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nglin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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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西方经济学中常见的错误实在太多了,真想重新写《经济学》  关闭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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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bo0406 发表于 2007-9-30 11:39:00
欢迎自由讨论,但别做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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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tra 发表于 2007-9-30 12:43:00
以下是引用ccggqq在2007-9-30 11:19:00的发言:

我不认为反对和批判某中理论就是抛弃这种理论,恰恰相反那是发展它。其实我真正批判的是马克思理论,与主流经济学交锋只是捞草打兔子而已。

关于你对农业不能推向市场观点的反对,我看的出,你还沉迷于经典理论的分析模式:集贸市场模式。经典的供求关系都是在这个“实际模式”中建立起来的,但是这不是真的。粮食的初级买卖——即农民的买卖不在集贸市场,集贸市场卖粮食的是卖大米的,那是纯粹的商人。农民的买主是二道贩子——粮食收购站。在收购站这个强大买主面前农民基本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力,因为他们间的竞争激烈程度高度不均衡,农民内部竞争的激烈程度大得多;在收购站这个强大买主面前,城镇市场粮食的紧缺会造成粮价上涨,但是那时的粮食已经是收购站的了,与农民无关。从古到今,从国内倒国外都是我讲的交易模式,而不是你认为的集贸模式,从而农民可以均匀供应粮食。粮食的主要储藏者是二道贩子,而不是种粮者。

经典理论的商品交换都有“在集贸市场下”这个潜假设,这是个假假设。但是他们却将集贸市场经济当作成全部的市场经济。这个问题虽然被交易成本论部分纠正,但是交易成本论并没有像我这样建立起相应的经济学原理,从理论上予以纠正。我的理论在实际上否定了经典的卖方竞争决定论,我认为是买卖双方的竞争共同决定的。

据我目前了解到的,在国内只有周老头周其人在三年前注意到这个问题,但是他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我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解决了,而且我只是为了揭示另一个更大的规律——价格差规律才去解决这个问题的。总之,一句话,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单方面的竞争与价格没有直接关系。


那问题就变成了不是集贸市场不可行,是现在的收购站制度出了问题,形成了买方垄断。那你就不应该反对集贸市场制度,首先应该反对粮食收购的垄断才对,或者讨论现在这种粮食收购者和农民之间的订约方式,讨论其合同内容在经济上是无效的。总之,仅凭这一点就扩大地说市场交易在粮食买卖中不可行我觉得说不过去

另外,单从中国的失败不能说明问题,要对比其他国家是怎么弄的,如果其他国家搞得比我们好,原因是因为他们搞反垄断自由交易的市场制度,还是别的什么原因,都要研究。如果他们搞坏了,是因为市场的错还是干预的错都要弄清楚。所以单从你那几千字,我认为不足以否定自由贸易的市场制度。

我的观点是,市场是有效的,能形成这种制度的就用这种制度;不能形成这种制度的,创造条件使得这种制度形成;如果创造条件的成本太高,再作别的考虑。市场制度失效,可能是其他的原因比如交易成本或者垄断势力,而不是市场制度本身是坏制度。

A因素在B条件下导致了坏结果,首先应该思考换个C条件是不是能获得好结果,而不该贸贸然就否定A因素。

另外经典理论本来说的就是买卖双方共同决定价格,没有单说卖方竞争,所以你的理论是对主流理论的一种解释,而且可能解释的不是很好,但不构成对主流理论的补充,更谈不上否定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30 12:47:4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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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cyspy 发表于 2007-9-30 13:57:00

西方经济学固然不是很完美

但是搂主的理论却更为荒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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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9-30 18:10:00
以下是引用Mestra在2007-9-30 9:56:00的发言:

从你给的两组数据里面,我可以计算出产量对劳动的弹性是0.26(计算过程就不费话了,初学者都算得出来),如果按照边际法则分配,在雇用10个人的时候工资就是20000*0.26/10=520,在雇用11个人的时候工资就是20500*0.26/11=485

首先你认为产量的边际变化就是边际生产力的变化,这是不正确的,完全是概念混乱。

你看,你对边际分配的表面的东西都不了解,又怎么能批判到位呢?还是那句话,知敌尚且不能,何以胜之

我一再告诉你们,我们仅仅从以上两个等式,解决不出工资和利润的份额及水平。而你用数学就能解决分配问题,说明我对边际生产力决定收入分配理论的批判,完全正确。

工资的决定因素,有经济的,还有历史的道德的乃至风俗习惯的,绝不象你想的那么简单。

在这点上,你还是向SUNGMOO学习,他习惯用高等数学东绕西绕,就是没有清楚的答案,因而也不会错的象你那么明显。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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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07-9-30 18:17: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9-30 7:23:00的发言:

客观存在不会因我们个人的观点不同而不存在。对客观存在的正确认识是

经济学的科学部分,它也不会因为个人的道德观而不一样。

以下是SUNGMOO的发言:

逻辑混乱之辞。

这与“道德观”又扯上什么关系了?

