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学术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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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原创]李宗发: 关心中国的新城市化群体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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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号兵 发表于 2007-8-5 15:20:00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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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中国的新城市化群体

作者 李宗发

新城市化群体,是指新进入城市,以城市为长久劳动、生活的地方的公民群体。中国城市房价飞涨使越来越多的人买不起房,为此,本文提出新城市化群体的概念。新城市化群体的概念笔者在《财富创造论》中首次使用过。新城市化群体,即包括所谓的农民工,也包括进城做生意者和从事自由职业者等,即包括由于升学、大学毕业进城取得城市户口者,也包括因年青劳动者进城务工而随着进入城市居住生活的未取得城市户口的儿童、老人,总之新进入城市,以城市为长久劳动、生活的地方的公民群体都是新城市化群体。农民工的概念已很落后,且不合时宜。我们认为用新城市化群体的概念可能更好,这一概念有助于我们关注和解决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农村城市急剧变迁而出现的这一新的系统问题。

一、新城市化,是中国6亿农村人口特别是数亿青年人主动的而且又是不能不作出的选择

有多少比例的GDP,那么就几乎只需要多少比例的劳动力。这是市场调节原则下社会经济总的发展趋势。例如,美国农业占GDP的比例是3%,而美国农业劳动者占美国总劳动者的比例也是3%,因而美国农民和美国工人的收入水平基本相当。美国如此,日本如此,发达国家都基本如此,整个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也是如此。在市场机制日趋健全、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这种发展趋势更为迅速。

虽然落后的户藉制度处处阻碍着人民,例如同命不同价,所谓农民工提法,进城务工子女交教育建校费,进城务工子女难以进入甲、乙级学校,许多工作要求本城区户口,城市福利难及于新城市化群体等等,但是为了国家现代化建设、为了现代幸福生活,人们依然毅然甩开户藉不顾,数亿农村户口人员大迁移进入城市,以城市为长久生存的地方。虽然,农村户口、家中老父老母们帮耕种的一亩二分田、每年春节回家去看一下,甚至挣了钱回家翻修了一下房屋,但是这数亿人口从本质上主要是以城市为生产、生活的地方。

这就是经济规律。除非逆经济规律,除非选择贫穷,那么绝大部分都会选择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业劳动或做生意等,绝大部分也不能不作出这一选择。当然,并非全部农村人口都要进入城市,但是剩下的农村劳动力占全国总劳动力的比例将会基本趋向于与农业收入占GDP的比例相一致。

1978年时中国农业收入占GDP27.9%,农业人口占GDP82.08%。随着现代对各类非农业类新财富的创造和现代化进程,现在非农业财富在国民财富中的比例大幅度上升,而农业财富在国民财富中的比例则大幅度下降。2005年农业财富占GDP12.6%,农村户口近8亿,虽然占GDP57.01%,但是实际上农村很大一部分人已进入城市,即所谓的农民工,成为了永久性的新城市化群体,由于还有大量劳动力比例呆在农村来供给12.6%且比例在不断下降的农业财富,因此农村显然比城市穷。2005年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结果显示,城镇人均收入是10493元,而农村人均收入则为3255元。人总是选择好的,市场、大自然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促进系统达到平衡。可以预见,将来中国必然有80%以上的人口成为城市居民,农业人口将会降低至320%之间。

因此,新城市化,是中国6亿农村人口,特别是数亿青年人主动的而且又是不能不作出的选择。

二、新城市化,在中国不可逆转,即使经济萧条,从主流上来看,进城“农民工”等新城市化群体都基本不会回到农村

这是笔者第二个观点。

现在中国经济蒸蒸日上,从总体上来看,进入城市比农村机会多,进入城市劳动比在农村劳动的收入高,进入城市比在农村更有发展前途,因此已进入城市的新城市化群体们基本不会再回农村,而且还会有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也成为新城市化群体。

如果经济出现萧条,或者说发展减速,新城市化群体是否会回到农村去呢?从主流是来看,新城市化群体基本不会再回去。虽然,有部分人遇到不如意和没有工作机会时会暂时回农村种一亩二分地,但改变不了主流仍然永久性不会返回农村的事实。现代社会已经不可逆转地改变了自然经济时代农业财富占GDP的比例,即使经济不景气,农业财富占国民财富的比例依然不会提高到30%,甚至60%,因此回农村只会更加贫穷。即使出现经济不景气,那也只是暂时的,不可能长时间持续下去,从长期来看,绝大部分人都还得以城市为劳动和生活的地方。

