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川大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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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过客 发表于 2013-4-11 15:18:46
税收的弹性征管空间

随着财政收入增幅回落,各地财政增收的任务压力正在增大,各种特殊增收办法正蠢蠢欲动。

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来,在财政收入压力大的时期,税务机关之所以能设法完成任务,是因为中国原本就存在一个相当大的弹性征管空间。

据施正文研究,若税务机关能按税法要求将所有的税都收上来,那么中国的名义税负可能会达到50%,但实际上,2009年,中国税收收入59521.59亿,按照2009年GDP最终核实数340903亿元计算,小口径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7.46%。法定税负和实际税负之间的差距形成了税务机关巨大的征管空间。

由于存在这样的征管空间,税务机关对于绝大部分企业并不是按照税法要求的“应收尽收”而是“打折征收”,其中重要的变量就是当年的税收任务。

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减少“打折幅度”,在实践中的做法就是要求企业多报营业额,从而能够多征收营业税,但这个额度不会超过税法所规定的数额。“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企业仍然可以算是偷漏税的,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它所缴纳的税额可能会上升,也就是说企业的负担会加重”。

一位基层的税务人员表示,不管当地经济形势如何,近年来他们每年都有10%到12%的税收增长幅度,有时到了年底税收任务完不成,税务局会要求企业提前将明年的税交一部分入库,而且这并非官方意义上的预缴,因为企业并没有发生相关的业务。

这种经济好则放松,经济差则收紧的计划式税收管理对经济周期会形成放大影响。施正文表示,经济下滑时期,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应该与GDP的增幅相称,若仍是那种超常规的增幅,则表明ZF正在从民间抽取更多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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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gl2000 发表于 2013-4-11 16:02:22
就没有显著的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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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过客 发表于 2013-4-11 22:12:02
今年中国经济增速将升至8.2%

亚洲开发银行9日发布的《亚洲发展展望2013》报告称,受强劲的消费和财政支出的拉动,今年中国经济增长有望回升至8.2%,但2014年将再度放缓至8.0%。
报告预测2013年中国经济通胀率仍保持温和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年内逐步放缓,全年平均涨幅由2011年的5.4%下降为2.6%。
报告指出,2013年受大型公共项目建设和不断上涨的工资以及养老金的支撑,固定资产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将进一步活跃,从而促进经济回升。
但报告同时表示,财政和金融改革,以及对企业设定更为严格的环境目标将制约明年经济增长的进一步反弹。全球经济持续疲软,加上中国最大贸易伙伴欧洲脆弱的经济前景,将限制出口增长。此外,通胀压力有所抬头,都将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带来下行风险。
报告指出,随着工资和其他成本的不断上升,超过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中国的劳动力竞争力在不断下降。人民币汇率上升进一步恶化了这种趋势,导致许多低成本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向诸如东南亚等更廉价的地区转移。
报告认为,为了防止中国竞争力的进一步下降,政策制定者需要确保最低工资的增长不能超过劳动率的提高,鼓励企业加大在岗培训力度和投资新技术。此外,还必须采取措施改革户籍制度,以降低劳动力的流动成本和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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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过客 发表于 2013-4-12 13:54:19
“三大基本医保”将合并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合并,年内“三大基本医保”的管理有望实现统一。
记者今天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合并,年内“三大基本医保”的管理有望实现统一。
目前,我国三大医保制度间既有交叉也有断裂,存在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投入、管理上互相掣肘等问题。为了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在目前“大部制”改革推进过程中,三大医保制度的整合已经势在必行。
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人社部门管理,新农合由卫生部门管理。三个医保制度筹资水平不同,怎么统一?由谁统一?目前尚无定论。
人社部门在医保管理经验、医保基金规模上具有优势。对此,一位业内专家告诉记者,医疗保障是否有效的评价标准不在于基金是否平衡,而在于参保者是否公平可及的利用医疗服务。如果单纯强调医保控费,片面强调医保基金平衡,将可能造成医院接收医保病人越多,承担的医保结算损失越大,医院可能推诿医保病人,医保机构与医院间的博弈直接导致参保人员就医困难。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医疗保障由卫生部门管理,“一手托两家”,既当“会计”又当“出纳”,不利于监督。
公众可能更关心合并后医保报销比例的变化。对此,中国社科院劳动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王延中主任认为,“三大医保”合并管理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个人账户是否取消、筹资水平等政策还在讨论过程中。他认为,整合“三大基本医保”不应是简单的部门合并,制度衔接更为重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筹资水平高,另两种医保筹资水平低,合并后医保待遇上不应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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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过客 发表于 2013-4-12 14:03:36
“营改增”全国试点 企业或减税1200亿

