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wren2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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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治理与讨论] 由诸多伪天下为菊的想起来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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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ren290911 发表于 2013-2-4 00:23:04
Competitor 发表于 2013-2-3 23:16
我是说你发的这些观点很好,但是可能有些人会故意曲解来制造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论坛里面人多,一个人 ...
恩,明白,此帖不在回复了!祝你和其他看帖人春节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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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下为菊 发表于 2013-2-4 09:40:49
lawren290911 发表于 2013-2-3 22:45
首先,我的帖子里面说了我关于取网名的观点:第一娱乐,第二模仿,第三学术模仿甚至抄袭。然后我让伪天下 ...
我觉得你整个逻辑链跳跃太大,相当不完整。

如果你从网名娱乐、模仿可以论述到学术模仿和抄袭,我为什么不能从名字的模仿、借鉴论述到学术模仿和抄袭呢?

如果我这样论述:第一,你是男人,第二,你爸爸是男人,第三,男人和男人的同性恋问题。用这种跳跃性逻辑来讲道理,当事人谁听着会舒服呢?

对不起,又说起你爸爸了,向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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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人啊 发表于 2013-2-4 16:58:52
这么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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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为菊是谁 发表于 2013-2-4 17:04:52
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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