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悖论
在有发达分工的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几乎总是为了他人的未来需要而生产。而且,一般情况下,消费者甚至不向生产者交定金,所以正确判断消费者的未来需要成了一项艰巨、重要和有风险的任务。此类任务落在了勇敢、自信和有一些财产做担保的企业家身上。
企业家只不过是消费者的代办人。他们购买或租用生产资源(包括劳动、土地和资本品),组织生产,在未来某个时候出售产品,接受消费者用货币投票进行的裁决。如果他正确判断了消费者的需要,企业家利润即正的经济利润是对他的奖励,他的财产增加;如果他错误判断了消费者的需要,亏损是对他的惩罚,其名下的财产减少。
表面上看,是拥有财产的企业家决定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但事实上企业家必须服从消费者。他的财产是消费者在上一轮的投票中给他的。如果有一天他有意或无意地滥用了其名下的财产,没有将其用于生产消费者迫切需要的产品,消费者的拒绝购买将使他遭受亏损。如果他固执地拒不改正,其财产将会不断减少,并最终失去指挥生产的资格。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在自由市场经济中,名义上财产是私有的,但财产所有者保有和增加财产的唯一办法是将其用于满足消费者最为迫切的需要。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有财产制度是多么精妙的一个骗局啊!它是谁设计的?肯定不是某个人设计的。我们不得不将其归于神,说它是神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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