是严格的因果关系):
1、相同的结果必有相同的原因,简称“同因同果”;
2、不同的结果必有不同的原因,简称“异因异果”;
3、只有变量才能够解释变化的结果,简称“动因动果”;
4、解释“静止”只能利用常量,简称“常因静果”。
要利用严格的因果关系,需要对问题给予严格的表述。我们把问题表述为:
1、近代西欧兴起的原因是什么?用“动因动果”原理就可以回答说,人口的自然增长是主要的变迁动力。
2、中国社会为什么长期停滞?用“常因静果”原理可以回答说,是不变的环境条件和不变的选择原理导致了不变的结果。
3、中国和其它文明古国 的社会结构为什么都陷于停滞?用“同因同果”原理就可以回答说,因为它们的地理条件大致相同,都是产品差异小,不利于商品市场的发展。
4、为什么西欧和中国经济发展出现剧烈反差?用“异因异果”原理就可以说,因为二者具有大不相同的地理条件。
读者也许能够明白笔者的良苦用心。如果您已经搞清历史研究存在的根本问题在哪里,也许就会想到,过去苏联、中国学者对“地理决定论”的批判,就是没有能够对概念给予很好的定义,也缺乏严格的逻辑分析所致。
中西历史进程反差的原理是,同样的人口增长,遇到的是大不相同的地理条件:西欧人口从中心向周围曼延时,周围的土壤、气候条件与中心地区不同并且各自也不相同,结果各地生产了不同的产品,刺激了商品市场的发展,从而带动了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中国人口从中心向周围曼延时,遇到的环境与中心地区大体相同,于是生产了大体相同的产品,各地没有交换的必要,结果在周边地区“复制”了与中心地区相同的社会结构和生活方式,经过长时期复制,就形成了袋装马铃薯式的社会结构(马克思对法国小农的比喻)。
以上分析不知能不能得到得到叶先生的认可。如果叶先生对“选择史观”解释社会运行还有什么疑问,提出来我们继续探讨。
四、“选择史观”中没有“原始积累”血腥掠夺的逻辑地位
在《浅论马克思与诺思的经济史观》一文中,叶行昆评述说:
诺思强调西欧兴起的根源在于人口的压力与地理环境的差异等自生变量,而对于马克思的地理大发现、资本原始积累、殖民开拓等外生变量(或许这是更深层的“经济人的理性选择”),以及“血与火的历史”,却避而不谈……。
从这句话看,叶先生好象是批评诺思有意“回避”了马克思的重要意见。其实,诺思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中,也谈到了地理大发现在西欧经济史上的意义,谈到美洲的黄金、白银大量流入欧洲曾经使农产品价格在一个世纪内上涨了一倍的情况,详细分析过这些“外生变量”对西欧社会结构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在关于英国崛起的章节中,诺思对英国致力于在美洲建立和经营拓居地的意义给予了充分评价,可以说,诺思并没有“回避”马克思所说的“地理大发现”、“殖民开拓”对西欧经济成长的意义。
但是地理大发现和殖民开拓在诺思的整个“理论体系”中确实没有合适的逻辑地位——它们只不过是在社会正常运行过程中掺入欧洲社会之中成为人们面临的又一个“外生变量”而已。诺思也许认为(笔者确实是这样认识的),“地理大发现”和“殖民开拓”对西欧崛起并不具有根本意义。既然不利用美洲的发现就可以很好地解释西欧崛起的原理,有什么必要把历史理论搞得那么复杂呢?
