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弹性征管空间
随着财政收入增幅回落,各地财政增收的任务压力正在增大,各种特殊增收办法正蠢蠢欲动。
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来,在财政收入压力大的时期,税务机关之所以能设法完成任务,是因为中国原本就存在一个相当大的弹性征管空间。
据施正文研究,若税务机关能按税法要求将所有的税都收上来,那么中国的名义税负可能会达到50%,但实际上,2009年,中国税收收入59521.59亿,按照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340903亿元计算,小口径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7.46%。法定税负和实际税负之间的差距形成了税务机关巨大的征管空间。
由于存在这样的征管空间,税务机关对于绝大部分企业并不是按照税法要求的“应收尽收”而是“打折征收”,其中重要的变量就是当年的税收任务。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减少“打折幅度”,在实践中的做法就是要求企业多报营业额,从而能够多征收营业税,但这个额度不会超过税法所规定的数额。“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企业仍然可以算是偷漏税的,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它所缴纳的税额可能会上升,也就是说企业的负担会加重”。
一位基层的税务人员表示,不管当地经济形势如何,近年来他们每年都有10%到12%的税收增长幅度,有时到了年底税收任务完不成,税务局会要求企业提前将明年的税交一部分入库,而且这并非官方意义上的预缴,因为企业并没有发生相关的业务。
这种经济好则放松,经济差则收紧的计划式税收管理对经济周期会形成放大影响。施正文表示,经济下滑时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应该与GDP的增幅相称,若仍是那种超常规的增幅,则表明ZF正在从民间抽取更多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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