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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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狗咬自己尾巴转圈看马克思的旋转逻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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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3-2-19 11:30:27
yjg30 发表于 2013-2-19 10:56
呵呵!这是讲的辩证法的实质。不懂的人只知道形式不知道内容。所以,否定了这种辩证法的进展,就等于否定 ...
所谓“辩证法”,现在对于你来说已经是“天书法”,比较适合在寺庙等场所进行宣讲,这里不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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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g30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2-19 11:41:21
he_zr 发表于 2013-2-19 11:30
所谓“辩证法”,现在对于你来说已经是“天书法”,比较适合在寺庙等场所进行宣讲,这里不适宜。
呵呵!不懂辩证法你就敢批评马克思的商品价值规定,你也太自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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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3-2-19 11:47:29
yjg30 发表于 2013-2-19 11:41
呵呵!不懂辩证法你就敢批评马克思的商品价值规定,你也太自信了。
你的“不懂”标签贴得再多,也增加不了你这番经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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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2-19 16:17:23
he_zr 发表于 2013-2-19 10:02
不妨在这里简单说一下。
无论是耗费劳动价值理论,还是折算劳动价值理论,都必须有一个起点,即To时的经济状态存在,作为依据,这是时序对价值决定的意义之所在,也是西方经济学者称市场经济为"试错”(trial and err)经济的原因。 请那些认为折算劳动价值理论为“循环论证”的学者明白,市场经济中的个人、企业以及其它决策主体,就是依据To时的结构,决定T1时的经济决策;当To和T1结构相同时,经济就表现为带有‘循环”特征;纵使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中劳动力价值(工资)的确定,也要有个T0时,作为基础,马克思同意斯密的观点,历史和习俗对工资的决定有一定的影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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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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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2-19 16:21:05
he_zr 发表于 2013-2-19 10:02
不妨在这里简单说一下。
以下为我的另一个帖子中的一段话:
斯拉法的理论,自有其学术价值。但我们可以问一句,他是研究的价值理论吗?如果T0时和T1时,各种关系(技术和分配)都不变,则以劳动价值为标准,还是以谷子或钢铁为价值标准都没有区别,这仅是一个用不同单位商品去测量经济结构问题,不是价值理论。如果讲斯拉法坚持耗费劳动价值理论,那在其文中,他真认为各商品的价值是由其中耗费的劳动决定的吗?显然他不是,因为10个工人生产10吨谷子,其价值式是10W(1+α)=10P(其中W为工资率,α为利润率,P为谷物价值),否则价值应是10W=10P才对。其实斯拉法在其论文中,也承认只有确定的分配比例,才能求出利润率及商品价值,否则,就缺少了一个方程组。我认为斯拉法的理论贡献并不在于坚持了耗费劳动价值的理论,而是在于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市场经济本身并没有科学所决定的分配比率,分配比率是由历史决定的(即由生产力和习俗及伦理决定的)。至于他对“不变价值尺度”所作的努力,要想找到一种“标准商品”,“其困难和找不变价值尺度相同”(凯恩斯在《通论》中提到),我想斯拉法二十年代写的论文,二、三十年代凯恩斯就读过,而到六十年代才加以发表,不能不使人产生这样疑问:大概斯拉法也不认为他的理论真能提供“不变价值尺度”的基础吧(即“标准商品”)。事实上,“标准商品”只对这样的研究,才有意义,当经济结构(即价值结构)变动不大时,我们可以用原(T0)结构来衡量和折算新结构(T1)的总量,这可作为物价指数的理论基础,纵使如此,维克赛还指出,它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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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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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数 发表于 2013-2-19 18:23:19
he_zr 发表于 2013-2-18 21:52
对熟知马克思观点的人,根本不需要。但如果有人针对某观点质疑,本人可以提供证明。
Ma网友熟知马克思的观点,他显然认为您每一条都是编造的、没有根据的。这让我们旁观者很困惑,认为有必要对他进行回应。

对于我们这些不熟悉马克思观点的旁观者来说,如果您真是编造了一套马克思的观点来加以批判,就太没有意思了。我们如果为您辩护,岂不是都要跟着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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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elin_feelin 发表于 2013-2-19 18:41:16
he_zr 发表于 2013-2-18 21:44
“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 ...
从您引的这一段,得不出您的五条呀。

您的五条是这样的:
1、  劳动由劳动时间计量,形成劳动价值;
2、  但不是越懒劳动时间越长,劳动价值就越大。劳动时间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3、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哪里来?通过商品交换产生,从而交换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4、  交换由劳动价值(劳动二重性)构成商品价值(商品二重性),劳动成为交换尺度;
5、  劳动时间计量劳动,形成劳动价值或商品价值,从而决定交换。

就算我再有“文化和教养”,根据您的引文也得不出您以上五条呀。(有些相反的东西倒是可以)
以第一条为例,您的第一条是“劳动时间形成价值”,而在您引的话里,马克思分明是说“抽象劳动”形成价值。既然马克思所说的劳动是指“抽象劳动”,那么根据上下文,劳动的量、劳动时间当然也是指抽象劳动的量、抽象劳动的时间。

第一条就不成立,您找的“尾巴”在那里呢?

顺便回应一下Ma网友:楼主虽然不大优雅,但也没有像您所说的那样不堪。在我看来,你们两个也就是半斤对八两罢了。
以我看来,楼主对马克思搞人身攻击,固然不算君子,您对楼主就很有君子风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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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3-2-19 21:18:57
clm0600 发表于 2013-2-19 14:39
这么说,你已经承认,人们所知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通过交换产生的,是吧?
-------------
你有没 ...
你在偷换概念,在你眼中产生与本身实际存在,既然你知道区别,本文的逻辑是建立在前者,还是后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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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3-2-19 21:29:41
虚数 发表于 2013-2-19 18:23
Ma网友熟知马克思的观点,他显然认为您每一条都是编造的、没有根据的。这让我们旁观者很困惑,认为有必 ...
如果你认为他的贴标签叫“熟知”,那我无话可说了。其实,马的东西没多少,自己去钻研一下,求人不如求己,省得无论谁说,自己心中没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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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3-2-19 21:48:56
feelin_feelin 发表于 2013-2-19 18:41
从您引的这一段,得不出您的五条呀。

您的五条是这样的:
你从本文的什么地方得知本文所说的劳动不是指“抽象劳动”?如果是“具体劳动”,那么是什么“具体劳动”,说来听听。有文化没文化,不是由谁说的,是自己表现的。

另,你比那姓Ma的也好不到哪里去,他是不具马论基本常识又态度恶劣,你是不具解读能力而信口开河。本文的标题最多算是讽刺,根本谈不上“人身攻击”,也完全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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