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深圳郭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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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现象] (连载》《需求的极限》——关于经济学理论基础的探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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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2-26 11:16: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wobushita 发表于 2013-2-26 10:55
来学习了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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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2-27 08:15:1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2.14 间接作用者的双重元间

    F1与F2都是具有双重身份的实体,首先,F作为实体R的作用,各自携带了所由发出的实体R的元间r;其次,F作为另一层次的作用者本身又各自具有自身的元间f。

    F的元间由R的元间r和自身的元间f这两种成分构成,这两种成分分别在0 —— 1的范围之内取一定的值,当一方趋近于1时,另一方就趋近0。比如,当F中的元间r达到最大值时, F就是R本身,F还没有从R中分离出来;当F中的元间f达到最大值时,F中的r就会是趋近于0的最小值,就意味着F已经成为远远脱离R的独立实体了。

    间接相互作用者拥有的元间处于上述这两个极限的范围之内。F作为R的作用要从R中分离出去,就必须拥有自己的相对独立和分离的物质成分,这些物质成分本身也必须具有相对独立的元间形式f ,具有不同于R之r的新的元间形式;F既然作为R的作用就不能不带有r,一旦r成为0,F和R之间就失去了联系的意义,F也就不再是F了。因此,F中的元间只能是由r和f 这两部分共同组成的双重内容。

    每一个实体、每一个作用者都被看作是一个以自己的核心时空区域为起点,以不均匀的形式覆盖整个世界的完整实体,核心时空区域附近的部分被称为作用者,远离核心时空区域的部分被称为这个实体的作用。这只是一种近似的表达。

    间接作用者都具有的双重作用,一方面是其作为作用所携带的所由发出的、所被调制的作用者的势态和作用力,另一方面是其本身作为作用者以及所直接拥有的势态和作用力,从实体的核心时空区域向整个世界“辐射”的作用。

    从实体中心辐射出的实体的作用本身作为作用者并不可能毫无阻挡、一帆风顺地行进,在途中不可避免地要与熙熙攘攘的其他作用者们遭遇,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的时空区间发生影响。或者说,由于作用必须是相互的,如果不是存在着这种影响,任何实体就没有对外产生作用的可能,任何实体本身也就没有形成和存在的可能。作用者的作用和环境的相互作用是作用者本身存在的前提,也是其作用本身存在的前提,作用者的作用与统一场中其他作用者的相互作用决定了作用者本身的存在形式,也决定了这个作用者对外发生的作用的形式。

    作用者的作用是受到作用者调制的作用,携带了作用者的部分元间,当这种作用本身作为作用者与其他作用者再发生相互作用时,实际上就成了自己携带的元间与对方所携带的元间相互之间的比较和较量,又成了两个结构者的比较。

    这种意义上的比较者都具有双重意义、双重身份。一方面,作为作用,携带着所由发出的作用者的元间,体现的是作用者的势态和作用力;另一方面,其本身作为作用者又有自己本身的势态和特性。具有双重性质的作用者的作用,产生的结果必定是带有双方作用者各自两个层次的元间的新的实体和事件。

    比如,阳光照在一朵玫瑰花上,从花瓣上反射出的光不是原先太阳光里的全部光谱,只能是和花瓣表面反射能力相关的一部分光谱。还有,受到阳光中某波段光的激发,花瓣本身也会产生新的激发光谱,这样,从花瓣上发出的光谱由花瓣自己发出的光谱以及花瓣反射出的阳光光谱这样两部分光谱混合而成,是一种包含了太阳和花瓣两个作用者元间的新的实体。

    相互作用只有通过相互改变才能实现和完成,这个一般性原则对于两个处于均势中的直接作用者来说不言而喻。但是,对两个相互悬殊的作用者或者对于间接的作用来说,相互改变也成了悬殊的和间接的。比如在人和太阳的相互作用中,人对于太阳不会有直接和显著的改变,人对太阳的影响能力趋近于0,相互改变成了单向的改变。出现了一方作为单纯的作用方,一方作为单纯的被作用方的极端局面。这提示,相互改变有两个极限端点:

    1、单纯作用者

    单纯作用者对于对象发挥物质和元间的作用,改变对象的物质和元间的状态与构成方式,但是其本身不因这种输出发生改变。同时,对象的改变不会对单纯作用者本身发生影响,单纯作用者不因对象的物质或元间的改变而改变。

    对于直接作用来说,当作用者R1的规模、强度远远大于另一方作用者R2时,当R2对于R1的改变小到可忽略不计的程度时,R1可以被认为是单纯作用者。

      对于间接作用来说,当作用者R1发出的作用F1与R1本身出现了时间和空间的分离,F1作为R1的作用同R2或者R2的作用F2发生相互作用时,两者产生的各种变化无法通过F1或者其他途径直接反馈到R1,也不会使得R1因为F1对R2的相互作用产生直接和显著的变化,那么,R1也可以被看作为单纯作用者。

    2、单纯被作用者

    理想的单纯被作用者应当是无条件接受作用者施加给自己的一切物质的、元间的作用,无条件地被对方改变,自己对于对方却不发出任何有意义的作用,或者说,发不出任何足以造成对方改变的作用。

    实际上,既然是实体,既然是存在者,就必然处于相互作用之中,就既是作用者又是被作用者,就不可能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绝对的、理想的被作用者。所谓单纯的被作用者只是一种极限形式,是某个实体的某个局部在某种条件下的特殊作用方式。

