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_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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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价值再议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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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_zr 发表于 2013-4-24 11:34:41
YJDWII 发表于 2013-4-24 11:29
所谓“以销定产”没听说,是因为你没去过企业。至于想象,就怕连想象都没有。
“以销定产”作为市场经济下生产组织的基本行为规则你都没听说过,还敢称别人没去过企业,真是无知无畏啊!难怪全都是凭空想象。像你这样凭空想象的,的确没多少人敢做。

82
YJDWII 发表于 2013-4-24 11:38:53
he_zr 发表于 2013-4-24 10:42
你全是在拍脑袋假设,玩假的,你能否真刀实枪的用你的算法计算一下2014年社会总产量是多少,劳动时间是多 ...
社会总产量请看统计表,劳动时间=人数*年工作时间。也许会说有效时间与无效时间,但总的来说,无效劳动时间在效率中反应。在此可不预考虑。至于具体到某一企业就更好办了,查看统计报表至少是可以算出来的。关于需求量,如果你了解营销方面的知识,这也是可以预计的。如果你要求提供一个准确的数据,我是没办法的。我只想说,如果不计成本,这些数据都是可以获得的。

83
YJDWII 发表于 2013-4-24 11:43:39
he_zr 发表于 2013-4-24 11:34
“以销定产”作为市场经济下生产组织的基本行为规则你都没听说过,还敢称别人没去过企业,真是无知无畏啊 ...
搞反了吧,我还为你没听说过

84
YJDWII 发表于 2013-4-24 11:51:19
看了你的大作,我想请教一个问题。一公斤等于多少?

85
he_zr 发表于 2013-4-24 11:55:21
YJDWII 发表于 2013-4-24 11:38
社会总产量请看统计表,劳动时间=人数*年工作时间。也许会说有效时间与无效时间,但总的来说,无效劳动时 ...
作为交换者来说,要事前知道交换的尺度标准,而不是等交换完成以后,马后炮的做事后解释。

86
he_zr 发表于 2013-4-24 11:56:32
YJDWII 发表于 2013-4-24 11:43
搞反了吧,我还为你没听说过
什么逻辑,我给你说出来,变成我没听说过?

87
he_zr 发表于 2013-4-24 12:00:00
YJDWII 发表于 2013-4-24 11:51
看了你的大作,我想请教一个问题。一公斤等于多少?
一公斤是标准,要知一公斤的量,只能看度量对象。

88
YJDWII 发表于 2013-4-24 12:14:50
   昨天在网上搜到一篇郑克中的关于劳动价值的文章,里面提到的一些问题,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劳动价值问题让人如此纠结。症结就在于量。
    量是具有共同属性的事物之间相互构成平衡或等价关系的比例。而量与质不同的是,一般来讲,在一定的前提下,质具有唯一性,即牛就是牛,不会是马;而量则不同,它会因为事物具有不同属性而具有不同的量。如牛,就整体性而言,它是一头、二头等等;从不同角度或不同的计量属性看,同样是这头牛,我们会计量出多个不同的量。有重量的数量、有体积的数量等。量会因为计量对象具有不同属性而具有不同的量。劳动是由时间来计量的。这本身并没有错。但将它放在经济学里,它就大错特错了。因为,虽然他没有明说时间计量是劳动的唯一属性,但事实上他是这么认为的。劳动是种活动的过程,但这种活动过程并不是劳动的全部属性。物质具有向心性,但这是它的全部属性吗?不是的。它还有延伸性、导电性等。对不同属性的计量,我们会得出不同的量。劳动不仅具有过程这种属性,它还有相互交换的属性。商品交换的本质就是劳动的交换,撇开一切商品物的形态,所有商品交换都可以抽象地概括为劳动交换。如果说在马克思时代这一点还难以理解的话,在今天,只要你对经济现象不持漠不关心的态度,应该不难理解。下面有个例子,军人付出的是不是劳动?别说是在中国,就是在资本主义国家,恐怕也不能说军人也是剩余价值的瓜分者吧。用生命来瓜分剩余价值,军人获得的是暴利吗?劳动的时间量并不是劳动的交换量。劳动交换属性才是价值所要计量的。计量对象错了,能有正确结果?对于物体重量的计量最合理的方式是将下坠特性作为计量对象,利用平衡原理来计量,如果你非要将其它属性如延伸性作为计量对象,当然得不到满意的结果。正确的理论应该能够从前提推导出结论,也能够从结论推导出前提,而绝不是单向的,当然除非循环真的毫无意义。既然我们能够从现实中推导出劳动是有价值的,那为什么我们宁可不相信现实也要相信那个根本解释不了现实的经济现象的虚构的前提呢?

89
YJDWII 发表于 2013-4-24 12:39:56
he_zr 发表于 2013-4-24 12:00
一公斤是标准,要知一公斤的量,只能看度量对象。
你可真逗。我告诉你吧,一公斤的重量等于一公斤,等于与设定的计量基准(砝码)相平衡的重量。

90
YJDWII 发表于 2013-4-24 12:42:07
he_zr 发表于 2013-4-24 11:55
作为交换者来说,要事前知道交换的尺度标准,而不是等交换完成以后,马后炮的做事后解释。
理论源于实践,不是实践适应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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