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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集体主义----《农民与市场》的书评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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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集体主义----《农民与市场》的书评

文:张于牧

  潘维的《农民与市场——中国基层政权与乡镇企业》一书以集体企业的发展为线索,探讨了新中国成立以后,尤其是一九七八年以后的中国的基层组织。作者对当前中国主流学术界认同的两个命题提出了挑战:

  一、私有化将使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摆脱困境。

  二、“海选”将利于农村的发展,并促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作者在论述中抛弃了目前学术界盛行的“国家——社会”两分的理论框架。认为国家与农民社区融为一体,农村基层政权既不是国家的代理,也不是国家与社会的“双重代理”,而被视作小农社会与市场之间的中介。作者发现:中国农村工业之所以能蓬勃发展,农民企业能弄潮于市场经济,乃是由于在制度上和思想上都得益于社会主义集体的遗产,特别是原有基层政权组织模式。

  作者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以温州、四川盆地(主要是成都郊区)、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为对象分析了四种不同的基层组织与农村工业之间的关系,得出结论:基层组织的集体主义传统与农村工业成正相关关系。在相当程度上我赞同作者的分析。中国的农村面临两个困境:人地矛盾;分散的小农经济无法成功地进入市场。第一个困境长期困扰中国,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也是如此。第二个困境似有可解之处。

  一九七八年以后,中国逐渐推进市场经济。于是如何将分散的小农组织起来闯荡市场成了问题的关键。在改革之初,中国农村中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已为渗入到农村的国家力量所取代,乡级、村级政权理所当然成为小农的组织力量——中介。这就是作者所说的:“农村基层政权不是天然的市场中介,但农村的市场中介却天然是基层政权。”因此,作者通过乡镇企业的发展来分析基层组织确实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但作者单从集体主义这一角度分析显然是不够的,因为它无法很好地回答:为什么在苏南乡镇企业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而内地绝大部分地区的乡镇企业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按作者的假设,集体主义传统是造成苏南与苏南之外乡镇企业分野的主要原因,那么(一)比较一九七八年以前集体主义在苏南以及苏南之外的强弱、表现形式及其背后的原因则是必不可少的。(二)明代以来苏南的手工业传统必须考虑,我们可以假设如果没有集体主义的传统,苏南的农民或许会以另外的一种形式来链接市场与农村,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大潮。(三)一九七八年之后,许多基层组织试图兴办集体企业没有成功,如果将基层组织作为最重要的因素来考虑,这一现象无法得到很好解释。

  强调集体主义传统在中国乡镇企业发展中的作用,顺着这一思路,质疑世纪之末的乡镇企业私有化运动就是逻辑的必然了。作者认为是如下几个因素给乡镇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困境:(一)大环境消解了企业赖以生存的集体主义精神;(二)被“化”的私营企业逐渐形成了与集体企业竞争的能力;(三)国有企业大量倒闭给乡镇企业雪上加霜;(四)亚洲金融危机。作者的研究显然表明乡镇企业的困难并非是集体所有制独有的,也未必同集体所有制密切相连。

  笔者认为,作者应该拿出大量的篇幅来比较私有化前后乡镇企业的效益,虽然这种比较的难度相当之大。因为:(一)私有化的时间太短,作为纵向的历史观察时机还不成熟。(二)私有化前后,国际国内的经济环境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因此即使我们发现私有化前后农村工业发生了变化,恐怕主要原因也得归因于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是产权制度的变迁。(三)社会科学做比较研究存在固有的困境,因为我们无法像自然科学那样找到对照组。也许是囿于以上困境,作者仅仅只是以有限的数据论述了私有化之后乡镇企业“如果没有停滞,至少也没有奇迹发生”。这显然不能有力支撑作者的观点。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毕竟乡镇企业私有化的成败要等到若干年后才能见分晓。

  作者论述的逻辑通向了质疑“村民自治”、“费改税”。“村民自治”的意图是削弱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这一政策的判断前提是农村基层组织已经成为农民负担的主要来源,农村基层组织阻碍了农村的发展。通过农村海选,可以培育农民的民主意识,降低管理成本。当然乐观的学者会认为“海选”是中国领导人公选的一个必经阶段,“海选”也会为市民社会的形成提供基础。在农村实行“海选”一方面是为了减少行政成本,减轻农民负担,另一方面也是为农村基层组织提供合法性依据。国家权力下沉到农村是近代中国以来的事情。国家权力依靠什么来证明自己在农村的合法性地位呢?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农村领导农民分土地;合作化时期,领导农民搞水利、促生产;以此证明了自己的合法性。改革以来,广大农民要求的是生活富裕,因此能否带领农民发家致富成为农村基层组织合法性的根本标志。但在目前的情势下,大部分的基层组织已经丧失了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能力,其合法性因此受到置疑。这样中央试图以“海选”这样的民主形式来赋予地方基层组织以合法性。事实上,农民对民主并不特别感兴趣,因为民主并不能使他们摆脱贫困走向富裕,毕竟在现阶段,民主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

  与此相一致,作者对中央推行的“费改税”政策提出了质疑,认为它与海选一样削弱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作者警告说,如果抽掉了基层政权这根脊梁,农民就会重新沦落为一盘散沙,积累贫困,农村社会就退化,甚至变成不安定因素的沃土。

  但当作者试图从法律的角度质疑中央政府在乡镇企业强行推行私有化时,作者应该举手赞成“村民自治”,因为有了“村民自治”,中央政府至少在文本上是无权改变村一级集体企业产权制度的,这或许正是本书的悖论之处。然而在普遍意义上,作者的分析思路与结论颇具启示:在市场化时代,不可轻言放弃原有的制度资源,渐进的变革代价低而且稳妥扎实。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5 18:19: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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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体主义 亚洲金融危机 集体所有制 中国领导人 中国共产党 农民 书评 重读 集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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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tianxin_514 发表于 2013-5-30 13:22:5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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