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mos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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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本论批判的批判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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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s60 发表于 2005-5-20 10:15:00

马克思的基本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但在具体指导实践方面,需要与各个国家的具体实际情况,与不同历史时期的特点相结合。

如果在实践方面出现了什么问题,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问题出在对于实际情况的认识和把握方面或者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的结合方面。修正主义者或者庸俗经济学家则试图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进行修改或者使其庸俗化。

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我们也是持这样的态度,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以及普遍真理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还有待我们深入的加以认识和考察,但绝不能因为实践中受到挫折,就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对于你所说的无产阶级受剥削的问题,不是单纯的依靠自觉就能够解决的;奴隶社会的人身依附关系能够不依赖生产力发展而单纯的靠奴隶的普遍觉悟,而根本改变奴隶制度吗?我们的历史教科书上总是谈到,地主阶级窃取了农民起义的领导权,建立了新的封建王朝,殊不知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农民起义领袖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必须走向自己 的反面,向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转化,而不可能建立资本主义的,甚至共产主义的社会……

人类社会以往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社会必须依次经历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而后否定自身,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转化,采取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是为了发展生产力,为了否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身,这是一种必然的,历史的规律。

你的认识问题,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

其一、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想当然的认为,给原始人和奴隶教授了资本论,他们就可以不顾生产力发展水平、跨越历史阶段建设资本主义或者共产主义。

其二、绝对的,机械的理解未来社会形态的含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没有剥削,没有阶级压迫是未来社会的重要特征,但还包括按需分配,商品和货币的消亡!

如果你说工人不觉悟,需要受剥削才能发展社会生产力;那根据同样的道理,也有你不觉悟,相信纸币(信用货币)能够买到商品,不敢按照自己的需要到店铺里去拿东西……

特定的生产力发展阶段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产方式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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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名 发表于 2005-5-20 11:02:00

而您的认识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已然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无论经历怎样的检验,都没有可能证明它的错误。即使抛弃了计划经济,那也仅限于马克思的个别结论。即使证明了马克思的几乎所有的个别结论都错了,这个主义仍然是普遍真理。只有它才能表达工人或无产阶级的意志。

二,从前苏联到中国,老一代革命家尊重无产者,消灭剥削的一切努力都是错误的,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而今,只有退回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才能发展生产力。否则,没有资本家剥削工人,就没有可能发展生产力。换言之,只有承认无产者就这么“贱”,才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

显然,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这是对工人乃至人民大众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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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名 发表于 2005-5-20 11:18:00

马克思认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既然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资本家剥削工人,那么,剥削就是客观规律。于是,马克思写《资本论》,把剥削描述为价值规律。但马克思仍然主张消灭剥削。从前苏联到中国,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信仰马克思主义,其目的也都是为了消灭剥削,解放无产阶级。

而今,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们,却是为了让无产者接受剥削。

cmos60 先生,您为了什么目的而维护马克思主义,难道还不应当反思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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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s60 发表于 2005-5-20 11:44:00

第二点吗,苏联和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的实际情况是,当时国家处于封建社会或者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没有占据统治地位,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对生产力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不论是苏联的新经济政策还是我国的五年规划,都很大程度的提高了生产力水平,改善了人民生活。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商品货币关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还将长期存在,相应的有工资和个人消费品私有制……为了激发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必须采取必要的物质刺激(引起很大的争论),同时在农业领域,仍保留了小生产的模式,也进行了大量的向共产主义直接过渡的实践……

社会主义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全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时深入研究中国的具体情况,坚持实事求是。

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取消商品货币,没有取消利息、工资、奖金。在以往的分配领域,企业经营利润中相当于企业主收入的部分,可以由企业自行支配,分给员工作为福利,我们长期坚持的是不承认资本、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收益权……

对待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需要在全面深入理解的基础上,与具体实践相结合。马克思对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否定中,提到“社会的占有……”。社会的占有可以是国家代表全民所有,也可以是全体劳动者集体的占有生产资料,也可以是股份制……

