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詹姆斯
6087 29

[文献资料] 本版块发招聘帖公示 [推广有奖]

21
詹姆斯 发表于 2013-3-9 12:03:11
首先说说对BOCM的处罚理由,之前已经跟你说过不要单独开个主题议论这件事情,那《发简历给XXX…》,然后又不断地灌水算什么,呵呵。说别人避重就轻,这不算避重就轻吗?别拿话语权做幌子好嘛!!别以为你们是站在对的角度上就一副勇者无惧的样子。。对,我承认你和Maomaochongz对他的评论基本都是事实(除了发简历这件事情,我觉得不是没有可能性,毕竟我去过两家公司,简历我想看也是能看到的),我不是替他辩解,也没有这个兴趣,但是我对你的处罚是因为那个帖子,这是事实的本源。
对MAOMAOCHONGZ,虽然这件事情,看起来是BOCM和ZCG之间的争论,但是提供更多证据和观点的都是你,那么我没对你进行处罚吧,而且除了那副截图比较多的帖子,我也没屏蔽什么吧,这不就是在承认ZCG那些事情的真实性,我现在能看到的是,他发在公共区域的发言,他那些发言,那些发帖,直不起推敲难道非要说的那么明白吗?我让你不要继续下去,不是责怪你纠缠不休,只是想说既然你把事实已经呈现在大家眼前了,那不就好了。对后辈就不能宽容一点吗?
ZCG吗,呵呵,包括那个澄清的帖子都是避重就轻,而且你对maomao的那个道歉算道歉吗,更不用说那些经不起推敲的帖子了。很多该说的他们都说了,自己好好去反思一下吧。。我觉得一个月的禁言,如果你真的去反思,肯定会有很大收获吧。。最后送你一句,好好学学做人,显摆不会让人对你敬佩多少,只会招致厌恶。
最后借用maomao的那句话,论坛本身就是学习,消遣的地方,认真你就输了

22
詹姆斯 发表于 2013-3-9 12:28:31
依据论坛规定,之前的处罚过重,现在对ZCG6433改为禁言7天,BOCM改为禁言3天。。如果解禁后,还有更多的还不停歇的,就加重处罚。。

23
Fellow_Actuary 发表于 2013-3-10 23:09:23
詹姆斯 发表于 2013-3-9 12:28
依据论坛规定,之前的处罚过重,现在对ZCG6433改为禁言7天,BOCM改为禁言3天。。如果解禁后,还有更多的还不 ...
曾国藩曾说,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前兆:“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无用之人,越来越猖狂胡为。3.问题到了严重的程度之后,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认,不痛不痒,莫名其妙地虚应一番。”曾国藩死后40年后,大清朝终于灰飞烟灭

东方文明只两句格言:一句是安分守己、明哲保身;一句是管他妈的。━━━林语堂

24
maomaochongz 发表于 2013-3-10 23:32:30
Fellow_Actuary 发表于 2013-3-10 23:09
曾国藩曾说,社会大乱之前,必有三前兆:“1.无论何事,均黑白不分。2.善良的人,越来越谦虚客气;无用之 ...
哈哈,你还在纠结这事儿啊。。。
我这么劝劝你把,我觉得我自己前两天特别生气的点是,如果是我自己在网上bluff被人拿出证据揭穿的话,我会脸红的想找个洞钻进去,以后再也不会上那个网。

结果那个家伙呢,一边给我私信说,“你比我大那么多 有工作 有事业 怎么就和我过不去了呢?” 一边发帖编造扭曲事实,装无辜装理智(这点真的挺强的。。我自问没能力做出同样的事=     =甘拜下风吧)。。。。同时还跑去说服了斑竹说我侵犯他的"隐私"(自己在网上发的东西算什么隐私啊。。)。。。最后弄得我揭发的证据都被斑竹删了。。。

我前两天真的挺气不过的,一直在不停的跟他辨,搞得旁观者觉得我不依不饶。。。所以你知道,我前几天,即使劝自己说,都是网上的事不值得生气,还是真的真的挺气的。

但是现在想想真的没什么啦。而且如果一个人为了论坛上的事不惜大量扯谎的话,那么跟这个人辩论什么也没有任何意义。你说呢?

如果你是不满斑竹的话,这点我反而觉得很没有必要。作为斑竹很大的一部分你责任是维持论坛秩序么,他做的不能拿满分但是也差不多合格了。论坛上的事版主怎么弄,差的不太多就不算错。

即使现实生活中,你们在同一个公司,然后你资历比他老,是他上级的话,那也是在公司你说了算,在论坛他说了算。谁的地盘谁说了算---如果作主的人说了不算那就不能作主了,这点大到国家,小到团体,都是真理,所以别跟他过不去啦。

而且他也没糟糕到清ZF一样非的被推翻不可,你说是不是?