    结构相对简单的实体在参与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发生改变的同时就改变了这个实体本身,这个实体的本质被改变,就不再是这个实体了,这个实体就不再能继续作为原来意义上的存在者存在了,也就不能成其为单纯被作用者了。

    因此,只有充分积累的、具备足够层次的复杂物质才可能作为单纯被作用者。或者说,所谓单纯被作用者不是指一个完整的实体本身的性质,而是指一个完整实体所具有的一种可以更完美接受对方对于自己的改变的局部以及自己这个局部的性能。这个整体的性质不会在相互作用中丧失或发生重大改变,但是整体中的某个局部或某个层次的性质、结构可以被作用对方改变,可以作为单纯被作用者,较为理想地复制和转移对方的元间。所以,单纯被作用者只能是一个依附在复杂实体之上的局部性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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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2-28 09:19:1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2.15  具体的凝聚态

    如我们所熟知的那样,一百多种元素在相互作用中,以无数种组合方式形成了无数种的物质形式,我们的宏观世界就是这些有限元素排列组合并且不断变化的结果。具体的物质都是元子的不同形式的凝聚态。

    基本粒子之间的遭遇、接触、碰撞事件随机发生,在这些相互作用事件发生之前,作为作用主体的作用者各自都已经具有了自己特定的形式,具有自己的是其所是,以自己特定的元间形式与同样也具有特定元间形式的对象发生遭遇、接触、碰撞之类的相互作用。

    可以把每一次相互作用的结果都看作是一种新的元间形式。每一种现有的元间形式都可以作为出发点,作为模板,对所有的、形形色色的作用对象进行挑选和选择,在复杂的、随机的相互作用中终于找到了契合者,找到了更能实现自己差别形式的对象。

    比如,一个碳原子有四个有待实现的“键”,它是用这些键对随机遇到的作用者进行挑选,就像拿着水晶鞋去寻找灰姑娘一样,一旦遇到正好与之互补的对象就能与之契合,就能更方便地形成凝聚态,组成新的物质实体。

    如果我们试图把实现这种差别形式的冲动和倾向称之为“需求”,那么,这两个差别者、这两个具有差别形式的差别者各自就都是一个需求者,是需求的主体,两者又都是对方的需求对象,相互之间构成需求和被需求的关系,可以把这种需求关系称之为“自在需求”。

    其实,用“自在需求”来表述这种关系并不十分精确,因为“自在”这个词的本义是纯粹的无拘无束,是纯粹的自由,对应英文的free; unrestrained; unrestricted。一旦有了确定的对象,对于对象有了特定元间形式的要求,在限制对方的同时也就限制了自己,既然受到了限制,也就失去了纯粹的自由,也就不是纯粹自在的了。但是,反过来问,有纯粹的、没有对象的存在者吗?没有!并不实际存在所谓纯粹的自在者。所以,所谓“自在”只能是某种程度上的自在,是某种程度的、相对的自在。根据这个原理,我们所定义的“自在需求”并不彻底否定需求和需求者相互规定的关系,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否定双方各自对于自身的规定性,就是说这个阶段的相互作用者自己不特别规定自己,自己不特别限定自己的元间形式,自己不会特别地保持自己元间形式。

    自己不能特别规定自己元间形式的需求者是自在的需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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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 09:15: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1.3  自为的需求

1.3.1  链状物的复制

    两个具有相互互补部分的实体发生契合,就可能形成新的实体,这个新实体不是互补者双方的任何一方,而是两个作用者之间相互作用的新的结果。所有作用方,原先各自拥有的差别形式、元间形式全部都发生了变化,差别被实现,就不再能够作为原先意义上的存在者了。如果说原先的作为素材的实体中具有有待实现的差别,这些有待实现的差别形式可看作是这些作为素材的实体的“需求”,那么,契合过程实现了这个差别,也就实现了双方的需求,差别不存在了,需求也就不存在了。

    链状物是有利于实现更多契合点的一种物质形式。

    链状分子是由多种元素线形排列形成的,每个元素之间以契合的方式连接、凝聚在一起,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物质实体。如果构成这个链状物质的每个环节上都各自具有一些没有被实现的键,那么这个链状物实际上是一个链状的模板,当它处于丰富的资源环境中时,这些没有实现的键都会各自挑选出与自己互补的对象,与之发生契合,这样,就可能形成这个链状物和另一条互补的链状物相契合的新物质实体。

    这没有什么新奇之处,真正的奇迹出现在这样一种条件下:如果有一种力量可以把作为模板的链状物和由于契合而附着在其上的已经形成了的另一条链状物不加损坏地分离开来,就能得到两条相互互补的链状物。

    设: 初始的模板链状物为R链;新得到的链状物为L链。

    如果把L链也作为初始模板,也放入元素资源丰富、条件适宜的环境里,就会得到和上面一样的结果,得到另一个契合物R。是和初始模板R完全相同的另一条R链。这就是说,用两次复制的方式就可以制造出相同的物质,就可以复制出附着在另一物质实体上的相同的元间实体,制造出新的、和模板物质完全一致的一个新的物质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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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本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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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 12:20: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下雨就打伞 发表于 2013-3-1 10:30
是一本书吗?
是一部书稿,还没出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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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yong626 发表于 2013-3-1 14:55:4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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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 19:18:4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uangyong626 发表于 2013-3-1 14:55
学习了。
请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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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发表于 2013-3-1 12:20
是一部书稿,还没出版。谢谢!
打算出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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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 19:19: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太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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