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沈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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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前沿] 关于抽象劳动的一些思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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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00: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6:33:00的发言:

一天,萨维尔村理发师挂出一块招牌:“村里所有不自己理发的男人都由我给他们理发,我也只给这些人理发。”

以上“罗素悖论”之所以构成悖论,是因为理发师从属于村里人的集合。如果把理发师从村里人剔除出来,就不构成悖论了。

如果理发师说:“我不为世界上任何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但为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

你怎么把理发师从世界上“剔除”掉,理发师难道还能不是“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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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0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6:57:00的发言:…马克思认为人人在自然界和生产资料面前应该平等,同时又认为应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马克思在讨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提到过“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吗?(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个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要通价值这种形式)

在马克思那里,商品经济关系如果不存在了,“价值”也就不存在了,虽然人们还要去劳动,社会上还有劳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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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0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6:57:00的发言:…综合考虑不同的前提条件,价值应该是人的生存、发展与享受的相对能力,实际上这种相对能力也就是稀缺的意思,当然这种稀缺是一定是要涉到人的生存、发展与享受,否则就与价值无关。如在核能得到应用以前铀矿没有价值,在内燃机发明以前石油的价值有限等等。

如果是讨论马克思的“价值”,价值只在商品经济中才存在,是一个历史范畴。马克思设想的产品经济中,个人劳动直接体现为社会劳动,不必绕劳动产品交换或价值这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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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5 17:1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5 17:00:00的发言:

如果理发师说:“我不为世界上任何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但为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

你怎么把理发师从世界上“剔除”掉,理发师难道还能不是“人”吗?

简单,加上一句除我以外。

欢迎下载《凯恩斯理论的微观解释》(初稿)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367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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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1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7:13:00的发言:简单,加上一句除我以外。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上什么呢?

形式逻辑如果总是遇到悖论才去打补丁,那么,人们不能天然认为形式逻辑“可靠”吧?——多次的悖论已经提醒人们,没发现悖论,不等于不存在悖论。

同时,马克思的论述有违形式逻辑吗?

理论出发点与理论结论,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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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5 17:1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5 17:05:00的发言:

马克思在讨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时,提到过“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吗?(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个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要通价值这种形式)

在马克思那里,商品经济关系如果不存在了,“价值”也就不存在了,虽然人们还要去劳动,社会上还有劳动产品。

马克思认为应该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结果陷入的逻辑圈套。

在共产主义社会“价值”是不存在,也是我所说的三条件中的一个特例。

详细内容,在鸡蛋碰石头一文中都有说及。因内容太多,不再重复。请见谅!

欢迎下载《凯恩斯理论的微观解释》(初稿)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367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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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5 17:1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5 17:18:00的发言:

除此之外,还需要加上什么呢?

形式逻辑如果总是遇到悖论才去打补丁,那么,人们不能天然认为形式逻辑“可靠”吧?——多次的悖论已经提醒人们,没发现悖论,不等于不存在悖论。

同时,马克思的论述有违形式逻辑吗?

理论出发点与理论结论,是不同的。

不是补丁问题,是集合本身的问题。

欢迎下载《凯恩斯理论的微观解释》(初稿)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367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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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2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7:13:00的发言:简单,加上一句除我以外。

这样,也就是说,任给一个对象,在判断其是不是“人”时,需要注意例外。我们不能说,这个对象在是不是“人”的判断上,两者必居其一。有些对象不适合或者不能采用“不是则非”这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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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栋 发表于 2007-9-5 17:2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7-9-5 17:09:00的发言:

如果是讨论马克思的“价值”,价值只在商品经济中才存在,是一个历史范畴。马克思设想的产品经济中,个人劳动直接体现为社会劳动,不必绕劳动产品交换或价值这个环节。

同意:价值只在商品经济中才存在,是一个历史范畴。

但不同产权制度条件下的价值由不同要素决定,归根结底价值是人所拥有的各要素的相对能力,而不仅仅只是其劳动能力。

欢迎下载《凯恩斯理论的微观解释》(初稿)https://bbs.pinggu.org/thread-46367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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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7-9-5 17:2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zmdong0在2007-9-5 17:19:00的发言:不是补丁问题,是集合本身的问题。

人们为了避免悖论而对集合做出限制,这本身就是在打补丁。不同的补丁对应不同的公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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