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买的问题,兄弟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说老兄你贷款买了一个店铺做生意,位置不错。那么你当然负债了。假定店铺值100万,货物值100万元,老兄你贷款100万元,欠帐100万元,兄弟我呢,首先让你的店铺经理,搞一些小动作,造成你的店铺经营困难,成本费用也庞大,其次,我搞定搞评估的等等的,最后一算帐,你的店铺货物总值是120万元,负债100万元,那么,我用20万元就买下来了,叫你下岗,走人,推向社会,推向政府,让纳税人负担。
我20万元也没有啊,怎么办?好办。第一,我可以先接收你的店铺,接收后,我裁员,收帐,不认帐,等等,管理好一些,到年底、明年底、将来的年底,我拿你的。。。是我的店铺的利润,来还帐,给你你的那20万元。第二,我可以拿你的店铺做抵押,去贷款20万元。假若挣钱了呢,我就还贷款。假若万一机会不好,不幸运,又亏损了,那么,我可以再贷款,或者,叫银行呆帐了事。甚至,顶多,把你的店铺交给银行算了,但是之前呢,我还可以转移资金财产呢。第三,对了,这个店铺啊,它产权不明啊,难道是你的吗?你是公民嘛,你都是公民了,你不过是公民的十几亿的分之一,怎么能是你的呢?你明明亏损了欠帐了嘛,怎么能是你的?所以,我拿出的我的那20万元,还不能给你!给谁呢?可以考虑,给。。。店铺。
说到制度,古今中外,就没有上述过程的制度。中国古代大秦没有,古代大清也没有,那什么当今国际先进英美德,加小日本,还有中国香港,华人新加坡,全都没有这种所谓的制度。古今中外的制度,都不允许上述过程的。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没有。
我们的问题,是拿制度不当制度,有制度也不执行。
我的抢劫理论没有学到家,希望徐兄多点借鉴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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