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的话,既通俗,又直截了当,是所有老百姓都能读懂的大众话,是普及社会主义常识,最便于大家理解,再通俗不过的群众语言。社会主义事业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共同的事业,社会主义理论应该是广大劳动者都能理解的理论,老爷子的语言风格应该让那些故作高深的理论家们汗颜。
如果说“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手段,是基础,那么,“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逐步实现”的目标、目的。
如果认为小平同志的说法没错,如果不是误解或者有意曲解老爷子的论断,那么,社会主义所面对和要回答的就是两大基本课题:1,如何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的课题。2,怎样逐步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分配的课题。
关于第一个课题,应该说,我们已经找到了答案。
将近30年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证明,我们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综合国力已经明显增强。这说明我们已经找到了正确的答案——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经济手段)相结合——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然还必须不断完善)。
关于第二个课题,应该说,还是处于探索之中。
近些年来,收入差距被拉大并呈不断扩大化的趋势说明,社会主义既有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也存在着两极分化的可能。因此,“有人担心中国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这个担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我们不能拿空话而是要拿事实来解除他们的这个忧虑,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2)。是必须回答和解决的课题。
面对收入差距被拉大并有继续扩大化的趋势,现实中有两种不同的基本态度:
一种基本态度是,认为收入差距被拉大并呈扩大化趋势是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的,应当建立符合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的分配制度。
广大的中低收入者从自己得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收入的增加赶不上物价上涨等切身感受中品尝到收入分配不公,也清楚那些迅速致富者得到的百万、千万甚至成亿财富的中,真正属于个人劳动的收入所占的比例很小。大家并不奢望要拥有宝马名车、别墅豪宅、和一掷千金的奢侈消费,但对劳动、勤劳不能致富很有意见和怨言,所以,在端起碗来吃过肉之后会骂娘,会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来发泄一下自己的不满,表达对新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期盼。
与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态度相一致的是党和政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都提出必须把“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当作“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来认真对待,必须“扎扎实实”“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允许各种“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并将劳动等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3)确立为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十六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看来, “我们不能拿空话而是要拿事实来解除他们的这个忧虑,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有望成为事实而不是空话,劳动参与收益分配将成为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的制度,劳动参与收益分配将作为制度第一次载入人类社会的收入分配史册!
另一种基本态度是,认为收入差距被拉大并呈扩大化趋势是必然的,是不可逆转的。持这种基本态度的大都是一些著名的专家、学者。
一方面,他们指责群众的切身感受和态度“不理性”。有的说,“在中国现阶段发展过程中,不平等因素在加剧,收入差距在拉大,而且短期内看不到收入差距缩小的趋势。”说“中国刚刚进入一个收入差距扩大的发展阶段。从国际经验看,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会有一个社会不平等扩大的阶段。仔细研究中国的特殊情况,我们发现,中国的这个阶段可能拉得很长。”因为“库兹涅茨曲线揭示了收入平等的一个转化过程,而这个过程在中国可能非常之长”(4)。有的称,这是社会 “转型期”的必然现象,是发展中国家走向发达国家必须付出的代价。总之,“理性”的态度就是,要发展就必须承受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包括两极分化的代价,并且要有过程“拉得很长”的长期的“理性”的打算。
另一方面,他们想阻止党和政府有利于“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分配制度、政策的出台。
他们除了从历史的国际的方面一般的论述“收入差距扩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论证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之外,就是直截了当地提出警告:
“不论我们如何调整政策,这个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化的过程是无法避免的。除非我们停止了发展,或者把经济增长的速度降低下来。但是那样造成的问题恐怕就更多
了。”
总的来说,他们都对“共同富裕”有不同的观点
尽管他们的态度是“理性的”,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的,但却是与社会主义要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本质相违背的。如果只有这样的态度才是“理性”和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的,那么,还不如直接否定广大劳动群众的切身感受以及党和政府的一系列举措甚至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更坦率、更磊落些。
笔者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应该成为“富民”劳动(5)。如果说,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应该成为“富民”劳动的观点源于笔者对马克思关于劳动的解放、对巴黎公社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的思考,那么,通过对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和现实情况的思考,就会发现:要使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真正成为“富民”劳动,关键在于实现分配制度的变革、创新。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之所以暂时还没有成“富民”劳动,关键我们还没有建立“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分配制度。
因此,只有排除干扰,从“使劳动从经济上获得解放”的观点出发,立足于让社会主义社会劳动从经济上获得解放,创立有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参与收益分配的新的分配制度,才能使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成为“富民”劳动;只有让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成为“富民”劳动,使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成为从经济上获得解放的劳动,才能逐步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尽管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尽管一直在努力对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尽管政府一直在建立和完善再分配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但并没有给人们带来差距在缩小的感觉,反而认为仍在继续扩大,甚至是觉得已经出现了“两极分化”并且将越来越严重。使得收入分配问题一再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这也从另一个角度提醒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第一次使劳动解除了阶级的奴役,但这还不够,还必须使劳动获得经济上的解放,必须创建使劳动获得经济上的解放的分配制度。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分配上就不能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后尘。要把在学习、借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再分配方面的先进做法基础上创立社会主义的再分配制度,与创建使劳动获得经济上的解放的分配制度结合起来,构建有社会主义特色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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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
(2).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11页;
(3).见十五大报告、十六大报告;
(4).见中国经济网《政府要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缩小分配差距[200-5-8-30]》;
(5).见本人拙文——《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应该成为“富民”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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