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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谓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就是一种最抽象的规律,比如从劳动出发,任何社会类型都存在劳动二重性问题,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A具体劳动是指人类劳动的相互区别的方面,不同的劳动生产不同的产品,常说的劳动三要素{常被误作生产(三)要素,以为马克思提出了生产三要素理论}就是属于具体劳动范畴的,而且具体劳动是劳动二重性中本源性的概念/方面,是“劳动本身”,基本上马克思的文本中说的劳动都是指“具体劳动”。 B抽象劳动也是处于这种最抽象的规律中的概念之中的。抽象劳动是指各种具体劳动间具有的相互联系或形式,是劳动中的相同/相互联系作用的方面。(这里应该注意,马克思继承自黑格尔的逻辑中,概念/范畴的递进关系都是这种规律:B从A出,到B,B与A对立,B与A形成更多规定的C,D从C出,.....,理解的困难点在于B在“从A出”的描述和“到B”中的两个“B”有联系又不尽相同)人类社会如何看待待抽象劳动是判断社会历史类型的最大的标准。 C这种一般理论和特殊理论的关系必结合在一起论述,资本论中大致是这样体现的: 按马克思的理论,每一社会类型都有劳动二重性问题,即一般性问题,但不同历史社会类型有自己的特点,即特殊性问题。 {马克思还有名言: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任务,每个时代的问题只有那个时代才可能提出}劳动二重性有不同的历史规律。如商品社会之前,抽象劳动的结果是产品,(产品的载体仍是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马克思意义上的“永恒的”),这个历史阶段的劳动结果不必交换,这个历史阶段的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二者的结果也被称为“产品”,“产品”代表的就有两重意义,一种是代表抽象劳动的凝结的“产品”,一种是加上了产品载体意义----使用价值---的“产品”。到了商品社会,劳动二重性有了新规定,具体劳动生产的仍是使用价值,但抽象劳动凝结到了“商品”中,因为这时采用交换的方式来看待抽象劳动,即整个人类社会对具体劳动相互间采用交换的方式来发展自己、来实现“劳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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