至于“资本原始积累”“血与火的历史”以及马克思对圈地运动中暴力行为的谴责,也与严格的经济史研究很少相干。马克思把曾经把“资本原始积累”和“自由劳动者”的存在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两个前提条件,但资本主义是不是必须要有这两个前提条件,在逻辑上是大可疑问的。马克思以阶级作为基本分析单位,带着对资本主义的仇恨情绪,建构了“资本原始积累”、“自由劳动力”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之间的逻辑关系,它本身根本不能合理解释资本主义的崛起。更为严重的后果是,马克思的这一逻辑联系,使许多资本主义研究者误入了歧途,至今还有很多中国学者搞不清资本主义产生的实际过程和原理。而在笔者看来,光是“原始积累”这一概念本身,就足以使接受它的经济史研究者误入歧途。
五、社会运行的客观基础与“制度学派”并不冲突
“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在世界上的影响越来越大。作为当代“新制度学派”的领军 人物,诺思获得了极高的荣誉,也赢得了世界的敬重(老先生已经85岁,笔者衷心祝愿他健康长寿)。叶先生赞赏“新制度学派”并力图阐明古代中国制度如何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这一方向研究无疑是重要的。但是笔者以为,中国学者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无法用“物质生活条件”解释传统社会,于是转求于唯物史观中的“反作用原理”,力图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中解释社会结构,结果往往过分夸大了制度的作用,把传统社会长期停滞归咎于专制制度的阻碍。笔者以为,扭转这一错误趋势是经济史研究者的重要任务。而要完成这任务,首先就要阐明客观条件所造成的(我不得不用唯物史观的说法)社会经济结构如何决定了政治、法律制度(然后制度才“反作用”于民间社会)。笔者的不少文章大都具有这样的简单明了的目的。
即使从唯物史观的线型因果关系看,“基础”和“上层”的关系也具有一致性。因此,叶先生的一些说法是笔者难以同意的。例如他说:
君权专制与市场兴起是犹如水火,难以相容;更是此消彼涨的关系。“与民争利”,就必然抑制市场经济的兴起。且以西汉为例:西汉初年,大乱之后,萧、曹“无为而治”,“与民休养生息”;才有了“文景之治”。“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此乃“物之理也”。可到了汉武帝时,朝廷充分利用“国家的暴力潜能”(诺思语),人夺其势,“尽莞天下盐铁”、“置均输、平准官”;以官商压私商。还有“杨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 于是富贾中家以上大率破”。
对汉武帝以前的西汉历史,笔者与叶先生有大不相同的看法。在笔者看来,在“文景之治”的几十年中,社会生产了大量财富。但由于经济规律的自发作用,到汉武帝当政时,这些财富却并不由朝廷掌握,而是积聚在大官僚手中。为了消灭匈奴的势力(对外用兵),汉武帝必须设法把财富集中到朝廷(政府)手中,他采取的措施,一是用盐铁官营制度(卖高价)使每一个消费盐铁的社会成员都为朝廷多做贡献(搜刮民间财富),二是激发和利用人性中潜藏的那种“恶性”本质,实行了让人们相互“告发”的“算缗”、“告缗”措施。这一招也确实厉害,结果是“杨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 于是富贾中家以上大率破”。这样汉武帝就筹集了打击匈奴的的军费,经三次大规模的对外用兵,最后完成了宏愿。对汉武帝抑制官僚阶层经济势力的“算缗”、“告缗”措施,许多学者都有独到看法(可参看老田的文章)。我们不愿意对汉武帝的统治措施进行价值评价。站在统治角度看,汉武帝为了国家安全,竟然想到利用人类本性中潜藏的“恶性”品质,在帝王中确实是千古一人。可以设想,如果他也象崇祯皇帝那样要求大官僚捐助军饷,估计也不会有什么结果。
从经济史的角度看,盐铁专营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税收;而“算缗”、“告缗”措施,也不过使财富做了依次再分配罢了。无论如何,把汉武帝的统治措施看成是官与民争利的行为,并认为它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笔者是难以同意的。
叶先生说“君权专制与市场兴起是犹如水火,难以相容;更是此消彼涨的关系”,与历史事实并不符合。我们知道资本主义工商业最先是在低地国家尼德兰崛起的。而在荷兰崛起并从尼德兰独立出来之前的几十年中,正是西班牙国王兼德国皇帝查理五世及其儿子菲力普二世的专制统治时期。由于工商业的发展,低地国家在查理五世于16世纪进行的战争中,为皇室提供了大量的岁入,差不多成为查理五世的聚宝盆。当然,低地国家的居民并不甘心遭受王室如此沉重的盘剥,但他们毕竟容忍了他们老公爵女继承人的孙子(查理五世),而在他的儿子菲力普二世统治时期则不愿意继续忍受,于是发起了反抗西班牙统治的斗争(尼德兰革命)。同是在西班牙王室的专制统治之下,西班牙本土没有发展起来而荷兰却发展了起来,所以经济发展与否应当是由其他条件决定的。光站在尼德兰的角度看,政治上最强大的专制王朝(西班牙当时要远比法国强大)如此沉重的经济枷锁就没能扼杀其经济发展,那就很难说专制制度阻碍了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有人也许会说,如果没有专制制度的阻碍,尼德兰可能更快地发展起来。这一看法当然有道理。但是尼德兰毕竟也发展了起来。既然有的国家(地区)在专制统治下也能够发展起来,那么把专制制度作为抑制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就难以令人信服。而实际上,西欧的帝王们包括查理五世之前尼德兰的几代统治者不但不抑制工商业的发展,而且极力给予保护和支持!道理也是不难理解的。既然经济成长能够使专制帝王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他何必要设法阻碍经济的发展呢?
