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由唯“成份”到重知识
今年是中国恢复高考制度三十周年,因为这一举措开启了文革后中国社会阶层间正常流动的刚性制度,特别是废止了以出身和成份约束社会阶层间正常流动的习惯,所以高考制度的恢复,几乎是近三十年来唯一没有争议而得到社会各阶层认可的改革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由靠军功、举孝廉、重门阀再到科举制度的成型和完善,社会精英间的流动秩序本来早已形成,特别是科举制度的完善,为社会下层人士向上流动提供了严格的制度保障。潘光旦、费孝通和何柄棣等人关于科举的研究都证明,至少明清以来,社会下层通过科举上升的渠道基本是畅通的,历朝平民出身的进士比例相对较高。晚清新学制度建立后,现代精英的出身以学校毕业(包括留学)为基本标志,新学校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普及
大体说来,1977年以前的中国社会,可以称之为“出身”和“成份”社会。以“出身”和“成份”限制社会成员正常流动的动机,完全来自于意识形态。那一时期可能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血统的时候,所谓“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遇罗克的著名论文《血统论》就是对这一社会机制的反抗。
中国的“出身”和“成份”在高考制度恢复前,对社会成员的流动起着决定性制约作用,在农民和市民的差别之外,又加上了“地富反坏右”和“资本家”的限制,这样的社会,如果从1949年算起,到1978年大体终结,约有三十年时间(事实上没有这么长时间,以城乡户口壁垒的完成为界)。也就是说,中国社会目前的主要精英,特别是1940年前后出身的人,决定他升迁的主要因素中“出身”和“成份”起过主要作用,特别是对政治精英而言更为明显。
“出身”和“成份”有联系,但还不是一个概念。所谓“出身”,主要是指与血统相联的代际关系,也就是说,一个社会成员的“出身”完全取决于他们父母当时的社会角色,其中主要特点是父母的政治地位愈高,后代愈不受“出身”影响。据说当时有规定,凡十三级以上干部,他们的子女才可以父母(主要是父亲)的革命经历为自己的“出身”,就是说如果父亲家庭出身“地主富农资本家”,而他们的子女可以不延续原来的“成份”,而以父母的革命经历为自己的“出身”,因为高级干部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出身于富有家庭,如果没有此规定,会影响他们后代的向上流动。但高级干部的人数毕竟有限,在他们以下的虽然有革命经历的人也很难享受这一特权,级别越往下,他们的后代越要延续他们父母原来的“出身”,所以人们会发现在中国社会后来的变革中,革命后代具有先天优势。中国社会所以形成以“出身”和“成份”为社会成员流动的主要标志,与毛泽东有直接关系。上世纪二十年代中期,毛泽东写《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就讲得非常明白,中国社会主要是阶级冲突。到了四十年代,刘少奇写《论共产党员的修养》曾专门讲过《人的阶级性》。中共党史中有一个现象,就是早期中共主要领导人基本都不是无产阶级“出身”,但奇怪的是这些非无产阶级出身的人却特别看重“出身”和“成份”,最终设计了一个以“出身”和“成份”决定社会成员流动的制度。
讲社会的阶级性,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在中国讲阶级,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社会阶层,而主要讲阶层间你死我活的冲突和斗争。虽然在讲阶级的时候都留了余地,比如人们常常听到的“有成份论,但不唯成份论,重在表现”的话,但在实际生活中,“出身”和“成份”基本是一个刚性概念,有弹性的时候极少,这一点我想不用讨论。史学家赵俪生在他的回忆录里曾说,1944年,他在山西晋城参加土改,因为当时赵的一些旧日朋友都是当地的负责人,对他在政治上还信得过,就让他在资料室看材料,他看到了当地出版的《新华日报》合订本和一些非“内部”的文件。