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国债:我国的特别国债目前发行过两次,第一次,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批准,财政部于1998年8月向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了2700亿元长期特别国债,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
如上所说特别国债即是2700亿资金来源于四大银行,而又补充于四大银行,岂不是多此一举?求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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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竹林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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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问:关于特别国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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