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jx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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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捐精院士”因贪污获刑13年 科研经费包二奶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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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er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1-5 09:55:00
判的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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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名字每人用 发表于 2013-1-5 09:57:46
额,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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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008 发表于 2013-1-5 10:03:44
与贪官相比,判的似乎有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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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japan 发表于 2013-1-5 10:08:07
制度逼良为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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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yhl 发表于 2013-1-5 10:15:26
前两天就看到这条消息了,前面的回复大部分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没有想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这个人是制度的牺牲品,其实论坛里的绝大部分现在或即将都是。我们天朝的科研经费预算中课题的参与人是不允许有劳务费这项目的,那是不是可以这样推理,我们这些人都是一群不食人间烟火,无私无偿为科研奉献终身的人。抑或是可以得出另一种结论:我们这群人是不是脑子都注水了,愿意放弃我们的闲暇时间,每天苦熬科研。其实大家凑发票报销补贴生活这是全国科研人员基本上都心知肚明得事,上面也都知道,算是个潜规则吧。为什么不把这个潜规则放到台面上,明确规定科研经费的百分之多少作为劳务报酬呢???这才是大家应该深思的,我觉得这算是个阳谋吧。只有阳谋得内容,大家可以从这个案例中慢慢品味,不点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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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ingstone 发表于 2013-1-5 10:24:46
如果按此搞法,中国90%以上的大学、研究所都要关门、倒闭。
这一招用来管这些臭老九最好了,这就是颗定时炸弹啊,什么时候想爆就什么时候爆,谁敢不听话?
老毛逊毙了,知识分子不听话就搞什么引蛇出洞、反右,落下千古骂名,还是这种手段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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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dili 发表于 2013-1-5 10:25:20
富人阶层出国潮未了,科研人员出国潮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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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anna_5433 发表于 2013-1-5 10:25:40
做事先做人,这种人不配做科学研究者,今日报假发票,他日做假科研,真是中国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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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ingstone 发表于 2013-1-5 10:40:58
该人的人品暂且不提,要杜绝这种事情,还是要从完善制度开始,否则就是逼良为娼,失去了法律“治病救人”的初衷。
1、项目申报时,完全学术独立,而不是官员行政主导,让专家来审核其预算。比如说,圈定20名专家,然后随机抽5名评审,名单严格保密。评审后,将每个专家的评审情况公布,公示一段时间后,没有异议则立项。虚报发票,其实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病根子,如20万就可完成的项目,你非要给人家100万,这就是典型的逼良为娼。还有,最想不通的就是预算中没有劳务费。如果规定,横向项目可提30左右劳务费,纵向在20%左右,谁还去凑发票?
2、项目进行时,财务控制严格。比如说要报销差旅费,首先得是项目组成员,然后提交一个出差目的与活动的简要说明,以说明与科研活动的关系,如果明显有漏洞,则拒绝报销。
3、最后评审时,严格专家评审,成果导向。如果人家高质量地完成了研究目的,你管人家钱怎么花呢。那么多政府官员,一个草包决定,几亿资金打了水漂,只要其不违规,不往自家兜里揣,见过有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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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lorcesc 发表于 2013-1-5 10:41:24
贪官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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