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NI=NDP-间接税-企业转移支付-ZF补助金,为什么减去间接税呢?关于这个问题,论坛上有人问过,但还是有几个疑问。1、所谓国民收入指生产要素报酬计算的收入,那么这个劳动要素的提供者是所有的三部门吗?(家庭、企业、ZF)
2、如果国民收入包括ZF的收入那么间接税为什么不算呢?如果不包括那为什么直接税却包括呢?
3、是不是因为间接税不算生产要素收入呢?那直接税为什么又算呢?
综上,最大的困惑在于直接税与间接税在经济学中为什么要区分?
PS:这个问题问过老师,感觉老师解答的不清楚



雷达卡




,都已经是从收入角度核算了,为什么还要考虑支出呢,如果居民把工资都花光,岂不也成了收入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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