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存在两种不同在问题,要不要划分和怎样划分。第一个问题不存在,第二个问题就不存在。
劳动力和农具同为劳动者所有,阳光空气雨露等又是大自然赐予,这些因素的作用也就没必要划分。如果土地的所有权人不是具体耕作人,而是另外的所有者,那么劳动力和土地两要素在生产中的作用就要划分了。
至于土地帮他收粮多少,由具体耕作人与土地提供者商议,商议结果是多少就是多少。
楼主: he_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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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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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好! <img src="static/image/smiley/comcom/3.gif" class="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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