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鄙人刚学政经,有点不懂。
书上说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的量决定的。
我觉得这里说的商品的价值量仅仅指的是活劳动所创作的价值。就是除去生产资料那里转移过来的价值后,所剩下的商品价值。而并非其总共的商品价值。
因为不是这样的话,相同工艺的金链子和银链子的就相同的价值了。
金链子和银链子的价值差,指的是生产资料:原料金和原料银的价值差。
金链子和原料金的价值差=银链子和原料银的价值差。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没有错呢?
感谢各位大大的解答!
楼主: r3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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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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