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就业途径(名义1、2、3、4)、职业阶层(名义1、2、3)、收入(连续)
我的理论背景是:不同的“就业途径”可能导致不同的“职业阶层”,又因为不同的职业阶层收入也不同,因此,就业途径通过职业阶层做为中介变量,对收入产生影响。就业途径只能是间接作用。我将“就业途径”作为工具变量,用IV-2sls二阶段最小二乘做出了结果尚可,不知对不对。
问题是:由于理论假设需要,“就业途径”我只能用(1、2、3),(4)虽然有50%的分布,也必须舍弃。这样会不会导致样本偏差,是不是存在样本选择的问题?
如果有样本选择的问题,我应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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