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基本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但在具体指导实践方面,需要与各个国家的具体实际情况,与不同历史时期的特点相结合。
如果在实践方面出现了什么问题,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问题出在对于实际情况的认识和把握方面或者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的结合方面。修正主义者或者庸俗经济学家则试图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进行修改或者使其庸俗化。
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我们也是持这样的态度,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以及普遍真理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还有待我们深入的加以认识和考察,但绝不能因为实践中受到挫折,就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对于你所说的无产阶级受剥削的问题,不是单纯的依靠自觉就能够解决的;奴隶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能够不依赖生产力发展而单纯的靠奴隶的普遍觉悟,而根本改变奴隶制度吗?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上总是谈到,地主阶级窃取了农民起义的领导权,建立了新的封建王朝,殊不知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农民起义领袖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必须走向自己 的反面,向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转化,而不可能建立资本主义的,甚至共产主义的社会……
人类社会以往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社会必须依次经历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而后否定自身,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转化,采取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为了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这是一种必然的,历史的规律。
你的认识问题,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
其一、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想当然的认为,给原始人和奴隶教授了资本论,他们就可以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跨越历史阶段建设资本主义或者共产主义。
其二、绝对的,机械的理解未来社会形态的含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剥削,没有阶级压迫是未来社会的重要特征,但还包括按需分配,商品和货币的消亡!
如果你说工人不觉悟,需要受剥削才能发展社会生产力;那根据同样的道理,也有你不觉悟,相信纸币(信用货币)能够买到商品,不敢按照自己的需要到店铺里去拿东西……
特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方式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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