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老克 发表于 2012-12-24 09:55
你的观点表述得很清楚。关于经济学问题的讨论每每陷入无谓的争论的原因,多有是由于争论双方各自对讨论对 ...
关于劳动的两种计量方法,没有不同意见。如果说在资本主义生产之前用劳动时间计量劳动还不普遍,到了雇佣劳动则已经是通行的方法了。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两种方法并用于现实之中。
关于用时间计量实体物,也赞同。马克思说:“劳动时间本身只是作为主体存在着,只是以活动的形式存在着。从劳动时间本身可以交换(本身是商品)来说,它不仅在量上被规定了,而且在质上也被规定了,并且,不仅在量上不同,而且在质上也不相同。它决不是一般的,自我等同的劳动时间。作为主体的劳动时间同决定交换价值的一般劳动时间不相符合,正象特殊的商品和产品同作为客体的劳动时间不相符合一样。”
关于人力与脑力的同一性问题,我不能接受主流的观点,包括你提出的不同的意见。劳动是劳动力的外在物质表现,劳动力是劳动的内在精神本质。——劳动力即人力是精神的,我坚持这样认为。
关于你的两个公式,根据我的理解,是正确的,分岐只在于对人及人力的理解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