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_zr 发表于 2013-1-2 17:44
你说了半天还没搞清楚一个前提条件,即所讨论的内容是商品和交换,都是在交换者之间都具备剩余产品或支付 ...
昨天我没有回复你,让你自己想一天。
如果你打开任何一本西方经济学教材——其实就是庸俗经济学,它都会告诉你稀缺性和效用性决定价格。
稀缺——在人类最原始的状态早就具备,对人类来说,那时候一切东西都是稀缺的,人的平均寿命因为生存物资极度匮乏,所以不到20岁。
效用——一切可以维系自身生命的东西都具有效用,而能在维持这种生命的前提下能有发展和改进则效用更高。
但是正如你所说:
人类在生产力极其低下,所生产出来的产品自己都不够消费,哪里还有剩余产品去作商品,哪里还有能力去交换?
如果没有剩余,那么根本就不可能进行交换。如果连交换都不可能,价格有什么意义呢?
当然如果我们坐在那里烧香念佛,物产就变得丰富了,那么我们只要整天祈求就可以了。但一切比极度吝啬的大自然赐予的哪怕稍微多一丁点的物产,无一不来自劳动。
在人口爆炸的今天,土地极度稀缺,对人来说,土地——哪怕不能直接种植物产,至少可以加盖建筑物供容身之用——具有几乎最起码的效用。地球已经满了,火星土地依然空旷且具备众所周知的效用,但火星的土地尚不能依靠劳动来取得,所以假如任何人在拍卖火星上的土地,那么只能是一种娱乐行为而不是经济行为,换言之,仅仅有效用只具备客观的使用价值不构成交换价值。
任何东西仅仅稀缺和具有效用完全不构成具有交换价值的充要条件——
除非能够靠劳动取得,否则不存在有意义的价格,而价格的意义属性我们称为价值。当我们依靠劳动取得自身的满足时,我们首先基于劳动所取得对象的使用价值或者说效用,而劳动之不能令一切需求无限度满足,并且物品或者使用价值的载体在劳动的基础上有
相对的剩余构成交换的价值。所以当产品具有交换的属性,从而成为商品,那么这种商品必定具备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一价值维度上的“两重性”。
证得本帖标题:
对商品“两重性”的无知是对商品性质和经济学的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