当然从建设全新的和谐社会来考虑,笔者也主张在广阔的农村地域加大新型财富的创造供给,让更多的人能够在农村就可以为社会供给丰富的高利润财富,而不是象欧美发达国家那样财富供给基本集中在城市,这样或许未来新农村供给的财富和所需要的劳动会比发达国家多得多,这样或许将更有利于人类生产、生活与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但毕竟这是一个可以努力的目标,我们还是需要考虑中国农村户口的大部分是会迁移到城市成为新城市化群体的现实。

三、以城市为家,这是新城市化群体永远的选择

我们把握了现代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后,就知道,中国绝大多数农村户都将成为城市人口。以城市为家,这是新城市化群体永远的选择。

我们需要反对那种“农民工”、“外来人口” 、“暂住人口”的歧视性提法与观念。每个公民都有在域内任何城市居住的权力。从现实的角度,无论是建筑工人、服务人员,还是企业高级文员、管理者,无论是商人,还是捡垃圾的劳动者,不能以其户口来区别地位、福利和待遇,他们都是公民,以城市为长久劳动和生活的地方,都是实质上的城市居民。只是为了更好地研究房价问题时才将其分为原城市居民和新城市化群体或新城市化居民,原城市居民早已居住在城市并根据国家过去的政策在城市已获得住房,而新城市化群体是指新进入城市,以城市为长久劳动、生活的地方的公民群体,新城市化群体少部分买了房,而绝大部分无力买房。原城市居民需要政策关照,新城市化群体更需要国家政策的关照,不仅在住房上,而且在保险、养老等等所有公民权力和福利方面。

虽然,农业户口,一亩二分承包地,还可能留守在家中的父母甚至还有子女,以及在城市无一寸属于自己的住房,使得大多数新城市化群体在心理上将自己当作“农民工”等非城市户口,但是以城市为家,这是中国绝大多数人口也是新城市化群体永远的选择。

四、家在何处?飞涨的房价与新城市化群体势不两立

既然新城市化群体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已经从此以城市为劳动、生活的地方,那么就应该以城市为家。虽然新城市化群体大部分在农村名义上还有一块自己的自承包土地,还有几间自己的祖房,但新城市化群体主流上不可能回去再种承包地,也不可能每天都跑回数十公里,数百公里,甚至数千公里的农村房屋里居住,因此,承包地越来越变成了历史遗留物,而在农村的房屋只是自己的一处财产而矣,从实质以及长远来看,并不是家。关于家,应该根据现代社会进行重新定义,那就是人们居住的地方。显然,新城市化群体有两个家,一个是心理上的带有故土意味的农村的家,另一个是现实的实质性的家。显然,政府不应该摧毁人民心理上的那个家,所以应该在物权法上尊重人们在农村所有的房屋财产;同时政府应该为新城市化群体在城市获得一个现实的家,让人民能有家可归,有家可住。最起码要人民能够租得起房子可作为家,最根本上、最长远的还得使人民能够拥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城市房屋为家。

应该说,成都在中国是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城市。我们以成都为例,新城市化群体的大多数从事着建筑、家政、服务员等最低层的工作,实际月薪约600元至1200元不等,而并非统计上的1593元平均工资,即使高学历的中学教师、公司普通职员也很难达到这一工资水平,也许1593元这一统计主要是指国营企业和效益好的大企业;当然也有少部份新城市化群体达到1593元平均工资的水平。但无论是大部分未达到平均工资标准的还是达到了平均工资标准的,甚至略高于平均工资的,这些收入还得生活,还得养家糊口,还得供养父母、养育子女,还得有病有痛付钱医治,即使挤出收入的三分之一,谁都不可能买得起价值数十万元的房子。

当然,新城市化群体中也有不少有能力买得起房子的。笔者对此进行了归纳,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1、少部分收入很高,的确有能力买房,这部分人的月收入应该在5000元以上才买得起。2、一部分靠啃老买房,这部分人不值一提。3、大部分除了长期积蓄的少得可怜的钱外,主要靠借钱、贷款买房,这部分月收入多在1000元至2000元之间,因而从此背上沉重的住房债务,长时间内压力极大,每月还购房款后,所剩无几,生活拮据,影响幸福生活及事业发展。