******************************************************************

请网友评论一下,FUJO11的上述发言,逻辑混乱在哪儿。

另外,SUNGMOO版主,把你的“道”讲清楚,你不会也想用大家都不懂的语言障碍物来阻止我们的批判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30 18:30:03编辑过]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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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tra 发表于 2007-9-30 18:25: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9-30 18:10:00的发言:

我一再告诉你们,我们仅仅从以上两个等式,解决不出工资和利润的份额及水平。而你用数学就能解决分配问题,说明我对边际生产力决定收入分配理论的批判,完全正确。

工资的决定因素,有经济的,还有历史的道德的乃至风俗习惯的,绝不象你想的那么简单。

在这点上,你还是向SUNGMOO学习,他习惯用高等数学东绕西绕,就是没有清楚的答案,因而也不会错的象你那么明显。

好吧,事情确实没有那么简单

但至少现在有两种基本分配原则:1。谁劳动谁获得 2。谁贡献大谁多分配

那么你支持哪一种原则?或者你理想中的原则是什么?该怎么实现?

ps.你给的两个公式在某些条件下是完全可以解的,只不过有人不认同那些条件,有人认同。不是数学不数学的问题,经济学中用的数学背后大多有思想支撑。其实你没有弄明白微观经济学其实是支撑第二个原则的,你要批评不应该从表面开始,应该直接从 谁贡献大谁多分配 这个思想原则开始。事实上你却试图从表面开始,而因此体现出你对微观经济学核心的不了解。而我认为,你的批评缺少力度的,不令人信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30 18:48:52编辑过]

327
Mestra 发表于 2007-9-30 18:44: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9-30 18:17:00的发言:

客观存在不会因我们个人的观点不同而不存在。对客观存在的正确认识是

经济学的科学部分,它也不会因为个人的道德观而不一样。

以下是SUNGMOO的发言:

逻辑混乱之辞。

这与“道德观”又扯上什么关系了?

******************************************************************

请网友评论一下,FUJO11的上述发言,逻辑混乱在哪儿。

另外,SUNGMOO版主,把你的“道”讲清楚,你不会也想用大家都不懂的语言障碍物来阻止我们的批判吧。




我想问题是这样的:

我们都希望了解客观世界,但现在存在不同的认知体系,不同体系都认为自己是相对来说比较正确的那一个,各体系都批评对方有些东西没弄正确

我的观点是,不管什么体系,在批评对方的时候都应该弄清楚他的对立体系是个什么东西,这样的批评才更具促进意义。

而楼主的毛病就是没弄清楚微观经济学是个什么就批评起来,我认为这种批评不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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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space 发表于 2007-9-30 21:47:00

这个帖子一直在讨论,很热,我从中收获良多。

非常欣赏Mestra的一句话

“知敌尚且不能,何以胜之”。

329
jerryliu 发表于 2007-9-30 22:09:00
以下是引用fujo11在2007-9-30 7:02:00的发言:

建议SUNGMOO和JERRYLIU版主,多看看凯恩斯的书,多有点批判精神,多有点接受学术异端的勇气。

所以,我对在中国进行西方经济学的传道者呼吁:回到凯恩斯。

批判精神应该提倡,但批判的前提是将对象的理论真正弄清楚阿,不能只知道了一知半解,就过来批判,这样根本没有价值,要知道凯恩斯的老师马歇尔,凯恩斯可是把古典经济学学了个通熟,才能达到写《通论》的水平,我想请问,坛子上大谈特谈要批判西方经济学的人,有几个把MWG,RMT这两本书通读一遍,把书后习题通做一遍?

这些最最基本的训练都没做到,拿什么批判?“无知者无畏”,这句话有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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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liu 发表于 2007-9-30 22:12:00
以下是引用jerryliu在2007-9-30 22:09:00的发言:

批判精神应该提倡,但批判的前提是将对象的理论真正弄清楚阿,不能只知道了一知半解,就过来批判,这样根本没有价值,要知道凯恩斯的老师马歇尔,凯恩斯可是把古典经济学学了个通熟,才能达到写《通论》的水平,我想请问,坛子上大谈特谈要批判西方经济学的人,有几个把MWG,RMT这两本书通读一遍,把书后习题通做一遍?

这些最最基本的训练都没做到,拿什么批判?“无知者无畏”,这句话有理阿

我们必须放下浮躁的心思,多思考,多提问,多看书,多做题,当然也要到坛子上多讨论,但不能眼高手低,轻易乱说是理论的错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9-30 22:12:0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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