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资本的发展史,对比各种社会,包括号称以马氏理论为基础的那些社会,似乎没有哪个社会否认了资本的收益权?
当然,这里说的是实质性内容,而不是口号,虽然有些社会把口号喊得震天响,其实没变化!
强调一下,这里,我试图按照资本的收益权和资本拥有者的分配权把资本拥有者的而受益权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按照一定的规则在公司和公司内的其他劳动者(包括经营者、管理者和普通工人)之间进行分配,这一阶段即为资本的收益权;第二阶段即按照资本所有者的投资数额进行分配,将公司的收益分配到资本所有者的手里,即资本所有者的分配权。
那么,我们看到,第一阶段,资本的收益权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第一次分配的总额中获得独立于一般劳动者(经营者、管理者和普通工人)之外的一部分收获————这一部分,不论经营者、管理者还是普通工人,都是拿不到的。
或者说,如果要对应劳动,这部分只能对应于投资者的投资劳动。
而反过来,如果说要否定掉资本的收益权,那么所有的利润都需要按照按劳分配的方式分配下去,资本没有增长的理由————这在事实上将社会生产限制在一个无法扩大的范畴内,这个结果是很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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