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我国电信业长期实行高度行政垄断,一方面使高资费水平得以维系,另一方面也“弱化”了电信业的竞争力。根据国际电联最近一次测评结果推算(见表3),1996年我国电信市场已经位居世界第四,电信网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电信网。但从表征一国电信业劳动生产率的两项重要指标——电信企业每员工电话主线数和每员工电信业务收入来看,不论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都有相当大的差距(参见表4、5)。劳动生产率的低下,势必“弱化”电信业国际竞争力,无怪乎各界普遍认为:中国的电信垄断体制导致效率低下,劳动生产率与发达国家相差悬殊;必须引入竞争机制,电信业的效率才有希望赶上发达国家。虽然我国在市话资费方面已经比许多发达国家低,但在国际长途话费、因特网电路租用费等方面远高于许多国家(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高资费政策,看似增加了电信收入,但也是造成电信业务严重流失的最主要原因。比如电信经营商利用我国与国际长途电话收费差价中存在的商业机会,采用被内地视为非法的“回叫”方式经营电信业务(1995年这一“非法”业务已占内地打往美国国际长途电话的8.5%)。?
表3 全球电信市场前8位的国家或地区 国家/地区
国家/地区 排名 占全球电信市场营业收入(%) 年营业收入(亿美元)
美 国 1 30 1800
欧 盟 2 28.3 1698
日 本 3 13.6 816
澳大利亚 4 1.89 113.4
加 拿 大 5 1.78 106.8
瑞士、韩国 6、7
巴 西 8 1.43 85.8
注:尽管国际电联测评中未包含中国,但1996年中国电信总收入1335亿元(约合167亿美元),占全球电信市场营业额的2.78%,应位居世界第四。
资料来源:陆群,“降价意味着什么?”,中国经济时报,1999,3,23。
表4 部分国家电信企业每员工电话主线数排名 (单位:线)
1994年 世界排名 1995年 世界排名 1996年 世界排名
世 界 119 137 139
美 国 225 8 263 5 190 27
日 本 228 7 276 3 289 4
英 国 149 39 206 18 218 19
法 国 207 13 214 16 198 25
德 国 172 28 190 22 205 22
韩 国 294 2 300 1 294 3
菲 律 宾 55 110 73 94 98 76
印 尼 61 105 83 81 105 70
泰 国 84 78 100 64 120 57
印 度 24 158 23 161 28 126
巴 西 121 56 131 49 169 36
俄 罗 斯 56 109 57 109 58 119
中 国 46 139 85 75 114 66
注:世界排名是在国际电信联合会统计的206个国家和地区中的排名。?
资料来源:钱晋群等,“我国电信生产率水平有多高”,人民邮电,1999,9,28。
经笔者推算,即使是今年3月国际长途电话资费下降以后,内地电信损失也在30%左右(李晓东,“香港电信市场的开放及其对内地电信业发展的影响”,DRC《调查研究报告》,1999,6,17)。曾有多起内地与香港等地经营商从事这一业务的报道,最近一起案件涉及北京、深圳两地多家电信经营商,“非法”收入达6000多万元。
4.长期采取不合理的资费结构与计费方式,政策上又缺乏重实效的改进,造成“电信部门既没有公民、纳税人、消费者有权公平地、充分地享受公共基础设施及其派生福利的意识,也没有消费者有权要求反垄断地享受合理的通信消费的概念”(翁寒松,“关于开放我国电信市场的若干思考”,中国软科学,1998,3,60)。高额电话初装费、手机入网费和双向收费、按分计费等措施受到越来越多的指责。1998年各级消费者组织受理2万多件邮电方面投诉,其中许多是针对电话收费问题的(
http://www.203.93.27.10/cgi-bin/qrynewo?xw)。比如,电信部门一直以3分钟作为市话计次收费单位,据一份调查显示:该法与分别按1分钟、10秒和1秒钟为计费单位计费相比,电信部门从用户身上获取27.8%、41.1%、44.4%的“额外收益”,1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多收取50-99.6亿元(姚梵,三分钟计费几多不公平”,法制日报,1999,11,1)。对于这一做法,国家价格制订部门——国家计委价格司的有关人员也认为违背公平原则(
http://www.203.93.27.10/cgi-bin/qrynewo?xw)。这种显失公正的计费方法并非存在有技术障碍或从未实践过,实际上,1982年自动拨号业务在我国开始投入运营时,就是按6秒钟为计费单位的,只是后来改为按3分钟为计费单位。?
