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文件称,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可根据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最新文件精神的焦点应该是卖房需要缴纳所得税20%,200万的房子需要征税40万,是否太离谱了?一手房太贵,买二手房的很多是普通老百姓,如此规定,损害了谁的利益?合理吗?这个世界太疯狂了,房价能稳定?
本人觉得,首套房贷维持不变,二套不予贷款,而且120或140平米以上的就是首套也不能贷款,加上限购,这样差不多可以稳定一下房价。其实,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等农村人口大幅度减少,他们涌入城市必定推高城市房价,如果农村的宅基地或土地不能买卖,神马的调控都是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