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第二定理的提出就是一个相对与第一定理的进步嘛!…
恕直言,科学理论好像不是如此“怀疑”的。哪个经济学家也不会说“科斯定理”是“永恒不变的真理”。“科斯定理”其实也只是后人总结的,科斯真正惊讶的可能是后人居然起了一个以他命名的“定理”。
如果没有“第一定理”做基础,如何构建一个“好”的产权理论?正是第一定理指明了:产权配置的效率要从“交易成本”入手分析——因为如果不存在“交易成本”,产权配置在经济效率上是等价的。
没有这样一个共同的基点,如何评价各种产权配置的效率呢?从理论构建上说,是假设这种基点因产权配置不同而不同更有意义,还是假设这种基点可能与产权配置无关更有意义?如果基点是与产权配置有关的,还能称作“基点”吗?理论的基点很重要,它表现的正是理论构建者的“禀赋”,并直接影响理论的构建。
爱因斯坦相信物理规律应与参照系无关而建立了相对论,这种相对性原理就是其理论构建的基点。
评价“假设是否符合现实”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伟大理论的出现并不是单纯指出“某一假设不符合现实”,而是指出某一假设没有符合怎样的现实,应该符合怎样的现实。一个人无论做多么精确的实验,可能也见不到“两个铁球同时落地”的实验结果,这种“不符合现实”该不该构成对落体理论的批判,是需要反复斟酌的。伽利略通过“理想实验”批判了亚里士多德的落体理论而得到了他的落体理论,这也是给我们许多启发的。
还是要说那句比较玄的话:就理论构建而言,一开始就从现实入手,往往既无花又无果,因为这样的人往往分不清“现实”是怎样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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