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认为,可以通过不动产调节税这一经济手段调节房价。他还建议,从第三套开始征收不动产调节税。
然而,前期试验多年的房产税一直没有下文,这个不动产调节税估计也难以在短期内执行。因为,财产“灰色地带无法明朗化”是关键原因。换言之,如果官员的财产不能公示,不动产调节税也难以实现。
怎样突破这一死角,愿听听各位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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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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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应当是不动产调节税的前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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