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沈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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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关于抽象劳动的一些思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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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在上《资本论》时,自己对抽象劳动很不理解,只觉得这好像是一些玄之又玄的范畴。现在我自感稍微理解。还请各位前辈多多指点批评。</P>
<P>      抽象劳动的本质就是其劳动产品(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在社会交易或应用中得到社会的认可。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有酬劳动(有报酬,能够并实际得到社会所给予报酬的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人类劳动划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而具体劳动不难理解,就是指看得见,我们所能想到的每种劳动(干活,动脑子等等)都是具体劳动,也就是实际上发生的劳动。但抽象劳动则不好理解,《资本论》中 仅仅给了这样的一个定义:“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这显然不能令我们充分理解。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把抽象劳动理解为一种在社会交易或应用中并得到社会的认可的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商品市场上,货币表示的价值就是商品中凝结的无差别人类劳动,可以简单理解为,一个商品值多少钱,就是创造一件商品所耗费的人类的智力、体力,也就是抽象劳动。同时我们还可以理解抽象劳动为何创造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货币,抽象劳动具体表现为有酬劳动(有报酬,能够并实际得到社会所给予报酬的劳动),而有酬劳动必然要得到一定的货币支付,即有酬劳动创造货币,回到原点,便是抽象劳动创造商品的价值。 <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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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抽象劳动 具体劳动 现实生活 物化劳动 回到原点 现实生活 马克思 资本论 产品

沙发
xxhj020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9-1 19:1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的看法是抽象劳动不必然和商品发生联系,它完全可以脱离商品而独立存在,所以马的抽象劳动概念是狭义的。认为抽象劳动和劳动产品之间才是一对天然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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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椅
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1 20:0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认为可以将马克思的“抽象劳动”归为玄学。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抽象劳动。价值是人们生存、发展与享受的相对能力,是由三要素以及自然界相互作用所决定的,而不是什么“抽象劳动”所产生的。

欢迎下载《凯恩斯理论的微观解释》(初稿)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367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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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leijy 发表于 2007-9-1 21:2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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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
沈山玉 发表于 2007-9-1 22:4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抽象劳动在商品中创造价值,即说明了抽象劳动只不过是一种创造可以得到社会认可(即可以与其他商品交换)的功能。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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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sungmoo 发表于 2007-9-2 08:5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克思其实假定了“抽象劳动”是一种可度量的量(个人以为,如果谈“玄”,其玄之处也在这里),它决定了商品交换的比例。从而,抽象劳动,表现了劳动者之间“互为劳动”(为彼此劳动)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的逻辑是,商品是劳动产品,能够被相互交换的各种商品,它们中一定有“相同的东西”,也有“不同的东西”。“相同的东西”被抽象为“价值”,“不同的东西”被抽象为“使用价值”。既然商品是劳动创造出来的,相应地,创造商品的劳动也一定有“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它们分别被抽象为“抽象劳动”(无差别的劳动)与“具体劳动”(有差别的劳动)。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如果一种耗费人类体力的活动创造的东西没有使用价值,那么,这种东西不能用于交换,不能成为商品。如果一种耗费人类体力的活动创造的东西有使用价值,但没有用它去交换,这种东西也不是商品,没有“价值”。是否得到“社会认可”,使用价值也是关键,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同样得不到社会认可。

说到底,马克思认为,劳动者为什么要交换商品?是为了得到对方商品中的使用价值(商品中不同的东西,由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相同的东西不需要交换。劳动者根据什么比例交换商品?根据各自商品中的“价值”(商品中相同的东西,由抽象劳动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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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2 11:2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eijy在2007-9-1 21:29:00的发言:
所谓“抽象劳动”,就是劳动。请大家注意西方文化和我们东方文化的差别。比如说“上班”,这就是“抽象劳动”。因为在这里不管你“上班”是具体做什么事。至于我“上班”是“开车床”,你是“开火车”,他是“开汽车”,那就是各人“上班”的具体劳动。

上班的无差别只是都在耗费劳动力价值,而不是什么“抽象劳动”。

欢迎下载《凯恩斯理论的微观解释》(初稿)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367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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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2 11:3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沈山玉在2007-9-1 22:42:00的发言:
抽象劳动在商品中创造价值,即说明了抽象劳动只不过是一种创造可以得到社会认可(即可以与其他商品交换)的功能。

商品(或劳动产品)的形成,三要素及自然界的各种因素缺一不可,因此从形式逻辑上无法推理出价值是单纯由劳动创造的。

而实际上价值是体现了人的一种相对能力,只有通过能力的比较可以得出价值,这在形式逻辑的推理中才是完整的。

具体请参考:

价值的定义https://bbs.pinggu.org/thread-164197-1-1.html

空气有价值吗?https://bbs.pinggu.org/dispbbs.asp?BoardID=4&replyID=81864&id=14356&skin=0

鸡蛋碰石头——价值论法则https://bbs.pinggu.org/thread-13262-1-1.html

欢迎下载《凯恩斯理论的微观解释》(初稿)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367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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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2 11:37: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2 8:52:00的发言:

马克思其实假定了“抽象劳动”是一种可度量的量(个人以为,如果谈“玄”,其玄之处也在这里),它决定了商品交换的比例。从而,抽象劳动,表现了劳动者之间“互为劳动”(为彼此劳动)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的逻辑是,商品是劳动产品,能够被相互交换的各种商品,它们中一定有“相同的东西”,也有“不同的东西”。“相同的东西”被抽象为“价值”,“不同的东西”被抽象为“使用价值”。既然商品是劳动创造出来的,相应地,创造商品的劳动也一定有“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它们分别被抽象为“抽象劳动”(无差别的劳动)与“具体劳动”(有差别的劳动)。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如果一种耗费人类体力的活动创造的东西没有使用价值,那么,这种东西不能用于交换,不能成为商品。如果一种耗费人类体力的活动创造的东西有使用价值,但没有用它去交换,这种东西也不是商品,没有“价值”。是否得到“社会认可”,使用价值也是关键,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同样得不到社会认可。

说到底,马克思认为,劳动者为什么要交换商品?是为了得到对方商品中的使用价值(商品中不同的东西,由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相同的东西不需要交换。劳动者根据什么比例交换商品?根据各自商品中的“价值”(商品中相同的东西,由抽象劳动创造)。

马克思的逻辑推理得出商品具有“相同的东西”和“不同的东西”这是对的。但不能由此得出“相同的东西”由所谓的“抽象劳动”创造的。因为从形式逻辑上说劳动只是商品的其中一个必要条件而已,并非充分必要条件。因此“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就不是科学的。

另外,马克思好象还没指出不同的“具体劳动”有可能创造相同的使用价值。

欢迎下载《凯恩斯理论的微观解释》(初稿)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367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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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sungmoo 发表于 2007-9-2 12:1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2 11:37:00的发言:……从形式逻辑上说劳动只是商品的其中一个必要条件而已,并非充分必要条件。因此“抽象劳动”创造价值就不是科学的。另外,马克思好象还没指出不同的“具体劳动”有可能创造相同的使用价值。

在马克思那里,商品先被定义成“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交换双方的交换比例以“抽象劳动”的量为基础。商品乃至价值体现了劳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当然,你可以不同意这种定义。

提出“不同的具体劳动创造相同的使用价值”,这对于马克思的体系是否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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