25
Fellow_Actuary 发表于 2013-3-11 00:06:26
maomaochongz 发表于 2013-3-10 23:32
哈哈,你还在纠结这事儿啊。。。
我这么劝劝你把,我觉得我自己前两天特别生气的点是,如果是我自己在网 ...
我只是对这些人对骗子的容忍和麻木感到悲哀和震惊
地沟油,假药,三聚氰胺,诈骗电话 。。。。。。
难道国内的人不明白终有一天你们也将成为受害者吗?难道河蟹打酱油当鸵鸟能解决道德沦丧的问题吗?我们至少不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舆论导向吗?
当斑竹用隐私权作为盾牌屏蔽我们举报骗子的证据时,我不由得联想到XX报事件
对一个经济论坛而言,真相有那么可怕吗?

26
Fellow_Actuary 发表于 2013-3-11 00:50:03
詹姆斯 发表于 2013-3-9 12:03
首先说说对BOCM的处罚理由,之前已经跟你说过不要单独开个主题议论这件事情,那《发简历给XXX…》,然后又不 ...
如果不是ZCG单开了一个所谓名为“澄清”实际上为狡辩,颠倒黑白,继续向我还有MAOMAOCHONGZ泼污水的帖子,在他所谓的PM道歉之后,我们已经放过他了。
你的行为是在鼓励 ZCG 传播假信息
我们的证据都是ZCG 自己发布在网上的
尤其是,ZCG 能用与别人一样的 ESSAY 申请学校,为什么不会COPY别人的简历申请工作或者做更坏的事情?
我不否认在国内你有看到别人简历的可能 - 因为国内的求职者是弱势群体。就算问你三围也没人管。

但是在北美,有法律约束公司的行为。简历是CONFIDENTIAL级别的文件。除了面试的人, Manager, 还有HR,没人可以ACCESS 申请人的简历。更不要说一个INTERN。即使内部推荐,HR也要求申请人自己从公司网站提交简历,唯一的区别是在填写“从什么来源知道的?”地方填写内部推荐人的信息。这是公开公正的要求。实际上,如果申请人的简历被泄露给无关人员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公司将面临被起诉的风险。你认为CIGNA会这样做吗?

一个人的诚信,来自他的经历以及以往的作为。你能相信一个用假文件申请学校的骗子发的招聘信息吗?你能相信一个新入CS专业的新生侃侃而谈Trading, IT, 精算吗?作为论坛的管理者,当我们举报并纠正错误信息时,你不应该起点积极的作用而不是掩盖事实真相吗?

香水固然能暂时掩盖垃圾的臭味,但阻挡不了苍蝇继续在上面下卵做蛆。不能因为你已经有了精算工作就放任那些还在迷茫的学生被欺骗。这背离了你成为斑竹的初衷,不是吗?

当然,你可以继续屏蔽掉我的ID,包括这个帖子。但请你在做之前,摸摸自己的良心是否还在。

27
Fellow_Actuary 发表于 2013-3-11 02:54:21
詹姆斯 发表于 2013-3-9 12:28
依据论坛规定,之前的处罚过重,现在对ZCG6433改为禁言7天,BOCM改为禁言3天。。如果解禁后,还有更多的还不 ...
朝令夕改,既不懂规则又不懂得维护规则。

28
727302802 发表于 2013-3-11 10:42:53
这事要多久能平息啊……

29
yinjisheng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11 12:54:07
此事就此打住,希望以后不要再有类似事情发生,与人于己都无益,论坛的环境和氛围是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不单是版主管理能解决的。所以,希望大家不要忘记了访问论坛的目的,获得你想要的资料,分享你的心得、资料,发表你的观点和看法等等都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无端扰乱论坛秩序,不只是版规不允许,相信广大坛友也是不能容忍的。如出现此类者,则严惩不怠!

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来营造良好的论坛氛围,再次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配合!

30
bocm 发表于 2013-3-11 22:10:49
yinjisheng 发表于 2013-3-11 12:54
此事就此打住,希望以后不要再有类似事情发生,与人于己都无益,论坛的环境和氛围是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不 ...
赞同.
建议凡有人使用侮辱性语言对人而不是对事客观评论的,永久封杀ID并且屏蔽所有发过的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好友,备注jr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