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楼主: goldMINE
3446 10

[其他] 质疑巴塞尔协议作为国际标准的合理性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初中生

76%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306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296 点
帖子
22
精华
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05-4-29
最后登录
2014-10-29

goldMINE 发表于 2005-5-12 17:47: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P>巴塞尔协议的核心思想就是将各种资产按照风险权重重新定价,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资本金。可是,不同国家中各种金融资产的风险权重不可能是相同的,尤其是相对于美国的中国。举个例子,如果美国的某个大银行,比如花旗银行被曝光“分支机构内奸盗取X亿美元”,那么很可能该银行就被挤兑得元气大伤了。而中国的建设银行却能在丑事不断的情况下仍然能正常度日,说明中国的某些金融资产的风险性就和美国的不同,按照同样的权重计算就难免错误。把巴塞尔协议推而广之到国际金融监管,我实在不理解为什么?难道就是因为巴塞尔协议最初的缔约国都是金融强权么?</P>
<P>希望大家不吝赐教!</P>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巴塞尔协议 国际标准 巴塞尔 合理性 金融资产 花旗银行 建设银行 巴塞尔 缔约国 资本金

xlsxxgy 发表于 2005-5-12 18:53: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楼主指的巴塞尔协议是1988年开始使用的版本吧,新巴塞尔协议(尚未实施)风险权重是可以按不同的信用评级来定。 旧协议开始时确实是为西方发达经济国家而定的,新兴市场国家可没份。

使用道具

stoneren 发表于 2005-5-12 23:05: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当我们面对国际化的时候,不应该过分强调特殊性,银行要走出去,必须按照国际标准,否则,就呆在家里算了,还谈什么金融改革

使用道具

7138310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11-27 14:40: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的一大趋势,必定要制定全球的游戏规则,旧的巴塞尔协议不合理所以修改了噻。

使用道具

albertsun 发表于 2007-11-29 14:52: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这东西有啥质疑的?人家都能遵守的东西就咱不能遵守?何况我看BASEL为了照顾不同国家的风险管理水平已经做了不少妥协了,要我制定的话肯定比这个严格,哈哈哈哈

使用道具

RAY9 发表于 2007-11-29 19:17: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按照楼主的逻辑,中国的国有银行一分钱资本也不需要,反正有国家财政兜着嘛!

使用道具

zeki 发表于 2007-11-30 02:50: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应该改咯,我们也应该顺应全球化的趋势啊

还是要分清国内形势与国际间的不同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使用道具

HollowHills 发表于 2007-11-30 08:06: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中国的四大商业银行是特例吧,对储户牛X得一塌糊涂怎么适用发达国家的标准呢

使用道具

guanxin 发表于 2007-12-8 15:23: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银监会规定不能采用标准法。如果采用内部评级法,从长远来看对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是有好处的。
建议楼主仔细看看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或者银监会发布的我国商业银行实施新协议的指引(基本上是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相关内容的翻译)。

使用道具

xuexi2003a 发表于 2010-10-27 23:00:51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人家提供的是一个风险管理的架构,框架和概念。对走向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很好的指引。要看到人家关注的,资产对风险敏感这个概念。要看到人家注重全面风险管理,引入操作风险度量这个前瞻性的思考。
大家读书后有体会心得什么的,在读书品书版发表(注明自己原创),视帖子质量都会有不菲的奖励。转书评、心得贴也欢迎。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jr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3-29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