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的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考试形式,总成绩构成比例如下:
类型
专业
构成比例
学术学位
——
总成绩=初试成绩*60%+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10%+外语面试*5%
专业学位
金融、物流、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总成绩=初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综合面试*15%+外语面试*5%
会计、审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
总成绩=初试成绩*60%+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10%+外语面试*5%
1.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考察学生对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等)须另加试两门课程的笔试,加试的科目是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2.面试
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
综合面试突出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动手能力、治学态度和心理品质,其中报考会计、审计、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语面试测试外语听和说的能力。
面试分小组进行,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无亲属报考本专业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每个复试小组必须有专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复试小组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评分即为面试成绩。
四、复试工作流程
1、3月8日,划定复试分数线,制定和上网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3月15日前通知上线考生复试安排。通知符合 “1+4”硕博连读研究生遴选条件的上线考生和推免生,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一:《武汉大学2013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3月26日,考生办理复试手续,领取复试通知单,查看笔试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
(1)办理复试手续的程序:领取填写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缴复试费——领取复试单(加盖公章)——领取考务须知和专业笔试考场座位图。
(2)考生须带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地点: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二号门厅及财务七科。
(4)复试费用:100元/人。
4、3月27日,考生凭复试单和有效证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见二号门厅《复试(笔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2)面试时间:27日下午2:00开始
面试地点:各系、所办公室,具体见二号门厅《复试(面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5、申请“1+4”硕博连读的考生除参加上述笔试和面试外,另由硕博连读博士生导师在复试期间安排考核,并签署意见,“1+4”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由复试小组和硕博连读导师签署意见后于4月4日前交经管院B131a室鄢洪平老师处。入选“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占导师2015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6、3月27-28日,组织各系所专业笔试的集中阅卷工作和研究生导师的双向选择工作(双向选择表见附件二:《经济与管理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表》)。
7、3月28日前,各系所将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记录表、复试成绩登记表、入学考试总评成绩登记表、双向选择表由系所负责人签字后,交鄢洪平老师(学术学位)和叶晶老师(专业学位)处。
8、4月8日前,学院研究生工作招生领导小组依据上述结果确定初录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10日左右公布录取名单,请留意经管院网上公告。
五、其他
1、关于体检:3月26日由武汉大学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考生在体检时须携带1张1寸登记照片,不需要空腹,体检费35元。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须在一周之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
2、关于夏令营: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12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获得优秀营员证书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报考专业复试基本线,经体检合格即可依据夏令营选拔考核招生计划,按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免复试;初试成绩单科分和总分差分合计在经济与管理学院所报考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下15分之内,也可取得复试资格,按初试成绩总分加15分参加所报考专业的复试。
3、关于学费:被录取的所有考生都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三年学费为30000元/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习形式两年学费26000元/人,在职学习形式的学费见相应招生简章。
4、咨询电话:
类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地址
学术学位
鄢老师
027—68753847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学院B131a室
专业学位
江老师(物流、工程管理、项目管理)
027-68752627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学院A106室
段老师(会计、审计、资产评估)
027-68752120
李老师(金融、税务、保险、国际商务、旅游管理)
027-68753001
温馨提示:有关招生信息(复试名单、复试参考书目、拟录取名单等),请登陆“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在“人才培养”下列表中单击“研究生教学”,查看“最新公告”和“招生专栏”。查询网址
http://ems.whu.edu.cn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