表5 部分国家电信企业每员工电信业务收入排名 (单位:万美元)
1994年 世界排名 1995年 世界排名 1996年 世界排名
世 界 10.1 11.9 12.6
美 国 26.8 5 28.5 5 20.3 17
日 本 29 4 42.2 2 43.8 2
英 国 13.1 31 19.3 17 20.3 18
法 国 15.5 22 17.9 19 43.8 33
德 国 18 15 22.6 13 16.4 15
韩 国 11.5 37 14.1 32 20.8 41
菲 律 宾 4.15 90 5.06 82 14.1 81
印 尼 5.2 73 6.87 64 5.97 71
泰 国 5.5 67 5.84 73 6.72 76
印 度 0.67 164 0.78 165 0.923 160
巴 西 7.99 56 9.32 52 1.39 42
俄 罗 斯 0.58 168 0.78 163 1.18 156
中 国 1.33 145 2.84 114 3.63 113
注:世界排名是在国际电信联合会统计的206个国家和地区中的排名。
资料来源:钱晋群等,“我国电信生产率水平有多高”,人民邮电,1999,9,28。
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信部门仍坚持垄断定价行为,资费政策未能立足于促进市场发展,激励竞争机制的形成。最明显的例子是初装费的节节上涨。如80年代初北京市电话初装费为200元,90年代初飙升至5000元。移动电话价格最高曾达到28000元。与此同时,服务质量并未有明显改善,装电话难的现象较为普遍,还存在强行销售、搭售和价外勒索等不合理行为(张维迎等,“从电信业看中国的反垄断问题”,改革,1998,2,67)。即使1999年3月电信资费调整之后,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的一份调查表明:服务质量和电信价高仍是电信体制中消费者最不满意的方面(见表6)。对此,业内专家指出:电信部门“能向用户提供的服务极多而愿向用户提供的服务少,在平均文化水平及其所决定的应用新技术能力偏低的中国,愿意花钱接受这些服务的人就更少。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一方面,使中国电信的经营陷入了:想多捞到钱——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用户减少使用——未能多捞到钱的‘行为与目的的背反’的自损的恶性循环”(狄宗楷,“关于我国电信产业结构重组和管理体制改革”,产业论坛,1999,4,13)。1990-1995年间,我国电话“热装冷用”现象十分突出,1993年以来用户增长速度超过通话次数达10%以上,长话零次户(即1个月没打过1次国内长途电话的用户)数目却很大,国际上发展情况则是通话次数增长速度比用户增长快3倍。联通公司成立后,出现了由竞争造成电信资费不断下降的形势。比如移动电话价格(包括入网费)迅速下降,以至部分省市或地区出现免费赠送手机的情形。今年10月下旬,联通公司开通23个城市的国际长途和国内长途服务,价格将比中国电信长话资费低10%(
http://www.ceis.gov.cn/newl/r102201.htm)。对此,电信部门不是从促进市场发展、激励竞争的角度出发,也不顾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如国家计委价格司)的意见(于进,“国家计委价格司的有关人士认为——这是一件好事”,中国经济导报,1999,11,5),更无视国际电信业新近发展的经营模式——以网络发展为主要赢利手段,多次对由企业间竞争引发的价格下降“亮黄牌”,强调:“移动电话(包括模拟、GSM、CDMA)资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企业不得擅自提价和降价,也不准随意改变收费办法”(
http://www.mii.gov.cn/news/99061501,
http://www.ceis.gov.cn/newl/r102201.htm)。
表6 中国电信业存在的最严重体制弊端
调查内容 百分比(%)
服务质量 37
垄断价高 24
政企不分 19
阻碍发展 17
其它 3
资料来源: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电信改革顺乎民意”,中国经济导报,1999,4,2。?
6.现行资费政策不利于新技术应用和新业务开展。90年代以后,随着电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与融合,电信业务呈现出多样化趋势。移动电话、语音控制电话、通过智能网开办的被叫付费电话及网络电话(IP)等语音增值新业务和语言服务业务不断普及;非话业务如用户电报、数据通信传真、可视文图、电子信箱、会议电视等,更是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以网络发展为主要赢利手段”已经成为国际电信业新近发展的经营模式,“上网免费、长途电话任你打”成为美国电信领域的最新发展,各大电话公司纷纷投资建造最先进网络,或通过合并跨入网络与信息服务。据报道:1998-2008年间将是数据业务逼近并全面超过电话业务的10年,2020年电话业务仅占1%,IP电话2000年和2010年可能达到10%和28%的国际通话量(李信忠,科技日报,1998,11,4)。反观我国的电信业务构成,基本电信业务每年有几千亿元的市场规模,电信业务收入中80%来自电话,非话业务所占比重很少(祝君鸣,邮电企业管理,1998,8,14)。虽然数据业务近几年来增长很快,但因受发展空间限制,特别是资费结构不合理,导致许多信息服务企业的通信成本占经营总成本的80%(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综合部,“信息流通机制研究”,经济研究参考,1998,3,8,第17页),信息服务企业经营困难。另外,我国制订的IP电话资费标准,与固定电话相比也无很大优势(见表1),并且远远超过国外IP电话资费水平。总之,现行资费政策不利于新技术应用和新业务发展的情况非常严重。?
二、“入世”后我国电信资费改革的政策取向?
从1997年2月《全球基础电信协议》的达成(1998年已有56个国家据此协议开放本国电信市场)到《信息技术协议》的签署(规定2000年前降低或取消多项信息技术产品关税,总值近6000亿美元的信息技术产品可望实现自由贸易),国际电信业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最新轰动国际电信业的是中美签署《中国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允许美国公司在电信领域获得新的市场准入,承诺“中国允许美国电信公司占有49%的投资份额,自投资之日起两年后可增加到50%;美国公司被允许投资中国的互联网内容提供商(ICP)”(马力等,“美方披露中美协议内容”,中国经济时报,1999,11,16)。11月26日,我国与加拿大也签署了《中国关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并将与欧盟等国家或组织就中国“入世”问题进行谈判,有望尽快达成协议。此刻,我国电信市场的开放已不再是争论如何“开放”,而是按开放“进程表”如何加快“开放”的问题。在这种新的形势下,电信资费的改革必须随之加快,为此,在政策上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