赵俪生说:“在这一带的文化部门,主要是小学和初中或师范里,人们怎样发动学生展开在教师中的阶级清洗运动。学生中有各种名目的组织,最主要一个叫‘翻先队’,这是指查教师的三代甚至三代以上,看他们的先人在‘地富’‘中农’‘贫雇’中属于哪一个阵营。只要沾上‘地富’,那就坚决清洗。试想在旧中国、在文化相对不发展的晋东南,能受较高教育而称职当教师的,不是‘地富’家庭出身的有几个?于是大量教师被清洗下来,逐回家去劳动;有的给胸口挂上‘地主’、‘恶霸’的牌子监督上课。这种划阶级的做法在学生中发展得更恶劣,像地富子弟要背贫雇子弟去上学;贫雇子弟可以尿在地富子弟的头上叫‘洗脑筋’;地富子弟要替贫雇子弟做作文、演算草、放牛、割草,女的要代替纺花、做鞋,都有定额,不足定额者开会斗争。考试成绩,要根据卷面扣分加分,如贫雇子弟加五分,地富子弟减五分;个别地方规定,不管卷面如何,贫雇子弟一律八十分,中农子弟四十分,地富子弟十五分。学校出告示,‘翻先队’队长(学生)名字在前,校长名字列在其后。“(《篱槿堂自叙》12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10月)
二、由重政治到
1966年后,中国
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没有建立文官制,也就没有制度化的退休制度,享有军功的革命者极少正常退休。因为重政治轻知识,社会精英的上升渠道主要依靠:1、参军。2、劳模(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分子)。3、领导的个人好恶(当时凡得到毛泽东认可的人都极快上升)。“劳模”、“参军”以及领导人的好恶,它的核心还是“出身”和“成份”。那个时期精英的流动主要发生在“革命者”后代和一般的“军人”及“劳模”之间,它的影响至今没有完全消失。
1977年高考制度的恢复其实并不完全是一个纯粹的教育制度变革,它的标志性意义体现在政治进步上。因为在没有文官制度的历史条件下,高考事实上承担的是教育和选拔的双重责任,由重政治到看知识的转变,它所要改变的其实是中国精英的基本构成方式,事实上恢复高考制度的直接后果是革命传统中依靠“出身“和”“成份”上升的渠道,转向了以学历和知识为实现上升的基本前提,在不久后到来的“革命化、知识化和年轻化”浪潮中,精英构成的新模式完成了。
三、进步中的局限
恢复高考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进步事件,它的历史意义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但我们也必须清醒,这一制度的转变只是实现了当时“回到十七年教育”的理想,它的进步意义并不具有创造性,也就是说,依赖领导者个人的独特魅力,它在瞬间完成了回到“十七年教育”的格局,这也不免为中国后来高等教育的深度变革留下了一些局限。
“十七年高等教育”中保留了以高考制度为基本形式的选拔机制,但是“出身”和“成份”在学生的录取中是起决定作用的,“政审”具有决定个人命运的绝对权力。这个影响并没有在1977年恢复高考中完全消失,至少在军校和法律专业学生的录取中,它依然起了重要作用,在公平的制度形式下,“政审”的阴影还在飘荡,这一历史事实不能因为恢复高考制度的正当性而回避,同样道理,依赖《我在这战斗的一年里》《心理的活儿献给华主席》等方式获得转变机遇,也再现了制度公平中的知识不平等,在充满意识形态色彩的知识竞争中(至少文科有这种局限),可能也影响了自由精神和独立思想的养成。
中国政界和知识界的“77年级”时代已经到来,“77级”已成为一个历史概念,它不仅仅指“1977级”,至少可以把“78、79级”甚至“80级”包括进来,这一时代成长起来的人,在获得相对公平竞争制度的同时,它们成长时代的知识局限如何避免?所以,反思这一历史时代局限的时代也同时到来,当“77年级”成为我们这个时代主角的时候,人们或许会这样发问:恢复高考制度中产生的时代精英,他们将引领时代之舟向何处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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