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瀞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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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关于“西式民主”反“帕累托改进”的证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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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26 11:53:00
以下是引用瀞水先生在2007-8-25 23:16:00的发言:……既然“自由”和“帕累托改善”是相悖的,那么限制“自由”自然能获得“帕累托改善”……

个人以为,并不“自然”。

如果不能提出自由的限制者与机制,“帕累托改善”之梦完全可能南辕北辙。

个人以为,除非你引入“上帝”作自由的限制者,否则,帕累托改善仍是乌托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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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26 11:55:00
以下是引用瀞水先生在2007-8-25 23:16:00的发言:……而限制“自由”有两种方式,一是独裁来限制,二是人们相互妥协,第一种方式就是所谓好的专制,而第二种就是民主……

第一种方式中,除非你能引入万能而仁慈的上帝。

第二种方式中,“妥协”并不比上帝更好理解。何种“妥协”才算不损害自己或对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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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水先生 发表于 2007-8-26 11:57: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26 11:42:00的发言:

只要你允许有人可以“不同意”关于“公平”的看法,并且有人不同意关于“公平”的看法,“公平”的悖论就来了。

每个人对于“公平”看法的差异不影响对公平的检验,在承认每个人对“公平”看法有差异的情况下,一样可以检验公平。

只要人们对某个结果表示同意,那就是检验了公平,这跟他自己的公平概念没有关系,因为他是认同“公平”才同意的。

即便每个人对“公平”看法都不一样,但在“相互妥协”的“全体一致”下,必然是全体认同了结果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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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水先生 发表于 2007-8-26 12:00: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26 11:45:00的发言:

我认为,尚不一致。

我强调的是,“民主”与“强者表达的偏好”互相不是必要(或充分)条件。(烦请注意你的表述与我的表述上的差异)

此外,你的基础是,“民主”要贯彻“完全一致”原则。

我强调的民主是“相互妥协”原则,“全体一致”那是检验标准。

既然你不认为“强者表达的偏好”是民主,那有什么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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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26 12:01:00
以下是引用瀞水先生在2007-8-25 23:16:00的发言:个人以为,这么简单的道理不需要哪本书去扯吧?
至于你提出“民主是为了成帕累托改善”和“民主能否实现帕累托改善”两个问题,我认为前者是可以肯定的,因为“相互妥协”就是为了“帕累托改善”,后者在“相互妥协”下也是可以实现的。不过,违背了“相互妥协”这个原则就不行了,比如“少数服从多数”……

这里不是“道理简单与否”的讨论。

说到底,你把一切问题集中到了所谓“相互妥协”。既然如此,我们有必要清楚了解,何为“相互妥协”?何为实现“帕累托改善”的“相互妥协”。(请不要把“相互妥协”、“完全一致”、“民主”变成同义反复)

可否举一个相互妥协从而实现帕累托改善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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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水先生 发表于 2007-8-26 12:02: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26 11:53:00的发言:

个人以为,并不“自然”。

如果不能提出自由的限制者与机制,“帕累托改善”之梦完全可能南辕北辙。

个人以为,除非你引入“上帝”作自由的限制者,否则,帕累托改善仍是乌托邦。

谈判不就是一种成功的机制吗?

既“相互妥协”,又“全体一致”……

原来上帝这么好当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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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水先生 发表于 2007-8-26 12:06: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26 11:55:00的发言:

第一种方式中,除非你能引入万能而仁慈的上帝。

第二种方式中,“妥协”并不比上帝更好理解。何种“妥协”才算不损害自己或对方的利益?

我并没有寄希望于第一种方式,我感兴趣的是第二种方式。

第二种方式讲求的不正是“双赢”吗?谈判不就是“双赢”吗?

从头至尾,我们讨论到现在,其实都是这个问题,我认为“少数服从多数”是不能提供达成“双赢”的可能,如果你也认为那不可能,我们是否可以再次达成共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8-26 12:06: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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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26 12:07:00
以下是引用瀞水先生在2007-8-26 12:00:00的发言:既然你不认为“强者表达的偏好”是民主,那有什么不一致的?

你的逻辑与思维很让人费解。

请问你根据什么做此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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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8-26 12:09:00
以下是引用瀞水先生在2007-8-26 12:02:00的发言:谈判不就是一种成功的机制吗?

既“相互妥协”,又“全体一致”……原来上帝这么好当啊,呵呵:)

原来“相互妥协”就是这么解释的,原来这么好解释啊?

谈判就一定能达成一致吗?是否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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瀞水先生 发表于 2007-8-26 12:10:00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8-26 12:07:00的发言:

你的逻辑与思维很让人费解。

请问你根据什么做此判断?

你自己说——“民主”与“强者表达的偏好”互相不是必要(或充分)条件

我辈凡夫俗子,看不懂你的意思……

这种表达的意思难道是——“强者表达的偏好”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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