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先看一段引言,关于基督教与民主的关系。
没有基督教是否可能?——纪念五四新文化运动78周年及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发表81周年作 刘光耀 诗人艾略特(T. S. Eliot)在论及民主时说:民主自身并无力单独抵抗专制的邪恶,它的力量来自基督教。民主离开了基督教,会成为一种“极权主义的民主”,会将其“敬意”“献给希特勒” 那样的独裁者。艾略特的见解深刻得无以复加,我对此深信不疑我相信:抛开基督教信仰的经典《圣经》去考察民主 ,将永远是隔靴搔痒。当然,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并非由基督教教会所建立,作为一种政治理念也并不由《圣经》所直接引出。基督教恰是主张政教分离的,即所谓“凯撒的物当归还给凯撒,上帝的物当归还给上帝” 。但是,显然的,“由于政治哲学需经伦理学的核准,而伦理学又需由宗教真理予以核准”这样,在马克斯·韦伯(Marx Weber)“理想类型”(ideal type)的意义上,我认为,民主制度及其理念的最深刻基础或逻辑依据,便只能是某种宗教信仰,而这个宗教即基督教——她是民主的“永恒的真理之源”。 因此,倘说五四新文化运动七十七年来,中国的民主建设还不如人意,还有缺失,那最重要的,就是民主建设未能同基督教信仰的培植有所结合,对民主理念的认识未能同认识《圣经》有所结合,从而,使民主的物质层面的制度建设,以及与之相应的伦理道德的建设,脱离了其赖以安身立命的终极(ultimate)实在,脱离了那从根本上给了它目的与意义的神圣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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