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1t2e3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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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地] 对房价问题给个小小建议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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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t2e3ven 发表于 2007-8-11 13:21: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11 13:14:00的发言:

“论据”?

你看不到吗?是不懂,还是没有能力懂?还是假装不懂,还是假装看不到?

请问,你的这套政策,定位好“要让谁买到房子”了吗?

你认为有“空房”,请问,你定义好“空房”了吗?

政府有动力执行你的所谓“政策”吗?

你哪个认真回答了吗?

连一些起码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正是你“制定政策”的起码前提),还没弄清楚吧?

什么都要定义完就不是一个帖子能解决的了。再完整地定义也有你这种人来挑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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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t2e3ven 发表于 2007-8-11 13:22: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11 13:14:00的发言:

“论据”?

你看不到吗?是不懂,还是没有能力懂?还是假装不懂,还是假装看不到?

请问,你的这套政策,定位好“要让谁买到房子”了吗?

你认为有“空房”,请问,你定义好“空房”了吗?

政府有动力执行你的所谓“政策”吗?

你哪个认真回答了吗?

连一些起码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正是你“制定政策”的起码前提),还没弄清楚吧?

而且本来就是具体步骤有待完善的谈论,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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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t2e3ven 发表于 2007-8-11 13:23: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11 13:21:00的发言:

我实在不明白了,我何时何地出来这种“观点”——房价不高并真实体现价值?

拜托问一下,你是不是缺乏起码的思考与判断能力?你根据什么能得出这种判断?

果然还是应验了那一条:你这样的讨论者开始使用第二板斧——以自己混乱的逻辑开始给别人捏造、诽谤了。

从现在开始,我要计次了,看看你共多少次捏造、诽谤。

诽谤,无知尚且原谅,故意则是居心不良了。

请你仔细看一看你开头的一些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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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11 13:23:00
以下是引用s1t2e3ven在2007-8-11 13:20:00的发言:论据呢?还是没有

“还是没有”的,是你的理解能力而已(当然不排除你故意不看见一些东西)。

想不清楚别人对你的置疑,就不要说别人没有论据。

你自己对别人置疑的回答本身就构成了反驳你的论据,否则,你为什么不愿意回答呢?

75
sungmoo 发表于 2007-8-11 13:24:00
以下是引用s1t2e3ven在2007-8-11 13:23:00的发言:请你仔细看一看你开头的一些帖子!

同样请你看一下这些贴子。

76
s1t2e3ven 发表于 2007-8-11 13:25: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11 13:23:00的发言:

“还是没有”的,是你的理解能力而已(当然不排除你故意不看见一些东西)。

想不清楚别人对你的置疑,就不要说别人没有论据。

你自己对别人置疑的回答本身就构成了反驳你的论据,否则,你为什么不愿意回答呢?

那好,麻烦你现在亮一亮你的观点,只会反驳而没有自己观点的文章是什么?是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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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11 13:28:00
以下是引用s1t2e3ven在2007-8-11 13:22:00的发言:而且本来就是具体步骤有待完善的谈论,忘了吗

OK。“具体步骤有待完善”,如何完善?再凭感觉吗?

完善的起码前提,请你先弄清楚我问你的几个问题。用不用我再问一遍?

核心就是,你的政策能让目标消费者购买到房子吗?(术语一些,你的政策能实现分离均衡吗?)

你分清目标消费者了吗?

78
s1t2e3ven 发表于 2007-8-11 13:29:00

你要的这个定义那个定义不是我不愿回答,而是觉得就谈论解决实际问题而言、去对大家已知的概念再加以定义是没有意义的。

什么东西都要定义的话,控制论、模糊科学就没有理论基础。

再问,如果语言工具已经落后于要阐述的概念本身了呢?

语言只是工具而已,是一种事物反映,而不是事物本身!

79
sungmoo 发表于 2007-8-11 13:33:00
以下是引用s1t2e3ven在2007-8-11 13:21:00的发言:什么都要定义完就不是一个帖子能解决的了。再完整地定义也有你这种人来挑毛病

这个根本不是“定义完”与否的问题,而是你头脑中概念混乱的问题。

你从来也没有提出过定义啊。

什么叫“竣工”?什么叫“故意拖延”?

如果开发商先将房子低价“卖给”自己人,再利用他们转售,你的税收政策还有效吗?

(对于你,这些问题不得不再问一遍,因为似乎你总看不见)

如果你的定义随时在变(这直接关系到相关的政策操作),难道也要别人与你有自动地心灵感应?靠心灵感应的政策,是最容易钻空子的政策。

80
s1t2e3ven 发表于 2007-8-11 13:37: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11 13:28:00的发言:

OK。“具体步骤有待完善”,如何完善?再凭感觉吗?

完善的起码前提,请你先弄清楚我问你的几个问题。用不用我再问一遍?

核心就是,你的政策能让目标消费者购买到房子吗?(术语一些,你的政策能实现分离均衡吗?)

你分清目标消费者了吗?

首先,我再重申我不是凭感觉。我有论据而你没有,到底是谁在凭感觉!

其次,如何完善我现在尚无法回答你,理由很简单,因为本身需要测评和实践,随随便便说才是凭感觉。

我的目标消费者就是普遍多数的购房者(买房子的老百姓)。至于理由,论题里已经有了我的逻辑,而你应该拿出你的逻辑。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因为答不出题目而对题目本身做这个那个的指指点点。

欢迎有观点、有逻辑、有论据的意见,不欢迎你这样玩字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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