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6335 65

什么是劳动价值? [推广有奖]

11
he_zr 发表于 2012-12-24 10:37: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2-12-24 09:01
说的很好!还有土地的作用呀,阳光、空气、空间、雨露!可为啥农民打粮食收成十万斤,只说自己种 ...
这里存在两种不同在问题,要不要划分和怎样划分。第一个问题不存在,第二个问题就不存在。

劳动力和农具同为劳动者所有,阳光空气雨露等又是大自然赐予,这些因素的作用也就没必要划分。如果土地的所有权人不是具体耕作人,而是另外的所有者,那么劳动力和土地两要素在生产中的作用就要划分了。

至于土地帮他收粮多少,由具体耕作人与土地提供者商议,商议结果是多少就是多少。

使用道具

12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12-24 21:21:0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劳动与价值直接组合在一起并不科学!
    不是所有的劳动都有价值,只有商品生产的劳动才有价值;具体劳动没有价值,抽象劳动才有价值;分散的私人劳动没有价值,进入到社会分工体系的社会形式的私人劳动才有价值;公有制体制的劳动没有价值,私有制体制的劳动才有价值;无偿劳动没有价值,有偿劳动才有价值。“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第65页】只有当人类劳动进入到一定的社会关系后,或者讲只有当人类劳动进入到私有制社会后,它才需要用价值尺度去评价(一般情况下用效用去评价)。
    当我们将劳动与价值直接结合在一起时,它表现得是劳动的使用价值或劳动的效用,与劳动的经济价值相差一个等级。把劳动与价值直接连在一起,或者让劳动(或劳动时间)直接等于价值,这些都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是故意栽赃给马克思经济学的不轨行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从来都不讲劳动的价值,只讲劳动在一定条件下才可以创造价值。

使用道具

13
he_zr 发表于 2012-12-24 22:28:0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12-24 21:21
劳动与价值直接组合在一起并不科学!
    不是所有的劳动都有价值,只有商品生产的劳动才有价值;具体 ...
先撇开马克思或“栽赃”马克思不说,你认为的价值是什么,劳动是什么?然后人们才能判断劳动与价值结合是否科学。

使用道具

14
龚民 发表于 2012-12-25 08:17:4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土地帮他收粮多少,由具体耕作人与土地提供者商议,商议结果是多少就是多少。
      哈哈哈,忽悠还有啥意义!土地产粮是甲乙双方商议出来的么?商议的谁不知只是地租呀,土地提供者关心的是猪(租),他才并不在乎租地者租用他的地产出多少!收成是零,也不妨碍他的逼租,农民卖儿卖女。
朋友你好! <img src="static/image/smiley/comcom/3.gif" class="vm">

使用道具

15
he_zr 发表于 2012-12-25 11:53:3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龚民 发表于 2012-12-25 08:17
哈哈哈,忽悠还有啥意义!土地产粮是甲乙双方商议出来的么?商议的谁不知只是地租呀,土地提供 ...
瞧你傻笑的弄不清概念,商议是针对产粮还是分粮啊?

看你把种粮的说得那么凄惨,那么一个无依无靠,又年迈丧失了劳动力,仅凭当年劳动得来的土地出租为生,你租他的土地而收成是零,他这样的人拿什么力气去逼租?他又吃什么活下去?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你占用了别人的财物,欠了别人的债务,不想还也就罢了,还诬陷别人是“逼租”的坏人。说出这种话的人才是良心大大的坏了。

使用道具

16
zhoujiabo 发表于 2012-12-25 14:50:52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2-12-24 08:19
虽说劳动力的创造量是由产品量来衡量,但生产不是劳动力一个要素就能完成的,还要与生产工具相结合才能创造 ...
你的意思就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创造了产品。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资本家根据所有权的不同再来分配产品。
那么奴隶社会里,奴隶的所有者奴隶主占据奴隶所生产的产品就很合理了嘛。

使用道具

17
无畏的狗 发表于 2012-12-25 15:06:2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顶一下

使用道具

18
he_zr 发表于 2012-12-25 18:45:2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zhoujiabo 发表于 2012-12-25 14:50
你的意思就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结合,创造了产品。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资本家 ...
“奴隶社会”,也就是君主社会里,奴隶主或君王不但占用一切物产,而且还占有奴隶或臣民的人身,这种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行为,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合不合理。你说,用“合理”与否去形容犯罪,够分量吗?

使用道具

19
langbo5011 发表于 2012-12-25 18:48:1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价值是财富的一种特性,也可以称为一种功能,通俗地讲是财富的货币功能。
    劳动的产物是财富,人类对财富的评价分别采用两种方法:效用评价和价值评价。当财富只是满足人类的生活生理需求时,财富表现出它的自然功能,即满足人类自然需求的效用功能。此时,人类用效用尺度去评价财富的这一功能。当财富可以满足人类交往的社会需求时,财富必然表现出它的社会功能,即满足人类社会交换的价值功能。此时,人类才用价值尺度去评价财富的社会功能。在一般情况下,劳动的结果是产品,而这些产品的功能只有效用功能,人类评价财富的尺度也只采用单一的效用尺度。在劳动进入到社会分工的状态下,劳动的结果叫商品,这些商品的效用功能才增添了交换功能,人类评价商品类财富的尺度才分裂为两种尺度,即二重性的效用和价值的尺度。正是由于财富身份的发展,才让人类评价财富的角度必须二重化。其实,效用是人类评价财富永恒的尺度,价值不过是评价财富的有限的尺度(或者说价值是部分财富的特性)。价值尺度的形式是货币,但是它的内容长期被大家争论不休,成为经济学一个永远的谜。
    劳动是人类特有的行为。
    劳动首先是劳动力消耗的过程,其次才是劳动力创造成果的过程。耗费表现为劳动过程的减量,“价值”表现为劳动过程的增量。由于自然界存在能量守恒定律,劳动过程也成了人类与自然界进行交换的过程,耗费与“价值”应该对应。劳动所创造得“价值”首先是使用价值,只是在部分情况下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与劳动具有必然联系的“价值”是体现财富自然功能的效用价值,与劳动具有偶然联系的“价值”是体现财富交换功能的经济价值。因此,“劳动使用价值论”才是科学的理论,而“劳动价值论”是天生具有缺陷的理论。我们应该把“劳动价值论”称为“劳动绝对转化为价值的理论”,而把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称为“劳动相对转化为价值的理论”。看来,把马克思的价值理论解释为“劳动价值论”即是一种误解,也是一种错误。

使用道具

20
zhoujiabo 发表于 2012-12-25 19:09:0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he_zr 发表于 2012-12-25 18:45
“奴隶社会”,也就是君主社会里,奴隶主或君王不但占用一切物产,而且还占有奴隶或臣民的人身,这种行为 ...
我是按照你的逻辑推的,你自己说的要按所有权分配产品。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1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