生产资料私有制必然导致剥削,但不一定等同于贫困,也不一定必然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发展生产力水平,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调整生产关系,使之适应生产力水平发展的需要。

但当前社会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怎样将普遍真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我们还需要讨论。私有制不是无条件的,绝对化的私有制;实行私有制是为了发展生产,最终更彻底的否定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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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wan 发表于 2005-5-20 12:34:00
哦,看来这里是棋逢对手啊
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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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名 发表于 2005-5-20 12:54:00

呵呵,养猪是为了吃肉。假如猪知道,它会怎么想?

我在前面已经指出,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等于咒骂无产者是“贱骨头”。 25 楼,cmos60 又说:“实行私有制是为了发展生产,最终更彻底的否定私有制。”

看来,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既不是维护无产者的权利,更不是维护资本家的权利,而仅仅是坚持唯我独尊的思想意识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20 13:05:1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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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s60 发表于 2005-5-20 13:54:00
无所谓了,有的观点呢,就是作为反面典型存在,就是为了供大家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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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名 发表于 2005-5-20 14:23:00

所谓批判,要驳倒,才算数。

然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可以消灭私有制,走向公有制。但要重新承认私有制,在这个大背景下,批判马克思主义相对容易,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恐怕就比较困难了。

cmos60 网友,虽然您拿不出更充分的理论依据,但显然,依据主贴的概括,您自己也在探索。我们以后还可以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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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 1 + 1 + 1 学术态度端正,论据有点牵强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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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ch 发表于 2005-5-20 14:42:00

那么,请问cmos60 、marxch 等各位网友,改革开放,能否既坚持马克思主义,又不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为借口?
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为借口,就等于说,不让资本家剥削就没有可能提高生产效率。这是对工人的污辱。
在这里,很明显你认为资本家剥削,所以如果坚持马克思的话,就不应该允许资本家存在。

你在这里误解了马克思。资本家剥削的必然性,是因为生产资料属于资本家所有。所有权决定分配权。

那么为什么要把生产资料所有权交给资本家而不搞公有制呢?

所有权关系也就是生产关系。我们都知道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对于上面的问题,也只有在生产力方面找原因才能得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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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os60 发表于 2005-5-20 16:00:00

两个否定: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对生产资料个人所有的否定,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又将否定其自身……

在近代社会的发展历史中,社会主义阵营和资本主义阵营,在特定的生产力条件下,先后用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否定了封建主义的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也就是说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产资料私有制都是对以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否定。但在生产力水平得到进一步发展之前,这两种所有制形态都还不能向真正意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转化。

按劳分配,其中的“劳”是指劳动力商品价值,由生产再生产劳动力商品的社会必要时间决定。社会主义国家,工人创造的超过其劳动力价值之上的价值,由国家统一进行分配,部分用于基本社会保障,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用于再投资。因而,储蓄率高,经济社会按比例,协调快速发展是部分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特点。

但是,由于工资低,积累率较高,生活资料生产部门发展较慢,人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提高速度慢于总体经济发展速度。部分国家将积累投入军备竞赛,空耗国力,在上个世纪70-80年代出现了停滞时期。

社会主义国家的工资同样是劳动力商品的价格转化形式,而非劳动所创造的全部价值。与资本主义不同的是,剩余产品归国家所有,用于二次分配,在二次分配领域政策性的差异导致了三大差别的出现!

从工资——劳动力商品价格的转化形式来看,工资存在国民差异,在不同国家中,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和范围有很大的不同,部分西方国家的工资甚至包括工人度假的费用,日常衣食住行开销只占工资中很小的一个部分,所谓的恩格尔系数实际上部分的反应了工资国民差异的思想。

总结:

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对剩余产品进行二次分配,劳动者的实际所得取决于其在二次分配体系中的地位。

资本主义条件下,剩余产品为资本家无偿占有,但生活必需品所包含的范围比较广,因而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工资有可能高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的名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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