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山东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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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土地出让金的实质究竟是什么?请教各位大神!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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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山东汉子 发表于 2013-3-13 23:11:04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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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顾名思义,它是一个与土地和土地使用权相联系的新范畴,是一个土地财政问题。土地出让金,在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中具有双重功能:一是调节土地的利用,改进和调整产业结构,包括一-=产业结构、各业内部结构等,制约或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土地出让金的分配,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经济杠杆,调控在国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间合理分配土地收益,调节市场竞争关系等。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作为所有者,要收地租。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若干年限的地租之总和。地租,是土地的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即土地的价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这个价格可以资本化,从而使土地具有资本的形态。土地之所以有价格,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拥有土地所有权,谁就可以定期获得一笔固定收入—— 地租。这同有一
笔资金存人银行可以定期得利息是一样的。所以,土地价格是资本化的地租。土地所有权,按照产权经济学和法学理论可以分解为若干具体的权利:如土地的田底权、田面权、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抵押权等。这些权利的主体可以是合一的,也可以是相对分离的。在相对分离状况下,每一项具体的权利都可能参与地租的分配。土地出让金的功能,说到底,就是保证平均利润率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但必须看到,这里最关键的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地租的分配必须有一个“度” 的问题。土地所有者拿得多了,土地使用者得不到平均利润,就会影响他的竞争力和积极性,反之,土地所有者拿少了,土地使用者有超额利润,就可能盲目投资,任意扩张。两种情况都不利于经济的协调发展。可见,合理分配土地出让金收益,必须明确土地产权,建设土地市场,使地
租、地价通过市场显现。在我国土地公有制下,作为所有者,要收地租(出让金、租赁费),国家作为管理者,要收税等等都表现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选择。
简言之,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慨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复合体。
这里所说的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本质上是公有资产的所有者收入,是出让土地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它是一种按市场等价交换原则的市场交易行为。因而,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而非税性质。税收是国家作为管理者对纳税人为国家缴纳的经济义务,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土地出让金,将累计若干年地租总和,采取一次性收取,则又似有税收的非租性质。土地出让金自身就是这样一个内在矛盾的复合体。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是租非税,似税非税。

不知道这样的理解对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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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 出让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体制 土地出让金

沙发
经济史外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7 09: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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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山东汉子 发表于 2013-3-27 13:15:05
经济史外行 发表于 2013-3-27 09:31
现行的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可慨括为它是一个既有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又有一次性收取的似税非税性质的矛盾 ...
在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大量的农地通过“征地”转化为非农用地,在产权不清晰的前提下,农民是最大的利益受损者!

板凳
经济史外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7 15: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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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山东汉子 发表于 2013-3-27 23:54:11
经济史外行 发表于 2013-3-27 15:21
完全对!

可农民受损,却哭天无泪!
组织一场轰轰烈烈的维新变法吧!

地板
经济史外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8 08: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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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平 发表于 2013-3-28 15:17:30
土地本身是一种自然存在物。在人类生产活动的大多数领域,它又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在某些生产领域里,如农业、建筑业等,它是直接生产要素,在另一些生产领域里,它仅仅作为生产活动的埸地而存在,是间接的生产要素。
人们对土地的所有权是在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在远古时期,地球上存在着大量不属于任何人、任何国家的土地。在两、三个世纪以前,许多国家与国家之间还存在着许多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土地。现在,除了南极洲以外,世界上的土地已被各个国家占有殆尽。
地租是人们凭借土地所有权参与劳动成果或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这里所说的“人们”,可以是ZF,也可以是企业、家庭或个人等权利主体。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地租的性质是不同的。在历史上的非商品经济中,地租具有不同程度的人身强制性质;在商品经济中,土地所有权商品化或资本化,采取了土地一定时期的使用权与货币“平等”交换的形式。
不同的经济条件下,或者土地预定用于不同的用途,地租形成的机制是不同的,这也决定了不同的经济条件下决定地租高低的规律是不同的。例如,目前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权流转”制度时决定地租高低的规律,与我国城市中ZF对开发房地产用地使用权实行拍卖方式时决定地租高低的规律,是各不相同的。
楼主说得对,目前所谓的土地出让金,由于出让的不是土地的所有权,而是一定年限内的使用权,
因此,它就是地租的别称。


8
吴海平 发表于 2013-3-28 15:20:40
在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大量的农地通过“征地”转化为非农用地,在产权不清晰的前提下,农民是最大的利益受损者!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民间原创经济理论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s://bbs.pinggu.org/forum.php? ... amp;from^^uid=3586056
这个问题蛮复杂的,不能这样简单化的理解。

9
山东汉子 发表于 2013-3-28 20:31:04
经济史外行 发表于 2013-3-28 08:28
呵呵,你这叫“初生牛犊不怕虎”。

我是学法律出身,
你现在是博士生吧

10
经济史外行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3-3-28 20: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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