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改革的“瓶颈”——国有企业改革
作者:何清涟
中国的国有企业反正最后都得走上改制这条道,问题是如果主动选择改革,所花的代价相对要少,社会震荡也可避免,现在被动流夫只使少数人得利,必然会酿成深刻的政治经济危机。
欠债还钱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但国有企业不遵守这一游戏规则,日积月累,不但使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为此付出高昂代价,还给中国金融系统深种祸根。
计划经济体制积累的庞大遗产,企业职工理所当然应有自己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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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是不少人展开寻皿活动的重要猎物。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是旧体制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一大重要“遗产”。而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经成了我国经济改革中一个非常难以通过的“瓶颈”。
国有企业改革的轨迹本节阐述了我国在处理计划经济体制遗产——国有企业的问题上所走过的“渐进式”道路和开过的种种“药方”,包括自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以来,我国国有企业“摸着石头过河”进行的种种改革,以及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困境:想放手改革却没有找到“突破口”。之所以说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己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瓶颈口”,是因为国有企业现在被“三座大山”压住。这“三座大山”是债务过重、企业办社会、冗员过多。这三大问题中,由于企业办社会和冗员问题牵涉到安定团结,以及社会承受力和政治承受力问题,并非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即便是在建立市场经济方面走得最远的广东省,也得在1996年初推出措施,限制企业经济性裁员。所以大家现在寄望于通过社会保险体制改革的成功来解决这两大问题。而债务问题因为已成为中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障碍,并影响到国家财政,因此讨论得比较多。
国有企业如何改革,这一问题早已成为近几年的讨论重点。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到作者成书这段时间里,在全国范围内,还没有多少企业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理论界也持比较谨慎的态度,不再像以前搞“承包经营责任制”和“股份制改造”时那样,总是乐观地预言“一包就灵”,“一改就灵”。因为在经10多年改革以后,大家已开始明白,国有企业改革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个经济制度创新的问题,从本质上来看,它是一个如何处理计划经济体制遗产的问题,而这正是转轨时期主要社会矛盾的集结点。
自从1983年以来,中国的企业改革已经通过“渐进”方式走过了几个阶段:
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利润留成,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推动企业走向市场。颁布《企业法》,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企业是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促使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贯彻《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划分ZF与企业的权限.推动企业转换机制,ZF转变职能,进而推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