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慕杉在2007-8-15 22:03:00的发言: princemlk
人性是可怕的东西
问你一句革命是革什么?革命的本质就是革人性!好比学习就是学思维!
你说的:真正的“根源”是你们不相信:自由的人们可以团结起来,创造一种秩序;在这样的秩序里面,没有一个权力无边的政府来强迫你服从它的各种政策,只要你肯依靠自己的诚实勤劳的劳动,你就能获取财富,并却依赖法律的力量去保护自己的财富!
这说说欧洲人还差不多,可是很多地方的不是这样的,至少中国人的人性不是这样的,不会活了怎么久你连这也不知道吧??
到不是说这样的人性怎么了,只是诉说一种客观,叫你不用痴人说梦,你的想法兄弟我十年前就抛弃了!
客观的事实是:中国人的“人性”和自由人的“人性”不存在什么差别,而他们之间的差别在于对待世界的理解,差别在于他们的“价值观”和“信仰”;
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来解释为什么说人们在“人性”上不存在什么差别,而差别仅仅在于“信仰”,并且由于信仰上的差别而导致命运上的不同;我恳请老兄耐心看下去;
多数中国人对于过马路看交通灯的看法是什么样的呢?
它是——课堂上老师所灌输的条条框框,权力部门的强迫性指令,道德规条所宣扬的“美德”,用来衡量“素质”的标准……而所有这些“条条框框”“强迫性指令”“道德规条”“素质标准”——无一不是限制人“自由”的;那么人的“天性”是什么呢?——就是追求自由,就是要突破这些规矩的束缚,就是要打破这些制度的约束;人的“天性”就是对那些——可能会对自身的自由存在威胁的,外界的约束——产生本能的反抗;于是我们看到:大多数的中国人都不能自觉地遵守这条根本的交通法则,尽管你可以把它看成长久养成的习惯,但是隐藏在这些“习惯”背后的——是把交通法则当作是外界所强加给个人的桎梏;
但是对于“自由人”,他们对于过马路看交通灯的看法又是什么样的呢?
首先,作为自由人无疑是“自由的”,他坚信没有什么外界力量可以强迫他去从事自己所不愿意的事情;但是交通法则——是所有自由人生活在一起所应当遵守的法则和约定;如果你不去遵守,就等于主动打破了这种约定,就等于承认别人也可以不遵守,而如果大家都不能遵守这项约定,那么每个自由人的利益不免要受到其他自由人的侵害——而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出于保护自己的“天性”,自由人便肯于遵守交通规则,并且会自然而然的形成一种与之相匹配的“习惯”或“道德力量”,去谴责不遵守规则的行为;人的天性是希望打破“桎梏”,也是希望遵守“规则”——如果这种规则是建立在约定的基础之上;
反抗外界的压迫——是人的“天性”之一,为保护自身利益而保守约定——也是人的“天性”之一;
而奴隶和自由人在信仰上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前者认为由于人的前一种天性,必须借助一种暴力(专制制度)去强迫人们彼此生活在一起;而后者认为借助人的后一种天性,人们能够在排除暴力强迫的条件下,彼此互利地生活在一起;
——也正是由于着不同的“信仰”,也就导致了他们不同的命运:
中国人从来都很难遵守规则,也从来都免不了社会的动荡,政权的更迭,以及彼此之间的嫉妒和仇恨;
而那些由自由人所组成的国度里,人们能够长久地、主动地、自律地去遵守一种制度,并且依靠这种制度来减轻和化解彼此之间的矛盾;
这就是我所说的——自由的人们能在一起所能创造出的一种制度——而且这种制度本身也会得到人们主动地、心甘情愿地、身体力行地去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