叶先生说:“综观中国二千多年的古代社会,君权专制与市场兴起的博弈从未停止过。政治与经济的二律背反,是古代中国的主旋律;政治权利与商业资本的抗衡从来没有平息过。一种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与低效率的经济机制是古代中国的常态。政治上的专制,经济上的强制,文化上统制,三位一体,造就了古代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系统’的制度环境;这就是古代中国的制度特色了”……
按我说,“古代中国的主旋律”并不是什么“政治与经济的二律背反”。不论是笔者强调的“经济决定了政治”,还是叶先生注重的“制度决定了经济”,都是站在经济与政治“统一”的观点认识的。西欧统治者大都鼓励工商业的发展而中国统治者却大都实行重农抑商,都是特定环境使统治者“理性选择”的结果。由于中国正常的商业活动难以盈利(国家控制了能够盈利的盐铁经营),国家无法从商业或商人获得多大税收,对商业实行有效管理得不偿失,于是国家干脆打击和抑制商业发展。所以,从更深层次说,不是重农抑商政策造成了工商业难以发展的“状况”,而是工商业的实际状况使统治者“选择”了重农抑商政策。
近几年,不少学者看到,在西欧资本主义兴起的过程中,国家间的竞争具有重要意义。但中国的情况是,从元朝建立到辛亥革命这六百多年中,元明清三朝都是“大一统王朝”,国家周围没有足以与中华帝国相竞争的国家,所以统治者就容易不思进取。由于中国正好是在这一期间陷于落后状态,于是不少人认为“大一统结构”是中国落后的主要原因。已故经济学家杨小凯就有这种看法。笔者以为,作为历史工作者的一种看法,说大一统政权阻碍了经济发展,也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是这一认识太过肤浅,根本经不起严格的经济学分析。即使在大一统国家内,统治者政策的“自由度”也要受到许多制约,被统治者的反抗、潜在统治者的争夺,都是现实的制约因素。因为社会上总存在一些“取而代之主义者”(郭沫若语)。就我们知道的历史资料,项羽在看到巡视江南的秦始皇时,就表现出是一个典型的“取而代之主义者”。元末的刘福通、朱元璋、陈友谅,明末的李自成、张献忠以及在东北崛起的满清政权,都是“取而代之主义者”。潜在统治者的竞争就足以使统治者力图改善其统治。中国社会从秦始皇统一后的两千多年中,国家和社会的分裂时期差不多占一半时间,三国两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宋金辽的两次大分裂都有几百年,统治者之间一直在竞争着,但却都没有能自发发展起来,所以我们根本就不要把近代落后的原因归咎于“大一统王朝”缺乏对统治地位的竞争。
当然,叶先生强调竞争对经济发展的意义,这是十分正确的。他指出,“一种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和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由多个利益集团和各种势力反复博弈的结果”。但实际上,无效率的制度安排也是“各种势力博弈的结果”,简单博弈的结果是简单的制度安排,复杂博弈的结果是复杂的制度安排。叶先生说,“任何强权政治或超经济剥削的存在都无助于形成市场机制,更无助于形成以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这一说法无疑也是正确的。不过“强权政治”和“超经济剥削”是一些不懂得经济学原理的历史学家“制造”出来的术语,由于不能对它们给予严格定义,所以我们在经济史研究中,还是不要使用它们为好。