“营改增”全国范围内扩大地区和行业试点,试点扩大后,众多企业和消费者能从中得到实惠。
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一中国税制建设中里程碑式的事件最近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我国自2012年1月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中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得到减轻。国务院要求,从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地区和行业试点。大家非常关心,“营改增”试点扩大后,企业和消费者究竟能否得到降价实惠?
减少重复征税细化社会分工
我国从1994年起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制度,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是我国地方第一大税种。随着经济的发展,两税并行征收的弊端日益显露。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改革能让企业减少重复交税。就营业税而言,其流转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现象越严重。同时,现行税制下,增值税与营业税征收对象不同,使增值税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之间不配比,也容易导致重复征税。
减税让利并非“营改增”的惟一目标,专家指出,打破第三产业发展瓶颈,推动第三产业细分化、专业化是其中一个重要目的。服务业主要交纳营业税,过去企业为减少重复交税,容易向“大而全”或“小而全”方向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消除了重复征税,企业就可以放下包袱向专业化细分发展。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周振华认为,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不仅是减税的数量问题,主要是改变了经济运行的机制,对社会分工的细化很有意义,可谓是一次革命性的变革。
最先进行“营改增”试点的上海市,已尝到改革的甜头。财政部和上海市政府曾发布通报称:试点行业总体税负减轻,有利地促进了服务业发展。据统计,到去年底,试点地区已扩至全国12个省市。财政部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我国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已超过100万户,已为试点企业直接减税超过400亿元。
今年企业将减负约1200亿元
对大多数企业而言,“营改增”后能得不少实惠,但不同类型企业获益不一。南京财经大学财政与税务学院税务系主任陆新葵副教授介绍说,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全部营业额,如果一件商品由生产者流通到消费者手上,中间环节越多,重复征税的次数就越多。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仅仅是本次增值额,无论其中间环节有多少,企业的负担也能降低。
“营改增”试点后,因增值税是对销售额扣除进项等费用后的差价征税,所以整体上企业税负减轻。“改革试点后,对于那些可扣除设备、物料比较多,物流环节比较多的企业而言,得到的实惠比较多。”陆新葵强调说。
据介绍,一些大型交通运输企业,原来交营业税,其适用税率为3%,如果一年运费收入为500万元,则要交15万元税,改革后,购置交通设备和加油时进行增值税抵扣后,税负较原先减少5.23万元;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来说,原来购置设备时需要缴纳增值税,销售创意产品时需要缴纳营业税,改革后,只须对产品增值的部分缴税;另外,此次试点扩充到的广播影视作品行业,有人估算,“营改增”可能将原来相关5%的税率进一步降低。
据测算,本次“营改增”扩大地区试点后,2013年企业将减轻负担约1200亿元。
消费者也是受益者
除企业得到实惠外,消费者也是受益者。“营改增后,如果企业或行业的实际税负降低了,会导致产品的销售价格有适当的下降,从而有利于消费者降低购买成本。
营业税是我国地方第一大税种,企业和消费者得实惠后,政府税收可能减少。据测算,“营改增”如在全国范围内铺开,我国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对此,地方政府表示并不担心。因为减税有利于企业发展,企业经营状况好,政府的税基就可能越做越大。上海市副市长屠光绍说:“只要把税制的障碍扫除,有利于服务业的长期发展,哪怕是牺牲一些税收收入也是值得的。”
按照改革部署,最终九大行业将全部实行“营改增”。国务院要求,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激发企业活力,不断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认为,“营改增”改革试点扩大到全国势在必行,否则地区税制差异不利于资源在全国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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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过客 发表于 2013-4-12 14:18:58
货币与房价同步倍增不只是巧合

广义货币供应量突破百万亿元,中国“世界第一货币供应量”的帽子恐怕一时很难摘掉。

与广义货币相关的中国货币存量的快速增长,是经济结构失衡的表现,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的增长模式,加速了经济货币化趋势,实体经济的货币使用量大幅增加,货币供应量随之快速增长。

中国人民银行昨天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达103.6万亿元,首次突破百万亿元大关。巨大的货币供应量是不是房价快速上涨的“元凶”之一,此前这个问题已不断成为舆论讨论的热点。

广义货币供应量突破百万亿元,中国“世界第一货币供应量”的帽子恐怕一时很难摘掉。去年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达97.4万亿,居世界第一。按照经济学定义,货币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货币M1是指流通中的现金加银行的企业活期存款;广义货币M2,是指M1再加上民间储蓄存款和企业定期存款等。M2 增速较快表明投资市场活跃甚至是过热,同时还存在需求不旺,经济增长存在风险。

百万亿元的货币供应量是什么概念?201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51.9万亿元,这意味着目前中国“货币总量与GDP比值”达1.9以上。没有对比就没有鉴别——世界银行数据显示,金砖国家中2011年广义货币和GDP比值分别是:俄罗斯约0.7,巴西近0.75,印度略高于0.75。

我国如此巨大的货币供应是如何产生的?广义货币的主要创造者不是央行而是银行。与广义货币相关的中国货币存量的快速增长,是经济结构失衡的表现,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的增长模式,加速了经济货币化趋势,实体经济的货币使用量大幅增加,货币供应量随之快速增长。