总之,面对数十万元的房价,大部分新城市化群体都极难买得起。家在何处?这是社会不能不为每个公民考虑的问题。

五、欠考虑的土地政策,控制供给的房产,高利润的房产业,投机盛行的中国房产,推动房价飞涨,更加远离新城市化群体。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中这样规定:切实保护耕地,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一规定看起来很不错,任何人都会赞同。但是这一规定如果被疆化的执行或故意曲解执行,那么就大有问题了。

学过经济学的都清楚地知道,某一必须品供给少时,价格就会上涨。鲁迅好象也说过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吧。当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无数企业建立需要厂房、办公室,数亿农村人口进入城市需要居住,城市急速扩大,对城市用地提出极大需求时,我们将土地紧紧控制,显然就会供远小于求,于是土地价格就必然带动房产价格飞涨。笔者认为,政策要符合经济规律,要符合城市化的发展趋势和现实,政策要满足人民的迫切需求,而不是反映某种看似不错的观念。城市住房用地增加,农村住房用地可以下降,同时我们可以提高土地种植的效率,以及加大对荒地、戈壁、沙漠的改造来弥补城市居住用地对耕地的占用,这更为务实。

我们不仅在城市用地上进行过于疆化的人为控制,而且我们在建房上进行政策性的或者隐形的控制,使得真正合法性供给的商品住房极少,且隐形成本极高。这就进一步促进了房价的上涨。加之一些不法官员的权利出租,就有了城市周边无数胆大者、“有门路者”的“集资建房”。但是依然满足不了巨大的市场需求缺口,因而房价依然不断上涨。

在全国各地大部分城市,经济适用房供给及价格远未满足人民的需要。我们知道,泡沫是出现在没有需求的地方,笔者不同意经济界及学界部分人士随意以房产泡沫为理由抑制房屋供给,抑制供给只会使房价进一步提高,使大多数新城市化群体更加买不起房屋。该考虑抑制供给的是写字楼、高档小区和别墅的供给,对于经济适用房应该根据人民的需要量进行基本充足的供给,且在成本价格上应该尽可能让大部分人承受得起,在购房信贷政策上要向新城市化群体倾斜。

当某一行业不容易进入时,当人民迫切需要的某一财富被行政控制供给时,“垄断”商人们的利润是非常吓人的。因而就有了网上盛传的深圳一有良心的开发商对房产利润之高“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股票在不断上涨,而当社会又有大量储蓄时,于是就会有更多的投资注入,于是股票就又会不断上涨。股票要涨且涨吧,那是富人们财富大洗牌的游戏,与老百姓的生存没多大关系。然而,房价却与老百姓的生存密切相关,要命的是,中国的房价却也变成了股票一样,因为在新城市化群体对房屋需求在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政策上反而人为的控制供给,因此房价上涨。于是有钱的富人看准了房价稳定上涨的趋势,除了买一套自己住外,还将钱投机于房产来买更多的房子屯积起来等大幅度涨价升值了再卖或出租,好再捞一把。这时需求更加扩大,供给更加缩小。房价也就在不断地上涨。于是有钱的更加疯狂买房投机赚钱,没钱的更加买不起房。

总之,欠考虑的土地政策,控制供给的房产,高利润的房产业,投机盛行的中国房产,推动着中国房价的飞涨,更加远离新城市化群体。

新城市化群体的家在何处?我们的路在何方?这首先需要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新城市化趋势,需要我们关心达数亿人口的新城市化群体公民的生存大计问题。当我们关心某一问题时,相信没有不能解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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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城市化 新城市 李宗发 城市化 中国经济发展 群体 城市化 李宗发 原创

沙发
csxcsx007 发表于 2007-8-6 01:45:00

这么好的帖子一定要顶,这样的经济学家才不会被骂!

新城市化群体的家在何处?我们的路在何方?这首先需要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新城市化趋势,需要我们关心达数亿人口的新城市化群体公民的生存大计问题。当我们关心某一问题时,相信没有不能解决的事情。也许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意而已吧,因为关心这个问题的人实在不多啊.改革必然会触动一部分人利益,而有时候这种利益的触动是某一些利益集团不愿意看到的吧.

农民工,一个沉重的字眼啊.在城市里,干的最低层的活,甚至很多时候还会有生命危险.一些在农村里刚结婚的年轻人为了生存就要离开新婚不久的老婆,就要离开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们.每年都要挤火车赶回家过年,心酸冷暖,个中滋味,情何以堪~

藤椅
benbengou 发表于 2007-8-7 10:10:00

真正说实话的经济学家,真正关注社会群体的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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