诺思在《经济史中结构与变迁》中译本序中说到,“中国现存的详尽的制度知识(knowledge of the institution),这亟待作分析”。叶先生在文章中引述了这句话后认为,诺思“给自己的理论证伪,留下了回旋的余地”。而我却对诺思这句话有很不相同的看法。作为中国人,笔者自己就认为,中国的制度对经济史理论并没有多大研究价值,就诺思已经建立的理论大厦,也不可能从研究中国的制度结构得到“证伪”。诺思所谓“中国现存的详尽的制度知识(knowledge of the institution),这亟待作分析”,只是提出了一句安慰中国学者的客套话而已。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我觉得诺思是个十分机智的老头儿。曾经有人直接向诺思询问,他的理论与马克思社会运行原理的关系,但诺思回答说,他想要说的,都已经写在他的书中了,结果是婉转地回避了这一话题。他为什么要回避?大概是不想陷入争论——对那些从他的著作中还不能发现他的理论与马克思理论关系的人,他又有多少话可说呢?他深深地懂得,在中国,批评马克思既会得罪一大批人,又无助于他的思想的传播和接受。更何况,他本人曾接受马克思主义多年,也受惠于马克思的研究,他才不会干直接批评马克思这样的蠢事!
六、结论:经济史研究的理论前景
几何学创立“公理体系”已经两千多年了。自然科学的其他学科意识到必须建立自己的公理体系,也已经有一百多年,但社会科学却大大落后于自然科学,只有经济学通过建立模型进行数理推理,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经济学对理论模型生产过剩,于是就向相关领域推销,从1950年代起,美国教授布坎南就用经济学方法研究政治问题,实际上创立了“关于政治的经济学”;此后又有贝克尔将经济学原理应用到婚姻、家庭、生育、犯罪等传统社会学领域,实际上创立了“关于社会的经济学”;差不多与贝克尔同时,诺思用经济学方法研究欧洲经济兴起的过程,实际上创立了“关于历史的经济学”。以上三人分别在1986、1992、1993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瑞典皇家委员会如此器重跨学科研究,实际上是在鼓励其他学科采用经济学方法和手段。其它学科面临两难选择:是接受经济学方法,从而成为经济学的“附庸”呢,还是抛开经济学已经取得的成就,自立门户,创立自己的公理体系呢?
事实上,现代社会科学的关系大体是,数学以其准确界定概念、严格逻辑推理的优势而成为经济学的研究工具;由于经济学越来越把自己扩展为“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并以数理逻辑武装起来,结果发展到其它学科不可企及的高度。正因为经济学把研究对象扩展到全部人类行为,所以不管你承认不承认,经济学方法已经有资格成为其它社会学科研究的基础(参阅薛兆丰〈经济学的争议〉文集中的相关文章。薛先生语言犀利,尽管有绝对化之嫌,但基本看法却是正确的)。如果其他学者愿意接受经济学方法和成果,无疑可以利用自己在本学科的优势,建构起完整的科学体系;如果学者继续徘徊于科学的殿堂之外,进行各自散乱的研究,即使能够发表一些机智有趣的见解,但必然会被人类思想进步的车轮所淘汰。如果真诚献身于科学研究的学者想在经济学之外自立门户,建立自己学科的(科学)体系,必然的结局是花费更大代价,走更多弯路,最后还必须回到经济学起点。
从个人主观上说,笔者推崇经济学的程度不亚于经济学大师张五常和他的弟子薛兆丰。正因为如此,我一直对下述现象颇为疑惑:(新)政治经济学、社会经济学、历史经济学已经诞生几十年,领军大师获得诺贝尔奖也有十多年,但在中国传统社会科学学者中,接受经济学理论方法的人何以如此之少呢?尤其疑惑的是,中国从事经济史研究不少学者,其中不乏受过严格经济学训练的“经济学博士”,何以不能利用诺思的经济—历史思想从事研究呢?
但是从思想发展的原理看,传统社会学科(经济学除外)必将建构起自己的理论大厦,为人类最终把关于社会的思想整合为统一的公理体系作出自己的贡献。而在建立这种统一社会科学体系的历程中,也将有中国学者的一份成绩和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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