如何理解经济发展带动货币供应量增加?以土地招拍挂和住房商品化为例,2012年全国土地出让合同价款为2.69万亿元,2011年这一数字为 3.15万亿元,2010年为2.7万亿元。地产商通过招拍挂拿到地后,在上面大兴土木建设住宅、商业等各类设施,地产商通过银行信贷等各种方式创造了比土地出让金规模更大的货币供应量。最后,消费者按揭买房再次为货币供应增加做出“贡献”。

大规模的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开发,是中国天量货币供应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另一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两者之间存在的高度相关性:近10多年来,中国广义货币供应量呈现不断加速上涨的态势,1999年底广义货币供应量是11.7万亿,2000年时约为13万亿元,2008年不到50万亿。但从 2009年以来,我国货币供应增长可谓“狂飙突进”,在四年的时间里,从50万亿激增至百万亿,与货币供应量倍增惊人相似的是,中国主要城市四年来的房价变化。以北京为例,今年2月份,北京新建住宅(剔除保障房)成交均价为20983元每平方米,而2008年这一成交均价为12102元每平方米。事实上,在2009年初,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暴发北京房价回落,当时北京商品房成交均价约1.1万元每平方米。北京房价在过去的几年里翻番,是人们有目共睹的事实。

房价与货币供应量同步倍增,如此雷同仅为巧合?或者是,两者之间确实存在某种必然联系。超发货币会引发通货膨胀,那么,我国货币目前是否处于超发状态?有经济学家认为,货币供应占GDP比重偏高,并不一定意味货币超发,而房价上涨的因素复杂,货币并非唯一推手。央行负责人此前也对货币超发质疑进行了反驳,并表示调控货币供应量与保持物价稳定并无必然联系。

也许这些经济学家所言有其依据,但公众的切身感受以及真实数据之间的相互印证,也是不能忽视的。我国经济增长越来越依赖于新增货币的推动且投资效率日益低下,也是不争的事实。改变经济增长方式,降低货币供应量,显然已是必须的选项。相信在货币的水龙头拧紧后,中国房价之船一定会随水面降低而同步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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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过客 发表于 2013-4-12 14:33:48
网友支招“国五条”避税:离3次结3次 一分税不交

三月底,为落实“国五条”要求的“计征20%个税”政策,在二手房交易中,国内一线城市除深圳未明确表述以外,北京、上海等地均提出,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为避税,或者享受优惠房贷,有人支招:离婚三次,结婚三次。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针对各地的“计征20%个税”政策中,据报道有人早已想出对策。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法律规定是买方承担契税,卖方承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但是房产夫妻加名是免征税的。所以为了避免纳税,可按以下步骤操作:买房。买方夫妻离婚,和卖方异性结婚,房产加上买方名字,然后离婚,最后复婚。然后卖房。将打算卖出的房产归到夫妻一方名下,然后夫妻离婚,拥有该套房产的一方以家庭唯一住房出售(需满5年才能避税),卖掉后双方复婚。据出主意的人分析,此法可应对全国各地的住房交易政策。这样一来,二手房过户的总费用只要几百元,可节省几万元乃至几十万元的过户费用。
大同小异,10日有网友发同样微博:离婚三次,结婚三次,卖房可免税,卖房的先离婚,把要卖的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买房的也离婚。卖房的男方跟买房的女方结婚,房子就成了俩人的共同财产,俩人再离婚,把房子过户到女方名下。然后两边都复婚就行了,一分税钱都不交。只要双方谈妥就行。房子的事情总要麻烦民政局和法院。
以前是无房不结婚,不料最近因房而离婚成为“流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离婚后要复婚,一定要双方自愿并要共同去办理登记手续,倘若假离婚弄成真离婚,得不偿失。拿婚姻当儿戏也不符合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因此,如果证据确凿,假离婚假结婚所签订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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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过客 发表于 2013-4-12 16:05:56
北京青年谈房价

2011年11月,和一位北京的朋友吃饭,记得这位朋友说过这样的话,我几乎热泪盈眶,他说:“只是我坚定地相信,房价上涨的速度再快也快不过我进步的速度,我坚定地相信,像我这样勤奋、努力、坚持的青年,上帝怎么会不给我一个美好的未来?如果上帝真的连这样的人都不眷顾的话,那就让我和许多和我一样的人,一起去改变上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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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过客 发表于 2013-4-12 22:36:52
居民人均收入与GDP同步增长,房价不高于GDP增长,房价与货币供应量同步倍增,如此雷同仅为巧合?
居民人均收入与货币供应量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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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大过客 发表于 2013-4-14 11:18:46
“看不见”的ZF只能摸石头过河

有人把“三公”消费不公开,财政预算不透明,官员财产不公示的ZF称为“看不见”的ZF。
“看不见”的ZF只能摸石头过河。
权力进“笼子”,权利才能“出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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