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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初期,国企是放权让利的直接受益者,也是推动改革的重要力量之一,国企走向基本正确,但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国企发展已经渐渐脱离了原先设计的道路,首先,凭借论断的地位牟利本来应该体现全民所有的本质,惠及所有民众,但国企却只是富了“自己人”,这也是行业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国企已经膨胀为庞大既得利益集团,国企一方面评价国家政策扶植和垄断形成了巨额财富,另一方面又通过这种优势地位不断向其他领域蔓延,与民,与市场争利,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几乎所有国企都涉足房地产领域,是房价问题的原因之一。最后,西方七八十年代的国企私有化浪潮已经证明,哪怕是服务和管理水平更高,市场机制更加完善的西方国家,都无法解决国企的效率和冗员问题,更何况中国!
因此,我的观点是:1、国情决定必须有国企,不可能消灭国企
2、国企必须限制在一定行业和一定范围之内,其标准应该是效率原则,即国企应在一 些不要求效率,更强调公平或者政治社会意义的领域存在
3、垄断也有很多好处,但完全可以通过扶植私企来实现,不必亲自上阵搞国企,毕竟三星也是私企
4、国企要保证透明,加强监督,防止国企不正当竞争
5、国企利润必须大部分转化为财政收入,体现社会主义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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