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话,其实是没法得出正态性,方差齐性的结论的,但是在实际应用时,我们还是这样做的。
这样我们就没法控制alpha,没法控制一类错误。
大家如何看待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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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eb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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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分享] 正态性检验,方差齐性检验的原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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