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被马克思视为劳动力耗费价值的外在“表现形式”,源于马克思把使用价值这个商品的内在价值抽调,把劳动力耗费价值作为商品 “内在” 的价值,并认为外在的价格围绕“内在”的劳动力耗费价值“上下波动”。
现实中,价格是货币量与商品量组成的关系或比例,具有通用和反复参照标准功能。
那么交换价值又是个什么东西呢?人们只见马克思说出它的比例关系这个表现形式。本人《马克思所言的价值是交换价值吗?》一文做了分析,马克思所谓的“交换价值”,作为本质内容原来还是用于商品交换、作为交换尺度的劳动力耗费价值,与一种商品或使用价值构成表现形式:
1件上衣/20码麻布的劳动力耗费价值
这里,20码麻布的劳动力耗费价值作为一种交换尺度,与1件上衣等价。而20码麻布的劳动量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量是2日,所以就演变成:
1件上衣/2日
也就是说,20码麻布的劳动力耗费通过抽象成为劳动价值,并用劳动时间计量形成“时间量”,代表着劳动力耗费的价值量,充当商品1件上衣交换的尺度标准。由此可见,马克思所言的交换价值并不因为其表现为比例关系而改变自身内容,仍然是劳动力耗费价值或劳动价值
那么本来是外在的劳动价值,马克思把它变成了商品内在的价值,外在的东西就只能是价格了,如上述的例子变成:
1件上衣/200元
之前,劳动价值转变成了劳动时间2日,这里,劳动时间转变为价格200元。马克思认为,1件上衣一经劳动创造,其价值、劳动价值、商品价值或劳动时间代表的劳动量是不变的,变化的只是“受市场因素影响”的价格,如:
1件上衣/N1--N2元
也就是说,N1--N2元围绕2日代表的劳动价值的劳动量或价值量上下波动。
但是,交换价值仍然是劳动力耗费价值,是个总量概念,只是与一个使用价值构成比例关系,成为表现形式而已。换句话说,价格作为比例关系,可以与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有得一比,但与交换价值本身却不是同一概念,一个总量,一个是比例。
那么交换价值的表现形式是不是价格呢?从表面同为比例来看,的确一样,不分伯仲,如:
1件上衣/2日——1件上衣/200元
谁是谁非,这只能交由实践来检验了。现实中,有谁是使用“时间量”来交换商品的呢?没有。对此,劳动价值论者的解释是:前台不是但背后是。真是一副见了棺材还不掉泪的架势!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啊?这不正是一种前台失败,背后永远胜利的阿Q精神么?为什么既然“时间量”是交换尺度而不堂堂正正的站在交换的前台,却躲到交换的背后去干什么?看来,劳动价值论是幽灵般的心虚,见不得人,只好躲在背后“害羞”了。
也可以说,价格在马克思价值体系里根本就是无关的东西,只与主观评价的变化有关,与客观劳动力耗费抽象形成的价值固定不变无关。
综上,马克思所说的交换价值尽管表现形式是比例关系,但本质内容仍然是劳动力耗费价值,不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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